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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十论

2023-04-05 10:48 作者:上邪-取名难矣  | 我要投稿

事先声明:本文是为孔子正名,而非为儒教正名。若仲尼在天有灵,恐怕他是第一个踢倒孔家庙的吧...

一,昭公二十九年赵鞅、荀寅刻刑书于鼎事件

原文: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首先此篇文字缩成五部分就是:1晋重法,2孔子认为这违背先法,,3不尊贵,4贵贱无序,5因为这是战时法。

1,晋重法,其实这里孔子这事态度有两种解释。一,即众人口中所谓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也是后面要驳斥的内容,先在此将错就错一下)儒家愚民政策:二,是明代丘浚的孔子讥刑鼎,是以为范宣子所谓非善也,非谓圣王制法不可使人知也。我个人是比较认同后一种的,为什么呢?因为当时是有专人解释法律的,即“父子相传,以侍王公,是故三代虽亡,治法犹存”。如果真的是想愚民,那孔子不应该只批评刑书,还应该批评天子为什么要此一官职,没有将法律的最高解释权握在手里啊!所以孔子在这里批评的应该是刑书中的内容了。至于刑书中的内容是什么,从《韩非子·定法》篇中"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可以看出,晋韩的法律性质是一样的,而韩是法家,故晋也是法家,所以刑书中的内容就是法家的法了。

2,孔子认为这违背先法,这不用多说。先法自是孔子所推崇的,而现法是法家所推崇的。

3,不尊贵,在这句话中,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这个贵的含义,如果做贵人意思,那为何还要在它面前加一个“其”?难道整句话翻译为“人民尊贵他们的贵人”,这怎么看都不通顺,“贵人”本有被尊贵的意思,怎么还要加一个“尊贵”?如果是想要人民当当权者的奴仆,孔子大可以把这个“贵”换成如《左传》中的“肉食者”等词汇啊!因而我认为这不应该翻译为“贵人”,而应翻译为“仁”,为什么呢?因为在当时的天下十豪中,"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 ,而且放后面也翻译的通,故在此翻译为“仁”

4贵贱无序,为什么严明了法家的法度反而会导致人民不仁呢?这可以用孔子的一句话来解释,即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5因为这是战时法,这句话是起对第一部分补充的作用,故不讲。


二,昭公二十年郑国萑苻事件

原文:郑子产有疾。谓于太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太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太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这段话的重点在萑苻事件的性质,和孔子对政的态度。

1,萑苻事件的性质,这件事绝对是算不上一次农民起义,甚至去百度一下都知道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是大泽乡起义。而且事件中,左传用的是“盗”,其做偷窃意。而又有哪个农民起义是奔着偷人财物去的?总不能只要有人造反,就说他们是农民起义吧。

2,孔子对政的态度,毫无疑问的是这句话表明了他中庸的思想。至于中庸好不好我不想多说,就拿文景之治和秦末乱世对比一下,一个松到极致,一个紧到极致,秦末乱世不用说骂它的有很多,故在此看看文景之治的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于,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然并心而赴时犹曰蹶六国,兼天下。功成求得矣,终不知反廉愧之节,仁义之厚。信并兼之法,遂进取之业,天下大败,众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壮陵衰,其乱至矣,是以大贤起之,威震海内,德从天下。曩之为秦者,今转而为汉矣。然其遗风余俗,犹尚未改。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亡制度,弃礼谊,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今其甚者杀父兄矣。盗者剟寝户之帘,搴两庙之器,白昼大都之中剽吏而夺之金。矫伪者出几十万石粟,赋六百余万钱,乘传而行郡国,此其亡行义之尤至者也。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至于俗流失,世坏败,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以为是适然耳。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而不知大体。陛下又不自忧,窃为陛下惜之。”

所以中庸好不好,自然是不言而喻


三,樊迟学稼事件

原文: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我只想说一句,孔子一人耕地能养活几口人?不过几户而已,但仁义之道推行了呢?便是天下人的受益。教人们只知道种地和打仗的是法家,别拿法家思想规范儒家。


四,孔子诛少正卯一事

原文: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杰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因为这事中的主人公少正卯关于他的资料实在是少,只知道他是一个叫卯的少正官,那么我们不妨避开此人所行不谈,而从当时的历史背景上来谈这段事。《荀子·宥坐》关于这段事的开头是“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 ”,那么孔子此时是谁的相呢?答是季桓子。而任用他的时间是在平定阳货之乱后,假如你是季桓子,在把最大的敌人赶跑后你会干什么呢?当然是清算他的遗留势力啊!可这事需要下人去干,所以他这时盯上了当时民间颇有威望的孔子,而此时孔子是渴望建功立业的,这点从之后的削三桓,堕三都可以看出来。少正是六卿之长"正"的副职,,在当时,这个卯可是名人“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 ”,而此时的他还是阳货势力的旧臣,你说不杀他杀谁。而诛杀他也能使鲁国安定,这符合孔子的政治理想,所以大概率诛杀少正卯是因为以上原因,而绝不是某些人口中的孔子嫉妒他讲课讲的比他好。


五,孔子束脩事件

原文: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首先,这句话的读法若是"自行/束修/以上",就可能有"自己带着/薄礼或学费/来见我的"这种意思。但是,由古人说话的句法来看,整部《十三经》里,没有任何一处是以"自行......以上"来表达的。反而,我们看到"自......以上"的句法出现两次,都是在《周礼·秋官司寇》里,原文是"自/生齿/以上",亦即从"长出牙齿"(约一岁)以上的小孩,才可以登录在户口上。在此,明明指的是"年龄"。那么,孔子的意思可能是"自/行束修/以上"了。古代男子十五岁入学,所备之礼即为束修,行此礼之男子的年龄可用"行束修"称之。因此,东汉郑玄为"束修"所下之注语即是:"谓年十五已上"于是孔子的意思转而成为:"从十五岁以上的人,我是没有不教的。"简单明了,表现了有教无类的胸襟。他自己十五岁志于学,因而推己及人。他要求弟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又怎么可能大声宣称自己要收费教徒呢?当然,弟子诚心送来的薄礼,他也没有理由拒收。但是本末轻重不宜混淆。像颜渊这样的学生,一贫如洗,孔子对他却赞誉备至。把束修当成学费,实在是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了


六,孔子上知下愚事件

原文:子曰:“唯上知与下愚不移”

在此我倾向孔子说的两种人都不存在,“”不存在是让学生学无止境,理由: 子曰:“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既然圣人都没有,何来“不移”“上知”?“愚”不存在是阐明孔子有教无类思想,即万般人皆可成才。理由:子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既然“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都只是“难”,那哪里有不移“下”呢?


七,孔子愚民事件

原文: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读法一,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译1:可以让老百姓按照我们指引的道路走,不需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

  译2:教化人民,可以让他们跟好人学好样,不必让他们听多少道德说教

 读法二,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译:如果老百姓能听从(君子的差谴),就顺其自然;如果(老百姓)不听,就要让他们明白为什么(派谴他们做这件事)

  读法三,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译:民众的知识与素质达到一定程度了,就要给他们足够的自由权力去做他们想做的事,如果民众的知识与素质还比较低,就“知之”,教育他们,通过教育来提高他们的认识与素质。

都有道理,在此只选读法一的一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是在讲是什么人就干什么事,如果你是该束脩的年纪,且你又想学习那孔子就给你讲何为知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如果你不想学习也就没必要知道啊。


八,孔子女子小人事件

原文: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这不能仅从字面意思上看,这是孔子对当时齐国乱象的评价,将这个历史背景一结合,就可以明白这里的“女子”与“小人”应该泛指君主亲信的人。所以,全文的意思是让君主别过于亲近身边的人,不知怎么又变成打拳的了。


九,孔子中人事件

原文: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这与孔子的“因材施教”理念不违背,因为人的智慧才能是可以增加的,毕竟孔子说他自己也是在学习中获得智慧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不然你总不可能对着一个小学生说马哲吧


十,孔子礼不下,刑不上事件

原文: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有没有可能刑不上大夫,指的不是不对大夫们用刑,而是鼓励大夫们自杀以避免受刑的耻辱。 礼不下庶人,指的不是不把庶人当人看,而是不用规定王侯将相的那些精细的礼法来管制庶人。详见文帝对薄昭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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