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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考研备考攻略暨成都大学体育考研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

2023-07-12 10:03 作者:体育考研资料库  | 我要投稿

一、学院简介

成都大学(Chengdu University),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成都市重点建设大学,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2011计划、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省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中俄“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成都国际友城高校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1978年12月,成都大学创办;1983年,停办本科,只办专科;2003年5月,恢复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成都学院;2006年,成都教育学院、四川省成都卫生学校、四川省成都幼儿师范学校并入成都学院;2010年4月,成都铁路中心医院成建制划归成都学院作为附属医院;2013年8月,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全部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成都学院;2018年11月30日,教育部发文正式批准成都学院更名为成都大学。 

截至2023年3月,学校校区占地2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9.2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52.99万册,电子期刊95.2万册;设有19个学院, [39]  开设72个本科专业;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有专任教师1721人,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200余人)。

二、招生简章

2023年成都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做好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拨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成都大学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点建设的城市型大学,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地。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学校代码:

11079,学校网址:www.cdu.edu.cn,学校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邮政编码:610106。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数待国家2023年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du.edu.cn)公布。 

三、报考条件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4.报考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各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仅能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8.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初试方式为推荐免试的报考人员,须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

录取资格。具体接收章程我校将另行制定并公布。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在复试时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我校非全日制相关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考生。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诚信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约定和要求,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考生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考试科目详见“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说明:

1.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

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

因,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

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120%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将

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

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

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5.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和程

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各位考生及

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另行发布,调剂考生可通

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

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

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

业的,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

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

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

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

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

格。

八、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4年。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

得超过5年。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1.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计,学术硕士:药学、化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设计学8000元/ 年•生;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

论、中国语言文学7200元/年•生。专业硕士:教育7200元/年•生;农业、体育7000元/年•

生;艺术硕士下设美术、艺术设计、音乐领域12000元/年•生,广播电视领域8000元/年•

生;新闻与传播、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

护理、药学硕士8000元/年•生;法律10000元/年•生,会计12000元/年•生;工商管理

20000元/年•生,最终收费标准以省市发改委核定结果为准。

2.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有全日制研

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等岗

位,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十、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028-84616702。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电话:

028-84616636。

十一、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

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

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规定执行。(三)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四)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办:028-84616702

邮箱:cdyz@cd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cdu.edu.cn/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第二办公区C208室

邮政编码:610106

 

三、报考资格及学制

2023年成都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一般为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学习方式:

全日制

2、学制:

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时间最多不得超过5年。

3、学费:

体育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

4、奖助:

设有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四、招生目录

2023年成都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3年成都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六、2024年成大体育考研备考资料及课程

七、复试名单及各专业分数分析

2023年成都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3年成都大学进复试有83人,其中包含体育教学67人(同等学力1人、士兵计划专项5人),运动训练16人(士兵计划专项1人)。

综合初试成绩来看,各个专业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之间差距在70~100之间,由此可见差距还是十分悬殊的。据分析各专硕专业的平均分都超过340分,(除士兵计划外)由此可见大家总体的水平都比较高,只有个别成绩偏低。

 

八、复试录取方案

2023成都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录取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1号)和《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成大研〔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复试原则

1.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督导和检查,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统筹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情况。

3.各招生学院成立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精心组织,科学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含复试专家),协调院内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并对复试工作负责解释。

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等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切实履行复试工作期间的监督、巡视、检查职责。

5.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实际需求成立1个或多个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全面考核。每个复试小组至少由5名人员组成,包括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3名及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各学位点要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保密和招生政策的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性。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按《成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标准,上线考生均可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2.学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学校招生章程中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复试时还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建立复议制度,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复核的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5.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残疾考生复试提供便利条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残疾考生的便利条件申请并及时告知相关考生。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在4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2.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坚持“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

3.各专业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学院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五、复试内容

(一)现场复试

1.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具体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占比不低于专业课测试总分的20%。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总分100分。①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分。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二)网络远程复试

1.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测试:总分200分,内容主要涵盖:①外语能力测试:总分40分,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残疾考生根据其身体状况可申请免除外语听力和口语方面测试。②专业知识面试:总分16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含思想政治理论内容)。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折算计入专业综合测试总成绩。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测评: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等情况的材料,同时复试专家对考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进行综合测评。每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负责复试考生的身份查验,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缴纳复试费用。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

3.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单、缴费凭证,到相应学院的对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各复试小组应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学院(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4.体检。所有通过复试并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体检。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材料报送。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

七、调剂工作

1.一志愿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接收考生调剂复试,须在该专业一志愿复试完成后,开展缺额调剂工作。

2.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我校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调剂程序:

第一步:发布调剂公告。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接收调剂专业、计划数、考生申请调剂时间等,在学校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开放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

第二步:考生申请。拟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yztj)提交申请。

第三步:通知复试。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结合考生综合信息,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以内,锁定时间到达后,申请考生未收到通知,调剂志愿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第四步:调剂复试。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点击“同意复试”。拟调剂考生回复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后即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成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进行。

第五步:拟录取工作。调剂考生通过我校的复试考试后,学校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原则上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八、拟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现场复试方式的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总成绩计算: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2)*5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2)*50%。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总成绩计算: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2)*3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2)*30%。

6.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7.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8.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初试、复试、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监督举报渠道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028-84616702。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电话:028-84616636。

十一、应急预案

1.招生学院在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环境时须密切考生联系,如考生复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接到学校复试通知的48小时内提出申请,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提供远程复试方案。考生若不选择学校的复试方案,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过程中因网络或硬件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复试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学校可根据情况组织考生再次复试。

3.因灾害、疫情等突发特殊情况,学校认为确有必要时,可组织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十二、其它

本方案如与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都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2日


九、历年真题

2023年成都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历年真题(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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