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生死战
如果说,在悲惨的时代,人们都时刻怀揣着必死之心度日,那么,多活一天,便是赚一天。
然而一个人要活下去,光是足够小心是远远不够的。即使再小心,吃饭的时候也难免不遇上官兵敲门,就寝的时候也难免不遭逢几个山匪。
人一天得吃两顿饭,有时候是一顿,人一天总得睡一觉。然而,光是这山林里边,每几个月就能有十数次拼斗,他们杀的死去活来,却总是没个结果,没有结果,便还有下一次。长此以往,无论是谁,都会受不了那种氛围,都会厌倦,是人总会厌倦的,厌倦的人总会生出什么别的欲念。
这世道,便是一群厌倦的人所书写的世道,这群厌倦的人把所有的活人都拉进了这么一个世间,压榨干净了最后那么一点意志,剩下一群的生物,他们像人一样死,却不能像人一样活着。
所以,人只有死的时候才最是一个人。
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容易厌倦的人,也不是所有厌倦的人都是这样的人。
偏偏就是这样一些厌倦的人,给了这世道带来了一些与众不同的生机。
一个人若是能在官兵敲门时还能镇定自若,在山匪拜访过后还能安然无恙,那么就一定是有庇护,而且不止一个,王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曾经在砍柴时救起过一个官爷,也在小溪里边打捞过一个小有名气的山匪。
他能活下来并不全是靠运气。虽然看着只是一个粗鄙的山野樵夫,心里边,却是玲珑剔透。
在四十五岁以后,他就没有做过一件不聪明的事,那一年,他死了儿子,儿子死了妻子,同一年,做了两次收尸人。
那时起,王大就已经决定做一个不再那么像人的人,因为他不是一个人,一个人带着一个三两月大的娃娃,怎么样也是活不下来的,偏偏这孩子活下来了,生得还很俊朗,只可惜,是个女娃,女娃,是更难活下来的。
现在,这女娃已经七岁零八个月,生得不仅俊朗,还很漂亮。她能长这么大,自然全是自己的功劳,但她能活下来,却仰仗了一些别的东西。
这个村子叫做流民村,意思就是,屋子的主人,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主人,只有活下来,或者能够活下来的人 才配做屋子的主人。王大在这里居住已经十年有余了,他的邻居十之有四,已经做了刀下的亡魂,十之有五,却是成了真正的流民。
他们能活下来,是仰仗了之前的那些恩情,这是他不愿提及的恩情,自然更不可能对这娃娃说。
一个人,需要有多么悲壮的决心,才能救下害死自己儿子的凶手,气死自己儿媳的罪人,即便不是那人亲手害死,但他的儿子却是死于山匪与黑棠军的拼杀中,他的儿媳也确是因此而气绝身亡。
所以这是份天大的恩情,也是份天大的冤情,冤的不仅是那对亡命的夫妻,冤的更是他这个糟老头子,人有时候为了活下来,就得这样。
他得到了两个承诺,也得到了两个庇护。
司长不算一个小官,司长能决定一群人的生死,自然也能保住两个人的小命。王大的家中有王茅命人送给他的小旗,见旗如见军,王司长不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
但他是个兵长,慈不掌兵,义不理财。
李燕也不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匪混混,大的不说,这方圆十里的山匪头头们,还是得给他几分面子的,李燕没有留下什么信物
“你只管报上我的名号”
果然,山匪们好似都认识他,认识他的却也都是山匪,不过现在多了一个人,寻常人,就是再见多识广,也只是知道一个李四,知道他本名的,不是山匪,就是死人。
山匪,看似是义而为匪,但是人性,单靠一个义字是说不通的。
在黑棠军中,除了那么寥寥几个人,若是说死人,都是没有威信可讲的,死人无法立威,因为很快就会有活人代替他,老将领一死,他的兄弟就得受罚,亲近他的人都少不了苦头吃的,这是军中的道理。
有时候光是受罚是远远不够的,这些人心中的火气积压了太久太久,光是罚一下,哪能消却的了。可是国有国法,军有军规,在军中,自相残杀那是死罪。
接下来,你或许能猜到我要讲什么。
今天就有这么样的三个人,要来寻一个痛快的发泄。他们来了,现在,无论是谁,都注定会有人遭罪,而且很有可能是死罪。
他们都穿着用兽皮作的盔甲,染成了黑色,这种盔甲最是轻便,外表坚硬,又不缺乏韧性,若是不懂武功之人,就是刀剑在手也难以奈何得了,寻常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黑棠军!
王大的屋子,与寻常人家一样,没有丝毫其余的特点,这几个黑棠军不识王大,他们也不认识别的村民,更不认识哪家是什么人庇护的那家,像王大这样,绝不是独一家,当然,这绝不是是指人人都能救起个司长,能打捞起一个山匪头子,在这种地界,能活下来,自然是都有些别的路子。
无巧不成书,最巧的就是人的命运。一个贫瘠的小村落,要寻一桌好酒好菜简直是难如登天,但要寻几个山野村夫倒是可以毫不费劲,山野村夫自然吃不起好酒好菜,所以,山野村夫也不可能会是细皮嫩肉,他们通常有着黑黢黢的肤色,朴实的外表,若是有子嗣,那他们的儿子也是如此。
山野村夫也不会有一个白白净净的孙子孙女,就是有,也不应该是这山里人,偏偏王大家就有这么一个白白净净的孙女,不仅白净,还很俊美。
“快些进来!”
王大在屋内呼唤。
村民们早都老老实实的躲进屋内,关上门,像是躲避瘟神一样。
王大无奈叹息,跑出门外抱着她便进了屋。
可惜瘟神若是要找一个人,那是无论如何都逃不掉的,王大心里清楚的很,这种事,他也最有经验,不然也当不了这流民村最地道的居民。
只是这三个瘟神却不知为何,让他心绪骤乱,远远看着便不由得眼皮狂跳。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三人脸色像是黑炭一般,定然不是好说话的主,他只是回头一瞥,就看见那其中一人也正好瞧见他,阴狠毒辣,立刻就顺着那道目光像箭一般的穿透了过来。
这个人一定久经沙场,他的刀一定饮过很多人的血,而且绝不止是山匪的血。
即便现在门扉已经合上,那股可怕的杀性还是浸入了小木屋,连带着空气都阴冷了下来,只有小姑娘还若无其事,一脸的平静。
瘟神若是锁定了你,那么躲到哪里都一样。
老头快速的拾掇了一下屋子,将藏好的令旗放到衣兜。
“哐,哐,哐!”
敲门声像是三声乌鸦的啼叫。
现在,瘟神找上门来咯。
这时,门外的人已经开口了:
“开门开门!”
这道声音又尖又利,想来应该不是之前那人。
门开,两人在前,一人站在那后边。
前边的两人,左边长的尖嘴猴腮,留着两撇八字胡,正在打量着屋子,这人一看便不是善茬,生得一副小人模样,而且是那种坏到脸上的真小人,杀过人的真小人也算得是小人?这世上,就是有这样的人;右边那人,长的倒是普普通通,身材却壮的可怕,刚才盯上王大的,也正是这人,他眼睛里的凶光还没有散去,分毫也没有往屋子里望上一眼,只一个劲盯着屋中的人。
至于后边那人,看着却是一副儒雅模样。这样的人,竟也会是个战场上厮杀过的男人,若脱去这身盔甲,说他是书塾先生,想必旁人也不会作他想。这人长的很英俊,与他站在一起,另两人,就成了陪衬。
“把你这里最好的酒菜,给我端上来”,这人开口便又是另一番模样了,他眼中不仅有凶光,还有淫邪的光,老人只觉他一定还会说些什么,果然,他又开口道:“这妮子,我也要了”
王大当然是见过黑棠军,嚣张的黑棠军也见过不少,如此嚣张的,还是头一遭遇到,那人只差把嚣张写在脸上,把狂妄画在他的盔甲上,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三尊却是一眼就能看穿他们的心,人,却不知道应该算作是什么人了,反而,更加像是像兽,把欲望和喜恶的都写在脸上的野兽。
王大收了那揣度的心思,忙开口道:
“军爷,使不得”
他早已把王司长赠予的令旗掏了出来,又扯了扯女娃的衣襟,让她躲到自己身后。
“老东西,你活腻了?”
“不是老头子对军爷不敬,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款待各位的”
长的儒雅的那人冷笑。
“你说没有便没有?大爷今天在这里要是吃不到我要的菜,你们爷孙两个都别想活过今晚”,这是那个尖嘴猴腮的猴子说的话。
站在后面那人说出的话就不一样了,他摸着下巴,有些戏谑的看过来,道:“你还没有问过我兄弟三人想吃什么菜,就敢如此果断的拒绝,年纪不小,胆子倒是十足啊”
他这话说的倒也没毛病,人莫不都是年龄越大,胆子也越小么。
随后他话机一转:“你拿着这面旗,是想告诉我,你这里有人庇佑,我们若不是想犯了军纪,就得乖乖离开是吗?”
“不敢,小人虽然是救过司长大人的命,却也不敢以此来要挟各位”
“哪位司长?”
“沈副将麾下王茅王司长”
“你说的是沈之武沈将军”
“正是!”
“嘿嘿!”三大瘟神相视一笑
“今天算是来对了地方!”,他们笑的得意忘形,笑的直让人脊背发寒,“老鬼,就凭你刚才说的话,我要把你扒皮抽筋,我定还要跟那女娃好好快活快活,哈哈!!”
“爷爷...”女孩躲在后边,她的表情配上如玉的脸庞,本应惹人怜爱,却是让那人淫光更盛了。
“官爷何出此言?”
“你若要问,就去地下边问问你的王司长吧”
“什么!!”
王大呆立无言,片刻后才发出一声叹息。
他本就是个樵夫,怎会知那军中隐秘,自会以为是他们本性如此,可是本性如此,却也不见得非得滥杀无辜,莫不是天生就喜欢杀戮,天生就是个杀人的种?
别的,王大不知,但有一点是知道的,黑棠军军令,第一条:不得滥杀平民!
这几人又岂会不知,他只知道官兵会抢他们的粮食,会霸占他们的宅子,却不知,竟然还会吃人!
“她还不到七岁,你想做甚!”
“你越是怕什么,我偏偏就想做什么,嘿”
“你!!”
以王大的身板自然是拗不过三个久经沙场的战士,但他拼了命也要保住孙女,他的刀是砍柴用的,现在,说不得也要变成杀人的刀了。
只可惜,刀是杀人的刀,人却...
“婷婷!!”,他又惊又怒,只能眼睁睁望着孙女无声的抽泣,她本是个安静的女孩,就是受了伤,也从不落泪。
此时,他却也无能为力,抄起柴刀就要砍过去:
“畜牲!我跟你拼了!”
能说出这话的人,都是些无能为力的人。
“这妮子确实太小,大爷我突然没了那兴致。不过,倒是想到个更绝的法子...”,没想到,那人竟说出这样的话来
“什么法子?”这话自然是旁的那两人之一问的,是那瘦猴子问的
“做肉食!!”
肉食?要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生出这样恶毒的想法,只怕本就是那地狱来的恶鬼
王大没有与鬼同归于尽的能耐,与鬼同归于尽的勇气倒还是有的,因为他的柴刀已经举起,只于分毫间,就要劈落。
也只于分毫之间,那身材魁梧的壮汉已然将刀握在了手上,他眼中的杀机再也藏匿不住,身体如此壮硕,动作却也像燕子般轻盈。
人的速度快,刀更快!!
王大没有看清他是如何挥刀的,只觉一阵清风拂面而来,不过这可不是春风,这是杀人的风!
若是懂的人在此,自然能看出一些名堂的,这人重逾两百斤,却也像风一样迅猛,脚踩的正是那,踏影追风,追风脚!
追风脚算不得什么绝学,却也是武林正宗,大门大派之内才有典藏。
不知这人曾是那谁家的弟子。
“锵!——”
这是金铁相交之声,却不是刀与刀相遇的声音,而是——石子!!
“谁!!”
“什么人?”
“一个无名无姓之辈”
“你既然能用石子破了我这一刀,又怎会是个无名无姓之徒”
来的是个瘦削的年轻人,发尖粘连在一起,衣服竟已湿透,这人嘴唇发白,俏脸上毫无血气,一看就像是个重病在身的人。
那俊俏的黑棠军却一眼看出,他并不是重病在身,而是重伤未愈,因为他身上,还带着一把刀。
“你认识这老头?”
“是你!”
“不认识”
话已问出口,却得到了两个回答。
“你来是想管这闲事?”
“我看他是来找死”,尖嘴的猴子也已经拔出了他的刀
“是”,他回答的,自然是前者
“为什么?”俊俏的书生问。
这二人仿佛把旁人当做是空气,即使是两把刀已经在两个人手中,两个人正都望着一人,不,三人都望着一人。
那二人眼中的杀气仿佛是翻滚的烟海,全都汇聚到手中的刀上。
不过来人却是波澜不惊,丝毫不露异色。
来人正是仁堂!
“我欠他一份人情”
“那你得用命来还他!”
咻!那猴子的刀尖已然刺了过来。
仁堂却已是没了影,如果说方才那壮汉的步伐是轻盈如风,那么现在,仁堂的速度就疾如闪电
只一眨眼间,他便已来到了那俊俏的男人身后。
刀刃,抵在了那人的喉头三分处
“放开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