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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公约

2023-09-13 16:29 作者:56145168  | 我要投稿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班实际,特制定此班级公约。 点名批评: 1.上课未经允许讲话,搞小动作。 3.有事、生病要提前请假,周一、三、五向语文老师请假。 4.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教室保洁不认真。 5.未经家长允许到同学家串门。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任务或班级公益服务: 1.迟到,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包括书面作业和实践作业。 2.午休期间随意下座位,学习区域内大声喧哗,不服从管理。 3.放学后5分钟内收拾好物品离开教室,抽屉桌面不能留有任何物品。 4.做清洁不认真,在教室追打,未在25分钟内完成打扫。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1.不带零食、玩具、管制刀具入校,不带贵重钱物到校。 2.课堂上使用电话手表。 3.破坏学校公物,乱摘花草等。 4.给同学乱取绰号,语言不文明,穿戴不符合小学生身份。 20分钟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1.不认真完成两操。 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 3.课间上下楼梯不文明,不靠右行,在走廊上追逐打闹。 4.午餐时不认真吃饭,随意讲话,下位,不遵守光盘行动。 5.校内外各种集会、路队等不守纪律经多次提醒拒不改正。 课后教导:(通知家长) 1.每周除了周五周六晚上,其余晚上不能看电视玩游戏。 2.撒谎,欺骗家长和老师。(如:作弊、抄袭作业) 3.未经允许私自拿他人的钱财物品。 4.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路上或同学家逗留,回家首先完成学习任务。 (注:凡是私人贵重物品一律不能带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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