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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67岁老人抓贼,不料小偷溺亡,家属要严惩,法院:无罪

2022-04-23 18:18 作者:vbccol  | 我要投稿

2016年8月24日凌晨两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的一名67岁老汉吴裕清,像往常一样去夜巡自家鱼塘,突然发现有三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正拿着手电筒在鱼塘旁边晃悠。

吴裕清:“嘿!你们在干什么呢?”


哪料想三个年轻人听到声音后扭头就跑,在追赶他们的时候,吴裕清突然听到“扑通”一声,好像是有人跳进了水里!

而另外两人则是没了踪影,于是吴裕清就在岸边围堵这个意图跳水逃跑的贼!

只见那人拼命地向鱼塘塘基排水口游去,吴裕清暗道不好,赶忙跑到距离排水口最近的岸边等待。


毕竟跑步的速度要比游泳快得多,吴裕清成功地抓到了这个贼!

吴裕清表示,自己的鱼塘经常招贼,自己抓到后一般也就是警告两句,盘问一下对方是哪里人。

在吴裕清的盘问下,对方表示自己名叫黎小亮,还没等说出下一句话时,变故发生了!

在吴裕清的背后突然出现了一双手,用力地推了吴裕清一把,吴裕清毫无防备一下子撞到了在池塘边站着的黎小亮,两人双双落水。


吴裕清不会游泳,在水里挣扎了一会后摸到了岸边,刚刚上岸就因为体力不支倒在了路旁

不知过了多久,吴裕清缓缓睁开双眼,发现周围空无一人,他猛然间想到,刚刚和自己一同落水的黎小亮不见了踪影。

于是吴裕清查看四周,发现从水塘里爬出来的脚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没有黎小亮留下的痕迹,他心中一沉,望着平静的池塘,黎小亮不会淹死了吧?


吴裕清赶忙跑回家,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但由于目前处于深夜,经过一番打捞后并没有发现黎小亮的踪迹,于是警方提出了一个设想,会不会黎小亮落水之后游到了别处,趁黑逃跑了呢?

于是警方暂时先将吴裕清带回了派出所,等第二天天亮之后再进行打捞。

2016年8月24日下午五点,警方成功在鱼塘内捞出一个人,此人正是黎小亮!


除此之外,警方还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个鱼桶,里面放着两条鱼和三根鱼竿,很明显,这是黎小亮等人前来偷鱼所准备的工具!

警方在确定了死者的身份之后,立即展开调查,很快便将事发当晚前来偷鱼的其余两名嫌疑人黎东益和黎达波抓捕归案!

据其中一名嫌疑人黎东益交代,事发当晚他们前去鱼塘偷鱼,刚刚钓上来两条鱼就被塘主吴裕清发现。


当时吴裕清将黎小亮拦下来后,黎东益和黎达波偷偷绕了回来,看到黎小亮被困,黎东益便从吴裕清身后推了他一把,只是没想到这一推反而害了黎小亮。

在警方对三人展开刑事侦查之后,2017年12月25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派出所将这三人移交电白区人民法院。

法院指控被告人黎东益涉嫌抢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吴裕清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黎达波由于还未成年,所以被另案处理!


同时,黎小亮的家人也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名被告人赔偿他们的全部损失。

在当天,法院正式审理此案并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黎东益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吴裕清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黎小亮家人丧葬费共四万余元。

然而这三方却对法院的一审判决全都不满意。


吴裕清:“别人来偷我的鱼,我难道没有抓他们的权力吗?难道我就干看着?我为了维护我的权益反而还要坐牢?请还我一个清白!”

而黎小亮的家人则认为,两人应该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吴裕清和黎东益则认为自己无罪,于是三方同时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

2018年4月17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


公诉方和黎小亮的家属认为,在事发当晚,吴裕清有不停追赶黎小亮的行为,并且是因为吴裕清围追堵截,让黎小亮的体力透支,所以才在第二次落水后无力上岸致其死亡。

并且在开庭当天,黎东益还说出了事发当晚的一个细节。

当时黎小亮第一次跳水逃跑时,由于吴裕清不会游泳,就拿着石头往水里扔,黎小亮连连求饶,而吴裕清则是拿着一根树枝在岸边等候。


而吴裕清则表示,当时黎小亮嘴里不停地对他谩骂,他一时气不过才捡起两块石头,并且捡起树枝也只是为了拦住黎小亮,质问他来偷鱼的事情。

所以吴裕清认为,自己没有用强制措施不让黎小亮上岸,也没有采取对他生命产生威胁的行为,反而是黎东益才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吴裕清的辩护人也表示,这黎小亮跳水的行为完全是做贼心虚自发性的,吴裕清也没有强制让他跳水,也没有限制他不让其上岸,所以根本构不成故意伤害罪。


所以根据吴裕清的说法来看,他的做法没有任何过失之处!

黎东益和黎小亮家属:“当时小亮向他求救,他根本就没有救他,反而还把他按进水里”!

而黎小亮的辩护律师也表示,在黎小亮向吴裕清求救时,他非但没有实施救助,反而有推脱行为,所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一说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吴裕清的行为可能就真的构成故意犯罪了!


据吴裕清回忆,当时他与黎小亮落水时,好像的确有什么东西缠住了他,但是在那种紧急的情况下,吴裕清不会游泳自身难保,下意识的挣脱了黎小亮的纠缠,最终才勉强爬上了岸。

要说这吴裕清已经是个67岁的老人了,再加上他也不会游泳,在水里遇到纠缠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挣脱,不然他就无法浮上水面呼吸,至于途中有没有故意按压什么的,根本无从查起。

吴裕清:“我当时爬上岸之后有过大声呼救,但是没人应我,他的朋友也都跑了,我只能赶紧回去报警。”


根据吴裕清的讲述,法官给出了明确解释66岁以上的老人在这种情况下属于自救行为,无法构成故意伤害罪!

要说认为自己无罪的人还不止吴裕清一个,就连黎东益也同样认为自己无罪!

黎东益:“我当时去推那个塘主的时候,本意就是为了救黎小亮,想让他趁机逃跑,但是最后他意外死亡跟我没有关系,我认为我无罪!”


黎东益认为,自己的行为既构不成故意伤害也不构成抢劫,他们钓上来的鱼总价值才24元钱不符合抢劫罪的金额较大标准

但是检方认为,黎东益在整个过程中有推搡的暴力行为,所以不论金额大小,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并且根据黎东益的供词来看,事发当晚他也落水了!

原来,当时黎东益将吴裕清和黎小亮推进水里后,自己也没站稳一脚踩空掉进了鱼塘。


黎东益从鱼塘里爬出时,发现吴裕清已经上岸倒在了路边,他过去查看发现吴裕清没什么事情后,慌忙离开了现场,没有寻找黎小亮也没有实施抢救措施

根据我国的《刑法》判定,黎东益的行为和黎小亮的死亡有着间接关系,所以嫌疑人黎东益同时触犯抢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来看,黎东益触犯的这两项罪名需选择其中一项从重处罚,由于抢劫罪的处罚力度较强,最终给黎东益定性为抢劫罪

广东茂山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之前电白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重新定性此案黎东益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而上诉人吴裕清,最终被判无罪!并且不承担此案的民事赔偿责任。


院方表示,吴裕清的行为可以分三个阶段来分析,他发现自己财产受到侵犯,选择前去抓捕合理合法,从水下上岸时呼救并且报警合理合法,等警方到场后一起帮助寻找黎小亮合理合法,所以最终被判处无罪!

要说从头至尾吴裕清都感觉自己很冤枉,明明是自己的财产受到侵犯,最后自己却被告上法庭。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最终获得了无罪释放。


其实在我国有很多这样经典的案例,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意外身亡,而受害人最终却被告上了法庭。

河南郑州就曾出现过这样一件事,一个老人在电梯里抽烟,一名男子进来后劝阻他电梯里禁止抽烟,不料引来老人疯狂谩骂,由于一时激动,老人突发高血压身亡,小伙被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认定老人死亡和小伙劝阻抽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判处小伙无罪当庭释放!


2017年1月,唐山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人后逃逸,过路人朱振彪一路追赶,不料男子跑上火车道被撞死,随后男子家人将朱振彪告上法庭。

但是最终法院判处朱振彪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当给予鼓励!

这就是正义的力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当学会理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类事件,您有什么看法?

欢迎在评论区讨论,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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