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浩翔辱女还抄袭?我把造谣玩意的嘴打歪!
今天看微博真是不得了呢
我看到这标签挂的可真是触目惊心,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楼塌了呢?!

我把这玩意儿写的文案看了一眼,是这样式的

前面七张是粉丝间的冲突我想不管
我想说说最后两张辱女和抄袭的事
总结:莫须有的罪名
1.先说辱女吧,那个接盘侠事件
泼严浩翔辱女放的是这张图

事实果真如此吗?
澄清视频链接

(看图)截自视频

(“接盘侠”出处视频,9分11秒左右)大家都有眼睛,他没辱女!

看过严浩翔一些物料的都知道
严浩翔是一个很懂得尊重女性的人

还有

2.抄袭事件
泼严浩翔抄袭用的主要是两张图


看过我写稿子的应该知道我是个歌曲策划兼词作,这个程度的相似无论是从大众意识或者法律定义上根本构不成抄袭!

(来源于百度复制)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以下全是我个人观点,勿上升他人
1.粉丝之间的争端没有必要上升正主,这种行为本身是错误的,也不是一个“是他家先...”之类的问题
(注意: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也不是一种正确的“回击手段”划重点)
不管马家粉丝还是严家粉丝谁先上升,这种行为都是错误的!也不能把互相泼正主作为“回击手段”
我看见有p遗照的、泼抄袭、挂黑标签的,都已经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2.粉丝争端任何解决?
最好不要扯到正主,也别把个人行为挂上集体标签,是谁做狗事就直接让那个承担,精确到个人,而不是大范围打击到一整个粉丝群体
以后某某惹事就是某某惹事
在某某后面挂个XX家,真的谁也不好看,也很容易引起粉丝之间的争端!
我不想听到什么粉丝惹事正主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