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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装修消费陷阱多,畅行联盟:你中了吗?

2023-08-27 00:24 作者:余酱兴驴酱亡  | 我要投稿

2021年8月,原告郑某因装修需要到被告汉口北某家具经营部选购家具,通过对比,原告认为被告在卖场中摆放家具的尺寸、款式等较为符合家庭的要求,经过洽谈,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原告订购茶几、电视柜、餐桌和桌椅一套,共计5500元,其中茶几为169号尺寸为1.2×60。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订货单,送货时间为8月底,定货不退换。双方协商后,原告立即向被告支付家具款项5500元。

2021年12月,被告向原告送货,并上门进行了安装,内附家具安装说明。上述家具安装好后,原告一直使用。2021年12月,原告在微信中向被告反映餐桌一条腿坏了,被告回复可以修复。后原告又反映茶几的抽屉不是其需要的四个,故要求被告协商处理。因被告在原告催告下一直未处理,2022年3月,原告在12315平台进行投诉,反映茶几尺寸与订购不符。2022年7月,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调解无果。为此,原告向武汉市黄陂区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商家退货退款。

黄陂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虽未订立书面买卖合同,但双方已经按照协商一致的意见履行,原告已经支付了协定的货款,被告也实际向原告提供了原告所订购家具,并且已经安装进行了使用,则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系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经庭审查明,被告提供的部分家具产品存在瑕疵,其中餐桌一条腿裂开,茶几不是原告需要的四个抽屉式样,说明被告提供的家具部分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但家具均不影响原告的使用,因双方约定不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原告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且家具为包销,无法确定茶几、餐桌的具体价格,故本案对部分家具可以进行修理、重作、更换更符合本案的事实情况。因此,原告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货款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在日常消费中,你有没有碰到

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诈骗等

“消费陷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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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消费陷阱”。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和无知,采取各种手段来欺骗消费者,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其中,常见的“消费陷阱”包括:1. 虚假宣传:商家在宣传产品时,故意夸大产品功效或者虚假宣传,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从而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2. 价格诈骗:商家在销售产品时,采取虚高价格或者虚假折扣等方式,让消费者误认为自己获得了优惠,实际上却支付了更高的价格。3. 质量不合格:商家在生产或者销售产品时,不注重产品质量,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使用寿命短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4. 假冒伪劣:商家在销售产品时,采取假冒品牌或者伪造产品的方式,欺骗消费者购买,从而获取高额利润。5. 不公平合同条款:商家在制定合同时,故意设置一些不公平或者霸王条款,让消费者不得不接受,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针对这些“消费陷阱”,消费者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在购物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检验合格证明、保修期限等,同时要注意商家的宣传是否真实可靠,价格是否合理,合如同果条遇款到是问否题公,平要合及理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消费维权中,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打击“消费陷阱”,推动消费环境的改善和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除了向相关部门投诉和寻求法律援助外,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1. 协商解决:与商家进行协商,寻求问题的解决方式。2. 公开维权:通过媒体或社交网络等途径,公开曝光商家的违法行为,引起公众的3关.注 和集声体援维。权:联合其他受损害的消费者,共同维权,增强维权的力度和效果。4. 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寻求专业机构或律师的帮助,进行维权总。之,消费者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积极参与到消费维权中,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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