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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沈雁杳天涯路(恒济篇)

2023-08-05 12:47 作者:Amber殷  | 我要投稿

永和七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阿福。

糯米软团子一样的小姑娘裹在软缎制的新衣里,长长的裙裾差点把她绊了个跟头,踉跄着撞到他腿上。

“小孩儿?是哪家娘子的孩子乱跑出来呀?”

“阿福不是小孩儿。”

“那阿福是什么呀?”

“阿福…就是,是阿福。”

“好,阿福是阿福。”

看穿着出身定是非富即贵,这样傻敷敷的性子也不知道是福是祸。耐着性子哄了两句,转头就交给匆匆赶来的奶娘了。

“哥哥。”她小手攥着他的袍角,把从奶娘那儿讨来的蜜饯塞进他手里,转头就没心没肺的跑远了。

天有些热了,那蜜饯黏黏腻腻化着,沾了满手。恒将军幼子生平第一次被人送了块半化的蜜饯作谢礼,说出去不叫人笑掉了牙。

啧,这蜜饯甜得太过了,待会儿得去讨半盏茶缓缓。

这个小姑娘呀。

永和七年十二月,父亲多次请求北伐未获准,率军五万人顺长江而下,驻扎武昌。待他再回来时,已是十三年后了。

彼时的阿福,是会稽王捧在手心的掌上明珠,帝都里交口称赞的贵女,言行间寻不得一丝不妥,见他也是只是微服服身,唤他“县公”。

再也找不到幼时那股娇憨执拗的傻气。

这一生好短呀,短到不过须臾,他的小阿福就长大了。而他,永永远远错过了陪她花开的季节。

 

太和元年,她嫁了他。权臣之子与皇室后裔的联姻,朝堂庙宇的人有的喜闻乐见,有的忧心忡忡。但他只记得,那日她蜷着手指,些许不安从大红的喜服里挣脱出来,颔首垂眸间像是神女殿里的雕像,端庄得悲悯着。 

大概女子都会历一遍脱胎换骨,再长大。曾经那样机灵爱娇的性子,现在却出落得沉静如水。

“夫君,可是有什么不妥?”

“并无。”

只自他一个人有些怅然若失了。

他是那年春猎得见他的。那个少有盛名、誉满健康的王家才子,同他的妻子一起,琴瑟和鸣、一对璧人。

“听叔父说,王家献之的妻子是他的表姐。算得上青梅竹马。”

“年少相识,同…”他们一样。

他从未见过阿福这般的神情。像是飞鸟掠空,把眼眸遗落在了他人身上。原来,是他错过了,是他来晚了。阿福早在她的年少已经遇见了那个惊艳的人,如孩子般哭过笑过了。  

后来,他在她案上的《楞严经》里读到,“经百千劫,常在缠缚。苦乐自当,无有代者。”且悟。支撑他过了半生崎岖的那些欢欣,都是她忍着屈就、不得已强撑出来的。她原是不快乐的,可是他知道得那样迟,便也再快乐不起来了。

此后,他不再执意邀她与他扮作“举案齐眉”,也无意再见她的“菩萨面”,泾渭分明地住在东西两院,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下职后更与同僚在酒肆里喝得酩酊大醉,一日一日醉生梦死着。也好过,府里冷冷清清的,亭台楼阁常也空设着,没有人气。太冷了。

今夜宴罢,却不知是新进的梨花白太过醉人的缘故,一反常态得生出些悍勇,径直闯进她房里。阿福欲歇息了,见他进来,一双眉蹙得紧紧,不错眼地死盯住他。他俯在阿福耳畔,看着她瞪得圆滚滚的眸子,不禁问:“美人这样含情脉脉地看我,可是对恒某情难自禁了?”

她怒极,只觉得他喝糊涂了、迷了心窍,将她认成了秦楼楚馆那一点朱唇万人尝的娘子,轻贱地与她调情。气得浑身颤抖,疾言厉色道:“恒济,你这个浪荡之徒!无耻之极。”他看着她怒极的模样,反笑起来,他浪荡?他无耻?其实只要她屈尊同他有一两个好脸色,拿他当个活物偶来问津,他便也不刻意去惹她厌烦,老老实实守着她。哪怕,是在她看不见的地方。

那位王家才子的夫人,虽比不上他的小阿福,但的的确确是位美人,而美人也是最易招惹是非的。不巧那日,恒熙那厮刚服了寒食散,脑子昏沉辨不出人,竟将她拦下了。碰巧他在一旁酒肆里饮酒,便顺手假借叔父的名义给她解了围。

他瞧见阿福急匆匆地往这儿来,便鬼事神差地高声同那位夫人调笑道:“今日虽算不得救命之恩,但也帮夫人解了围,夫人要如何答谢呀?寻常礼物恒某人可是不收的。”

阿福的步子顿了顿,似是未曾料想到他会如此这般,一下愣住了,眼睛里似有火焰又似有冰川,最后竟凝出了滴泪。那滴泪急匆匆地从眼角坠下,未留半分痕迹,竟像是他看错了。她挺着脊背,端足了公主的仪态,一字一句地向他说:“恒济,自重,顾及着点你恒家的脸面。”

他的妻子同他说,自重,要他顾及家族脸面。在她眼里,他大概同那池底污泥无甚差别的,浪荡轻浮,闲来无事总是招惹得她心烦。她从不问他为何如此,也从不关心。或许她早已认定他不堪大任,比不得她心尖上骄若艳阳的郎君。可他只想看看她端持公主仪仗后的眉目,那个他曾见过的,宜嗔宜笑的阿福。哪怕就此长久地纠缠着、厌弃着,过完一生。

这一生好长呀,怎么看也看不到头。

 

当兄长问他是否有意参与诛杀叔父时,他晃了晃神,迟疑了。那些陈年积攒的不甘与野心一朝苏醒,鬼事神差间便应下了。

就算是拼一拼,结局也不会比现在差,不是吗?若成,她会不会多看到他一些;若不成,便不成吧。

叛乱败露、兵败如山倒,朝夕间从天潢贵胄沦为阶下囚。

他以为,他们还有很多时间,还来得及来日方长。后来,戛然而止了的,原来就是终局。竟是这种感觉呀。

 

第二日,她来了狱里。

他同她说,“你是来给我收尸的吗?不好意思,没死成。让公主见笑了。”

“您速速回宫吧,小心这腌臜之地平白污了您的尊贵。”

她气冲冲地向侍从抛下一句,“今上还未褫夺他驸马都尉的封号,还算的是我公主府的人。枉论今后量刑生死,都该体面来去。”

“你自己,好自为之吧。”阿福说罢似是失望至极,甩袖就走了。

他的小阿福呀,纵被他惹生气了,也还是不忍的。只这最后一次见面,竟也还是针锋相对的刺着,着实有些可惜了。但那时,他也不知还有什么可诉可说。脉脉温情,彼时得势时不曾有过,如今失势也必是不能再有的了。

“阿福。”他叫住她。这回,他没有叫她公主,他叫她阿福。

“你,是不是从未喜欢过我?”

“真好。我也从未喜欢过你。”


后日,侍从前来宣旨,判他流放,并命与阿福和离。那和离书上写着,“聚散有时,各生欢喜”。

可是阿福,我并不欢喜的。

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我才最爱你。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只有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后来想想,在你眼中我也许也没有那么不堪,只是迟了、错了。情之一字,离题万里,怨我。

 

西风路寒,他行至流放地时,恰是她再嫁他人的佳期。恍见着,阿福藏在喜帕下微红着的脸。红纸帛书描金双喜凤,并蒂芙蓉比翼连理枝。那是,他在这世上最后所期的光景。

这一生呀,不短也不长。只是发未染霜,就已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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