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世分享:仅1年碰瓷9个用人单位,被法院认定职业碰瓷罚款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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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职业碰瓷”?
据善世了解,职业碰瓷是指,一批专门钻企业劳动管理漏洞的职业“碰瓷者”,上岗后故意钻企业劳动管理漏洞,在工作一两个月后因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原因而起诉,要求双倍赔偿。当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以黑代理、离职策划者等为代表的专业“碰瓷维权人”,专门寻找企业管理漏洞甚至伪造证据索取劳动报酬。在当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中,这种“职场碰瓷”的现象使得小微企业成为最大的受害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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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据善世获悉,2018年9月3日,康某入职某家具厂。2018年12月6日,康某以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请求家具厂支付赔偿金等近14万元。家具厂主张,康某入职该工厂只有3天时间,实为“职业碰瓷”。
经司法鉴定,康某持有的《计件工资确认书》中落款处“确认人:林某某(系家具厂负责人)”的形成时间,先于《计件工资确认书》中康某工作成果等内容。自2013年以来,康某在江西赣州、福建莆田、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中山、江门等地参与了近30件案件的诉讼。其中仅2018年,康某在中山地区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提起的诉讼达10件,涉及9个用人单位。
据善世获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存在篡改重要证据并在诉讼中进行虚假陈述的行为。而且,康某亦确实存在频繁、短暂地与不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以各种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的情形。对于康某所提交的证据以及据此主张的诉讼请求均不予采纳,对经家具厂确认的工资数额予以确认。同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康某进行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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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碰瓷”的现象及其危害
善世了解到,2013—2016年上海市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职场碰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骗取入职机会;二是利用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商业信息谋取个人利益;三是为获取双倍工资借故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请他人代签书面劳动合同;四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隐瞒信息,为其配偶、子女在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甚至“吃空饷”。
在善世看来,“职场碰瓷人”不仅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扰乱了和谐的劳动关系,而且造成了劳动仲裁资源和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严重损害了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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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如何防范“职场碰瓷”
1、做好背调
首先,善世建议,中小企业在招聘时应严格核对求职者的求职信息,如果涉及到资格证书的,可要求求职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也可登录相关政府网站进行查询,如学信网可查询学历,如不能确认原件真实性,还可到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其次,善世建议,如果企业想了解求职者的身体状况,你可以要求TA提供一份体检报告或者到指定的医院做一次体检。
最后,善世建议,企业可以关注政府等官方机构发布的“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及时了解哪些人是专业“职场碰瓷人”,避免误入雷区。
2、严格管理企业公章等重要凭证
企业公章与企业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不同,公章在所有印章用效力最高,可以代表法人的意志。但正如上文所述,中小型企业的管理体制或多或少存在着问题,所以应加强对公章使用的程序性规定,强化使用留痕意识,形成内外监督制约。
3、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健全劳动规章制度
首先,善世认为,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员工入职时及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注意记合同录终止时间,并保存好劳动合同。
其次,企业应注重完善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企业人事管理、工资支付、劳动纪律等劳动规章制度,使员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预期,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树立保存员工违纪证据、确定解除理由和履行正当解约程序的意识,一旦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可以提供证明其解除理由正当、解除程序合法的证据,从而避免败诉风险。
总而言之,在善世看来,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实行“双向约束”。无企业失信侵权,无“职场碰瓷”,所以,对企业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也应该一起严惩。而且企业也要明白,用工要规范,这在本质上也是一种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