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通报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购置更新情况 占比59%
(西南商报记者 赵蝶)记者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获悉,近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书面通报了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更新情况,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州)予以通报表扬,这是四川省首次就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购置更新情况建立实施通报制度。

根据通报内容,2022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当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平均为59%,其中,遂宁市等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成效突出,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当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为:遂宁市100%、乐山市95%、资阳市90%、成都市89%、自贡市82%、眉山市74%、雅安市72%。
2022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双碳”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审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制度,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计划,从购置更新源头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实物分配。在此基础上,四川省建立了新能源汽车采购通报制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向各市(州)通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情况至少1次,督促各地区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要求。
二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宣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推介会、专题讲座、印发资料、试乘试驾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接受度,引导转变消费观念,营造绿色消费氛围。
三是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结合起来。今年6月中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推进会暨新能源汽车进机关推介会,积极引入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促进绿色低碳出行与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基层公务出行困难,切实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