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谓界隈认同和盈利话的想法(转)
原推文:https://twitter.com/younther803/status/1688617064255336448?s=19
心血来潮发了篇长文 。 请当作是我的呓语吧。
把"界隈曲 "和 "界隈人 "分类的小圈子,大家不觉得它太狭隘了吗?
不管作品的源头或模体来自什么曲子,不都挺好的吗?
我确实也理解对于那些想让更多人知道和想赚钱之类等有着方方面面的想法,我也不希望我的歌曲主动与金钱挂钩。
(当然,我的曲还没有达到值得花钱购买的知名度或质量,但这不是重点)
过程是丰富的。想法亦然。想法多到我无法一一掌握,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原则上我无法给出一个所有人都同意的答案。
但正因为如此,为什么不能试着重新审视 那个由无数思想的集合体构筑的"界隈”这个概念的存在理由呢?我这么说也是为了帮自己一把,不管你受到谁的影响,无论你去模仿谁,你写的曲子都是“你自己的”曲子而不是“那个人”的曲子。但是,作为你自己创作的灵感来源,应该对影响过你的“那个人”的歌曲给予最高的敬意。
这正是所谓“致敬”曲。是要让“你的”曲子广为人知,还是要从中赚钱,都由你来决定。
我是这么认为的。
就我自己而言,我决定 "悄悄地"、"不考虑赚钱 "地去做。 仅此而已。
就你而言也仅仅是做想做的事情。但是,如果拿出来卖的话,买家就不由你决定,而是听它的人。 换句话说,是别人来决定你是否值这个价。
但你决定 "开始出售 "这一行为本身与他人无关。
我们可以彼此随心所欲地做。
只是想买的人才去买就好。 这就是我的想法。
因此我迄今一直怀着明确的目的自称 "我并非一个'界隈人'"。
自由地创作“原创曲”吧。
自由地传播“原创曲”吧。
自由地贩卖“原创曲”吧。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轻松。制作、传播和销售都并非容易。
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