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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印象湾项目因未支付工人工资被罚

2023-06-07 13:06 作者:青岛精选  | 我要投稿

近日,青岛市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泰都置业有限公司拒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案件。

据青李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001号了解: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泰都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006937902273,注册地址:李沧区湘潭路56号15号楼1层网点,法定代表人:姜华。 2023年5月17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李沧区湾头社区改造商品房项目(青岛印象·湾)A-03-11项目未支付工人工资。2023年5月19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泰都置业有限公司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调查询问。2023年5月23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限期内改正,该单位仍未改正。2023年6月1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3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泰都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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