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测绘资质系统填报要求
系统填报要求
资质申请等工作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在 线办理,原则上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资质系统中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 确保所填信息和上传附件一致。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 情况,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资质系统中要求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应为原件的正向、彩色、清晰扫描件。
多页文件可做单个文件上传(PDF 格式)。
单页的文件,建议保存为图片格式上 传。
一、申请书
1 办理资质申请、专业类别变更、复审换证(延续)等事项时,须上传申请书。
内容包括单位的成立时间、主要经营范围、持证情况、人员设备情况、业绩 情况、体系制度的运行情况、拟申请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等。
2 申请书应为单位的正式行政文件(红头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
3 申请单位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来申请对应的专业类别。
4 申请书中的文号、落款日期应与当前申请时间节点保持一致。
二、资质等级及专业类别 申请单位若有上级主管部门,填写主管部门意见,并提供主管部门的意见材 料。
三、单位基本信息
1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等填写内容,应与法人资 格证书中严格一致。
2 单位名称发生过变更的,上传名称变更材料至法人资格证书附件中。
四、技术人员信息
基本要求
1 录入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和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正 式员工,劳务派遣、子公司的人员不予认可。
2 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上传正反面。
3 系统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材料。
4 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分别不得超过 2 人、 1 人。
5 注册测绘师可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注 册证。
6 保密和核心涉密人员,应提供相关培训证书,配备的人员数量由单位根据 岗位需要确定。
7 申请变更资质等级或专业类别、复审换证时,应对系统内所有技术人员的 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8 删除人员须提供单位退工单或调任书,上传至社保附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