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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寒惊梦频

2022-08-28 00:54 作者:NEib01d3  | 我要投稿

四年前差不多就是这个日期,我在苏世民书院南边选购自行车。那个夏天结束得很晚(我记得此事多半是因为军训),就在夏日堪称浪费般挥洒的阳光之下,那辆银色的淑女买菜专用自行车骄傲地立在它的姐妹中央,恰和我对上视线。我是说,我也明白当我谈到自行车的「目光」之类东西的时候,难免听起来有点白痴,但在贫瘠的现实里加点浪漫总是好的。

那时我还是个意气风发的新生,而它则是辆泛着金属光芒的崭新脚踏车(至少看起来如此)。就在那一天,有某种东西把我们两个联系起来,有人可能会称之为命运,剩下的大部分人会说那只是单纯的金钱交易。反正付完款我满心雀跃地跳上车,带着陪我来学校的表姐逛校园。校内到处可见一脸雀跃的新生与他们拖着箱子的亲友,以及对此见怪不怪的高年级老人。午后的阳光下,我就从我未来同学们制造的小小喧闹中悄声穿过,几乎可以看到光辉灿烂的未来在我面前展开——那段时间有这么一句标语来着,「前筐装着知识,后座载着爱情」,我灰暗的高中三年里可没见识过这种东西,所以总有点不切实际的期待。几分钟后我姐在紫荆网球场西侧的减速带处跌下那个号称载得动爱情的后座,我手足无措地呆在她脚边,直到救护人员和保安把她送进医院。

这是我头一次参与能登上学校官方公众号的大事——可惜是保卫处的公众号——也是我和这车子最初的回忆。我过去总喜欢引三个火枪手结尾阿多斯的话,虽然没多少人愿意听我讲完,写在这里或许也合适……总之,阿多斯大致是说,那些酸楚的过去都会由时间变成甜美的回忆。上次聚会我哥谈起他的失恋往事,我搬出这段话来,结果被喝得神志不清的表哥打到半死。


刚入学的我骑着它神清气爽地去上早课。正式上课的第一天,学堂路的尽头堵得水泄不通,我和舍友笑谈着汇入人海。后来我骑着它浑浑噩噩地去上早课。八点前的最后几分钟,迟到的边缘,学堂路空阔得无谓。像是散场后的祭典。

我迟到与否,车子显然不会关心。它即使有想法,我猜也只会希望路况好一点,或是行人少一些。而它若是喜欢休息,那成天窝在寝室的我有信心自称是它最好的主人。可就像每一种生活方式一样,我深居简出的生活也有其不足之处,在这里我将向读者朋友们展示其中之一:事实上,因为我差不多一直待在宿舍,所以整个四年,完全没什么和这车共同经历的伟大回忆——当我在宿舍无所事事时,这车子也恰如其分地在楼下车位上虚度光阴。换言之,这意味着这文章写到一半突然没了内容。

从日记里抄出一段,权当给这文做点填充,那大约是去年八月的记事,是暑期实习结束,回到学校的那个无趣的我,正巧翻了点张爱玲,于是面对纸笔无病呻吟。「十点多出门散心,经过宿舍楼北那条道路,也不知这路究竟有无名字,未来再去时该注意一下。白色的柱形路灯掩在法国梧桐横生的枝杈里,黛色树影下各式自行车歪歪扭扭地列队,情侣挤在车轮的夹缝中拥抱。八月中旬的夜晚的空气沉默又安详,微不可察的晚风中飘着腐烂似的甜香味。城市永远苍白的夜空下,我骑车经过,看着灯光下恋爱着的学生们,那些背着书包的高高矮矮的身影,不知为何像是我隔壁那青年的扭曲得有些过分的影子。」

无非是关于夜游所见的风景,一点点不含「我们」也不含「恋爱」的落单小事。也许这就是所谓平淡,或是平凡,又或许是平庸。没什么特别,或许比所谓的正常水平更加不特别……就只是那样。让我这么说吧,有这么一辆车,它行过校河旁的窄道又爬过新民路的上坡,穿行在城市暗黄色的夜幕同样也见证过学堂顶的第一缕日光;它溅起雨水与冬雪,它碾过落叶与新泥。它是阳光体育的跑者,亦是荷塘柳下的过客。那学校里有很多车,它们有的很强大,有的很聪明,有的很快,但这辆不同,它是我的车。

曾经是那样。


新生舞会那天车座上坐着毫无意义地穿着正装的我,毕业答辩那天车座上仍是毫无意义地穿着正装的我。四年一晃而过,我因为读书不力被学校扫地出门。

四年过去,我仍和入学时一样幼稚又无知,但四年或许也挺漫长,这辆曾经的新车失去了它本该装着知识的车筐、舍弃了它的车铃还一度断了脚架,换过两次车链、一次车胎和一次车座,车把染上锈迹又旋转了微妙的角度——忒修斯看了估计也要称赞一声内行。它再不是那辆锋芒毕露的新车。

收拾宿舍东西的那天,我们把打包好的行李拖到远在宿舍区另一端的快递点,我骑着自行车,拽着空拖车回宿舍楼。拖车的塑料轮于路上摩擦出刺耳的巨响,头顶的天空在天气预报的谋划下默默酝酿一场大雨。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骑这辆车。离校时它还停在宿舍的车位上,那段日子里幼稚的我想过很多事,唯独没想过这车子之后会如何。假设是没有意义的,但有时我还是会想,若我那时做了些什么的话又会如何?

我本可以带它一起走。

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那车子也许正在校园的某个角落积灰,又或者已经被拖去卖了废品——就像我舍友的那把廉价吉他一样,化作毫无意义的垃圾。我向留在学校的人打听,只听说我的车子消失无踪。我再也找不见它。

我甚至没机会和它告别。

前些日子我彷徨在市区街头,或许走投无路的时候人就容易怀念过去。握起共享单车粗糙车把的瞬间,我突然无比思念这辆车,思念它轻巧的车身,蒙了尘的银光。要是它还在我身边,我何苦用这平衡诡异刹车不灵的贵物折磨自己!

在这个时代,思念一个人是较为简单的,就算见不到面,也总能发一两条消息,哪怕石沉大海也能安慰自己对方确实看过;可思念车则颇有古意,一如杜甫先生写给李白的那些无果情诗。我写再多也不过是自我满足,把未能说出的话写进某个专栏又有什么意义?不论我是说「谢谢」,「对不起」还是「再见」,它都不会听到。这全是我的错。

李斯那时候是这么讲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不知道这车在我心里的地位究竟相当于句中的「若」还是「黄犬」,我只是明白我确实想和它再一次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闲逛一遭。不需要是今天也不需要是明天,只要有一丝实现的希望也就好了。可是,唉,如今还有什么可说的?只剩下一句:妈的,我好生后悔!

我甚至忘记给它取个名字,不然这文至少会拥有一个「纪念无头骑士号」之类的拉风标题。至于现在这标题,前半句似乎是「遥忆独行人」,我想着「独」对「自」,「人」对「车」,恰是「自行车」,好像很是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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