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八大要点
1、解答对婚前协议的四个误解:
①婚前协议既可以对婚前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即可以把婚前归自己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婚后夫妻共同所有,也可以把婚后自己得到的财产约定为归自己所有。还可以约定婚后所得到的收入其中一部分归自己所有,另一部分归共同所有;
②婚前财产协议要避免出现遗嘱如何分配的内容;
③在婚前财产协议里约定抚养权归谁是不可以的,可能会被法院判定协议条款无效。但是约定生养孩子、教育孩子的费用如何分担是可以的;
④想用婚前财产协议来约定配偶的忠诚或者限制配偶再婚的权利(例:约定配偶如果出轨就净身出户、配偶离婚后再婚,就必须放弃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类似的约定都可能被判定无效)。
在婚前财产协议里,最好只约定现有的财产归谁,现有的财产将来产生的增值、租金或者变卖之后得到的钱算谁的;将来结婚后得到的财产怎么分(包括通过继承得到的、通过受赠予得到的、投资得到的、劳动得到的),生养孩子的费用怎么承担,家里的日常开销怎么分担,各自现有的债务及将来的债务如何偿还。
2、怎么避免配偶分走父母的遗产:
①父母生前立下遗嘱,他们去世之后留下来的遗产归我个人单独继承,与配偶无关;
②与配偶约定好各自继承各自父母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自己单独所有。
不能把配偶的婚前财产约定归我,这叫赠与,有任意撤销权。只要东西没办过户,哪怕写了协议,配偶都可以反悔要回去。
3、对抗任意撤销权的办法:
①直接办过户并写下房子归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公证处公证房子赠与给我作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4、哪些财产是我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婚前(注:婚前指的是领证之前,而不是办结婚酒席之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或者结婚时间增长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一方因为受到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的是牙刷、内衣等,不是电脑、首饰等)为个人财产;
⑤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扩:⑴作为指定的受益人得到的终身寿险的赔偿款为个人财产;⑵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为个人财产;⑶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为个人财产)。
5、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和受赠与得到的财产;
⑤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离职补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发放给军人的复员费或者自主择业费这种一次性的费用,其中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以结婚年限*每年划下来的钱(例:男方20岁入伍,平均年龄70岁,70-20=50年,退伍后男方得到了100万的复员费,100/50=2万元,我同他结婚10年,10*2=20万元,其中10万元是要补偿给我的))。
6、婚后的房子作为个人财产的前提:
①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全款房,婚后也没有为这套房花过一分钱;
②婚前的存款和婚后的存款不混在一起放;
③婚前的房子变卖后得到的房款放在单独的卡里,不与婚后的存款混在一起;
④婚后购买房子的所有钱都来自于婚前财产变卖得来的钱或者婚前的存款;
⑤登记在个人名下。
我在婚前按揭买了套房,10年统共还了50万贷款,还剩下10年50万贷款需要还。这时我想把这套按揭房卖掉换套更好的房子,但是需要把贷款还完解除抵押才能卖房过户。这时有买家愿意出50万的第一笔购房款让我还完贷款解除抵押。但这50万在法律上暂时没有明文规定是否算夫妻共同还款部分,所以在实践中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定。在这种情况下我最好以我个人名义找父母亲戚朋友借齐50万,再以我个人名义还完贷款解除抵押,那这50万就不算夫妻共同还款部分,对应的增值涨价部分就是我的个人财产。
7、房子怎么加名字?
①共同共有(直接加名字,不写明各自占比。离婚时会⑴看结婚时间长短;⑵看各自对婚姻的贡献;⑶看有没有共同孕育子女;⑷看谁的原因导致离婚;⑸看房产的总价值;⑹看夫妻双方的实际经济能力,有没有支付给配偶补偿款的实力,法官会得出自由裁量的比例);
②按份共有(加名字的时候在协议中写明各自所占比例);
③把房子过户到配偶名下(⑴婚后没协议办过户,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⑵婚后有协议办过户,房子是配偶个人财产)。
8、婚前全款房在什么情况下与配偶有关系?
①去世后房子会变成遗产,配偶有资格参与分配这套房子。如果不想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提前立遗嘱由指定的人来继承这套房子;
②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
③婚后把房子过户给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