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锋教育Java入门全套视频教程(java核心技术,适合java零基础,Java

P22
成员变量以及局部变量
变量的定义
指声明一个变量并分配给它一个名称和类型。包含几个要素如下
- 变量类型:每个变量都有一个特定的类型,用于定义变量可以存储的数据的种类。包括基本数据类型以及引用数据类型。
- 变量名称:变量名称是给变量分配的唯一标识符。它必须遵循Java的命名规则,可以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不能使用Java的关键字作为变量名称。
- 变量初始化:在定义变量时可使用"="给变量赋初始值。若不给变量赋值,变量会被默认初始化,整数类型会被初始化为0,布尔类型会被初始化为false,引用类型会被初始化为null。
变量的分类
变量的分类可按照变量声明的位置来分为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该位置指该声明变量的作用范围(通常该范围由最近的一个大括号决定),即作用域。注意:变量即声明则即使用,未被使用的变量尽可能的不要声明
成员变量的定义:在定义一个类的时,该变量声明在类的内部方法的外部,其作用范围在整个 类。
局部变量的定义:定义在一个类的方法的内部的变量。
两者区别:
- 定义的位置不同。成员变量是在方法的外部,局部变量是在方法的内部。
- 初始值不同。成员变量是有初始值的,即使在声明时未人为给其赋值,编译时会默认给其一个初始化默认值(该默认值由声明的数据类型决定)。而局部变量的值必须时显示的,即使在声明时未给值,在后面的使用过程中也必须给其赋值。
- 作用域不同。成员变量可被类中的所有方法共享,局部变量只能在其所在的方法中使用。
- 修饰符的使用不同。成员变量可被public,private,protected,default这四个访问修饰符修饰,而局部变量不可被该修饰符修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