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成都理工大学丨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流程详情

2022-10-12 11:58 作者:四川专科本科研究生  | 我要投稿

成都理工大学

以理工为主,以地质、能源、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由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是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中国地球科学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之一,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13日—10月19日

二、受理范围和条件

(一)毕业时间在2020年10月以后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含)。(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中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必须在 75 分(含)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中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必须在 60 分(含)以上。

(四)已通过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参加以下外语水平考试之一并达到相应分数要求,认定学业水平测试合格。

非英语专业: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达到380分;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

英语专业: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

通过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成教学籍(自考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授位的毕业生,请于10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非扫描件或传真件)报送所属成教教学点/自考助学点,并提供相应原件供审核。

(一)成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电子文档)。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三)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或符合上述学业水平测试认定条件之一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四)身份证。

(五)“学籍成绩记载表”(教学点盖章),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学校自考办盖章)。

(六)近期2寸彩色标准照(蓝色背景)2张及同版照片电子文档(JPG格式,尺寸480×640像素,大小<40K)。纸质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七)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报告(原文对照版)及附件(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书等),提交电子文档,纸质原件由成教教学点(自考助学点)存档。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真实、有效。如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学位者,学校将撤销其学士学位。

(二)再次对申请授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把关,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受理,抽查不合格的取消授位。

(三)学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

成都理工大学应用型自考热门主打专业

◆专科(高起专)◆

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专升本)◆

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英语、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

成都理工大学应自考本科学位申请对应学科门类汇总 ❖

工商管理-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法学-对应学科门类-法学

会计学-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市场营销-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旅游管理-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公共事业管理-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英语-对应学科门类-文学

财务管理-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工程管理-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土木工程-对应学科门类-工学

电子商务-对应学科门类-管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对应学科门类-工学


 

❖ 成都理工大学应用型自考官方授权校外教学点 ❖


 


成都理工大学丨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流程详情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