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经济》的一点吐槽

总的来说,摩西·芬利的《古代经济》是一本非常好的书。篇幅不长,叙述清晰。
大多数接触经济史不多的人处理古代(这里专指希腊罗马)经济会有两种倾向:1,用苏联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粗暴地视为“先进的”“封建制”取代了落后的“奴隶制”。非常无厘头了,奴隶制既不是社会形态(或者说社会形态五朵金花以及是学术界的历史了),也不是古代希腊罗马主要的劳动力组织方式。2,过分的现代化,即将雅典工商业人群视为资产阶级,以至于对待古代政治制度,乃至于看待戴克里先的时候过分现代化(罗斯托夫采夫的理解,这里不能讲)。
这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一个过分落后,一个过分超前)犯的错误是类似的,也就是原始派所说的,没有看到古代经济本质上是小农的自然经济。还有一点,这两种观点里都有太多意识形态私货。
摩西芬利是原始派的代表,揭示了用现代经济分析框架理解古代经济的荒谬之处。其中多数观点我表示认可,不过还是有些槽点。下文先简要概括,然后提出异议。
在第一章“古代人及其经济”中,芬利提出古人缺乏“经济”的观念,他认为这并非偶然,而是反映了经济嵌合于其社会生活和观念,并未独立出来。芬利认为分析古代经济的方法应该与现代经济不同,他反对使用诸如“世界市场”和“单一的经济体”等词汇描述罗马帝国,这过分现代了。
在第二章“等级与地位”中,芬利进一步提出,对社会的描述基本范畴不应采用阶级,而是用“地位”代之,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并不是社会等级的决定性因素,市场和生产并没有主导希腊罗马社会,主导因素是通过军事和政治手段再分配财富。芬利援引西塞罗,指出罗马社会对于致富方法的偏见,并得出结论:希腊罗马的社会精英不愿意经营很多工商业产业类群,他们认为这和自己的社会地位不符。
在第三章“主人与奴隶”,芬利通过黑劳士和授产奴隶两个例子,指出法律地位的“奴隶”掩盖了他们的经济和社会上的差别。古典时代的大规模战争是动产奴隶制盛行的推手,而罗马帝国后期奴隶制的衰落伴随下层自由人陷入更严重的依附。芬利穿插说明自由雇佣制度在古代既不盛行,也不能改善自由人的经济地位。
在第四章“土地与农民”,芬利说明了古代世界土地集中度的变化趋势:公民的土地连同他们的公民权和免税权一起被挤压,大地主对土地的占有规模稳步扩大,大地主阶级的抗风险能力使得他们能渡过危机并抓住扩张的机会。古代没有常态化的土地市场,农业货币化水平也较低。不论是在农民还是地主的土地经营中,效率和盈利都不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但实际上,对于上层阶级而言,土地投资既体面又获利稳定而丰厚。
在第五章“城镇与乡村”中,芬利基本上同意了韦伯关于古代城市是消费型和中世纪城市是生产型的理想类型观点。古代城市是帝国统治阶级的居所,通过贡赋和掠夺获取所需的资源;中世纪城市有一个体外的市场需求,即居住在城市外的封建主,所以从事制造业与乡村交换物资。古代作家很少看重一个城市的制造业,也不存在保护性的政策,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是间歇性的。芬利进一步延伸到缺乏信贷和技术创新这两个领域,说明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缺乏市场需求。
第六章“国家与经济”,通过公益资助这一制度,说明古代国家与经济的关系,一方面是绝对的和专制的,即国家能够任意干涉私人经济权利,一方面又是忽视和放任的,以至于被一些学者类比为现代意义的“自由放任”,芬利认为这只是古代统治者对不看重经济政策本身,只有出现危机才采取行动。希腊与罗马的统治者并没有使用公共债务、税收和国有化的垄断作为经济杠杆,即使他们遇到借贷、税收政策和国家垄断的问题,其行动的目的也是财政上的或政治上的。
在第七章“进一步思考”中,芬利指出奴隶制不能被视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制度,希腊罗马世界也没有将动产奴隶大规模运用于生产。奴隶制在经济上经常融入其它生产方式,其仅能指代特定劳动力类型。
我的一点吐槽:
1,一个社会的经济观念不能完全反映其经济事实
本书在对史料的论述上做到了可观,芬利充分考虑了他所反对的“现代化派”的观点,并承认古典时代的贸易和金融活动不能被忽略。而他入手的角度很大程度上是古人自身如何认识经济在他们社会中的重要性,芬利试图说明经济在古人自己看来是附属的、嵌合的、不能决定个人地位的。
古人在社会意识上对经济的忽视(相比于现代人而言),能否说明在社会实践上经济真的对他们的社会影响没那么大?古代社会缺乏有为和科学的产业政策,保障货币数量稳定,调控利率、通胀和就业率的央行,这导致了一系列的经济灾难,只是古人不自知。古代人同样缺乏气象学、微生物学,正如他们缺乏经济学,这不能用以说明气候变化、疾病和经济危机对他们的社会不够重要。我们不能认为古人的社会意识直接体现其社会事实,就像苏联人拒不承认市场规律和经济危机在计划经济国家的表现,却长期承受着结构性的供需错配,生产率停滞,以及滞涨在计划经济国家的体现——短缺。市场在社会中的作用,不以其主流社会意识为转移,不论是忽略还是否定。
2,关于史料的选取和运用上。
如同芬利所说,一些学者确实把古代经济中的工商业比重估的过大了,他们有时候找不到直接的证据,就使用了一些并不牢靠的推测。但芬利用以反驳他们使用的史实依据,也可能把工商业比重估计的过少了。芬利在《古代雅典土地与信贷研究》中,通过界碑分析了土地抵押贷款的用途是婚礼或葬礼而非投资。这个样本的选取很可能就存在问题:
(1),古代雅典城邦中经商的多是外邦人,而外邦人不能拥有土地,土地抵押贷款也无从谈起。
(2),这些样本可以大致推测是占据了雅典公民大多数,手头并不宽裕的小农。小农经济在何种时代都折射出一种生活方式,即厌恶风险和重视传统。农业与商业本就是不同的两种思维,即使是今天的社会,小农去抵押土地贷款经商也是令人诧异和颇具勇气的。
(3),土地抵押贷款可能也不是从事工商业的雅典公民的主要融资渠道。厉以宁的《古代希腊经济史》中提到了从事贷款的神庙,据称“神庙长期以来是人们存钱的场所,而神庙贷款的利率也通常低于民间贷款利率。”这一现象并不罕见,在古巴比伦,神庙的女祭司出部分本金与商人合资经商,其泥板文书保留了下来。在商品货币经济更加发达的雅典,没有理由认为商人不会利用神庙这一融资渠道。经商者总有固定资产可以抵押,也未必是土地。
3,构想出用于和古代经济相比较的“理性主义的现代经济”过于理想化
韦伯或波兰尼在论述古人经济行为和资本主义社会“理性人”的不同中,将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的行为也理想化了,这是受当时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观念影响。在近代和现代社会中,资本家的行为也并非单纯追求利润(至少还要考虑风险和便利性,还有社会偏好、种族、政治庇护、意识形态,商业道德,甚至很多时候是单纯的从众),单单从现在发达国家金融界对投资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看法就能了解: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往往有更高的预期回报率,但要打折(至少七折),因为那里的政治、要素价格、所有制和经济结构都不如发达国家稳定。近代英国资本家倾向购置土地和取得贵族身份,现代西方富豪投身慈善众多,在资本家的经营中,也有商业道德,而且不同文化都不相同。罗杰斯和索罗斯因为商业道德观念不同而决裂。而美国金融家(彼得·林奇)认为:日本企业家分红少,忍受亏损也不开除员工,损害了股东利益,而视其为“社会地位”。
认为作为个体和具体的现代人的经济行为遵从普遍经济理性,那无疑是将人视为了超人。从市场经济到计划经济,从官员,商人,到普通的股民基民再到抢盐抢菜抢药的街坊,我们这些生活在现代经济之下,拥有便利和信息和资本运作方式的现代人,谁敢说自己严格按照经济理性主义行事?难道思维缜密的牛顿不是失足于南海泡沫?孙正义和木头姐不是折戟于“所有人都能预期到的加息”?对暴利的痴迷和对风险的畏惧,让我们愈装备精良、愈乌合之众。
4,对于古人经济观念的“过高要求”
同样,芬利在《古代雅典的土地与信贷研究》中,对古人如何不符合理性人的标准要求未免太高,如果说古代雅典人抵押田产用于婚礼和葬礼而非投资是一种由社会地位而非经济利益所驱使的“非经济理性行为”,以此提出古希腊人经济观念与现代人的不同。那21世纪的中国人以其工资和信用抵押贷款买房结婚难道有什么不同呢?买房结婚中有多大程度考虑的是房产价格趋势呢?后世研究者难道会觉得21世纪的中国普通人应该借钱投资经商更加合理吗?古典经济学讲的理性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以其资本在生产中展现出的理性,再精明的企业家在个人消费上也未必如他经营企业一般的精打细算,也会不掺杂个人感性的偏好、考虑亲友的评价和社会公众对其地位的看法。只有韦伯所讲的清教精神的理想类型或许如此。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运用资本生产的人都是社会中的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即使对于他们而言,经营资本也并非生活的全部。
芬利还提到,古代雅典没有真正的信贷,筹措资金依靠亲友之间、很多时候是无息贷款。这在今天的中国也是常见的,在工业革命时代的英国合伙制企业中也是常见的。借此,我认为我们判断经济的性质时要考虑产业的体量,因为合伙制转向股份制,乃至于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出现和经济体量是分不开的,尤其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在今天,即使信贷发达,如果一个人做小本生意,固定资本开支有限,他也会倾向于向亲友贷款和合伙制。是市场的扩大和技术进步催生了发达的信贷制度和资本市场,而在希腊城邦,我们自然找不到在18世纪的资本主义欧洲都并不常见的自由和发达的市场特征。
简而言之,我认为本书的所要区分的“古代经济”和“现代经济”类型中,将现代经济中的理性主义绝对化了,以至于对古人的经济思想和经济行为提出了现代人都难以符合的要求。
5,土地经济、投资政治和自给自足,恰恰是古人经济理性主义的体现
前文提到,近现代人的经济行为并非仅考虑利润最大化,而是综合考虑风险和便利性,很多时候还要考虑社会评价,政治支持,文化和意识形态。在动荡的、以军事和政治活动为主题,割据和战争的古典时代,成功的商业资本若试图投资固定资本(厂房,设备,船只),其风险、回报与便利性往往不如投资土地和政治资源,后者恰恰体现出那个时代的理性经济行为。毫无疑问,就是古代狭小的市场规模,短缺的货币供应,不稳定的需求和动荡的社会环境使得工商业投资的不确定性和回报率低于近现代。相比于土地,制造业和运输业的投资更容易过剩。
现代市场经济讲求商品和服务凭借效率在市场上公平竞争;靠社会地位和政治资源竞争,是经济学家反对的低效和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但它广泛存在,尤其是在动荡和分裂的古代世界。所以,原始派所讲的古人“非理性”经济行为恰恰是其经济理性在当时社会下的实践结果。我们能够理解两千年前古人的喜怒哀乐,道德与情感,就没有理由认为古人在经济行为上的思维方式与今人有根本不同,是物质和制度环境扭曲了其经济理性。显而易见,倘若在今天,我们也能像古人一样的相对回报率去投资带有奴隶和农奴的庄园,这样稳定的收益,对于买理财都不保本的现代人来说也同样有吸引力。(庄园的IRR其实挺可观的)
古代经济落后的总体性原因
以资本主义诞生的制度前提来看,即(1)私人产权明确和可转让。(2)私人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都比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做的更好。厉以宁在《罗马-拜占庭经济史》中声称这点,并说,封建制的形成包含了日耳曼人财产公有的公社传统,分封制模糊了产权。无论如何,在对待私人财产的态度上,后世的研究者找到了古罗马比中世纪更加“现代”的因素,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学者对古代经济存在着“现代化”的看法。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古代和中古经济的差别应该去物质中而不是制度和思想中寻找,从中古经济的制度和思想中寻找其现代因素,并不比对古代经济这样做更容易。
古代经济本身及经济观念、国家政策上的简陋,根源在于产业链的简陋,古代经济中的产业门类很少,尤其是在制造业方面,制造业的体量小,使用的雇佣劳动规模自然少,这就严重降低了整个经济的货币化水平,使得市场需求狭小。作为制造业上游的第一产业,农业和采矿业面临同样的问题,农产品的种类少,一方面土地生产力得不到充分利用,一方面缺乏经济作物作为原材料。采矿业的落后归根结底是化学的不发达,不能有效利用矿产资源。
这些显而易见的事实指向了,古代经济的结构不“现代”,是在于其本身的物质条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而非社会观念的阻碍。中世纪晚期的社会观念不但同样陈旧,还受到了宗教的严重束缚,但我们已经能够发现,15世纪的欧洲人相比于整整2000年前拥有了多得多的产业门类,农业和制造业的技术都有了显著的进步。
古代经济落后的结构性原因
关于西塞罗和德摩斯蒂尼对于长程贸易和放贷牟利的态度,这是道德家的说辞,不能掩盖罗马帝国初期长程贸易的一度繁荣和罗马元老对高利贷行业的广泛参与。正如修订版序中提到的:凯斯·霍普金斯论证了罗马帝国早期长程贸易的增长,而爱德华·科恩提出古典时代富人总是力图掩饰自己对诸如高利贷等牟利行业的参与。塔西佗曾提到罗马元老三分之一的资产是金融(债券)资产。后来的学者推算罗马帝国的商品交易规模超过了贵金属货币的流通能力,很多大额交易也不是以货币直接交割的,这其中必然存在着信用创造。
真正阻止了罗马帝国乃至于整个古代世界远距离贸易发展壮大的,是伴随着技术扩散和人口迁移的地方经济的自给自足化。在《大分流》中,这一现象还出现在对前资本主义中国远程贸易的衰退的描述中。因为工业革命前的外地商品还不足以在承担了长途运输的高昂成本之后与本地商品竞争,因为中心与边陲的技术落差还不够大,固定资本投资所提供的效率优势还不够高,产业配套的壁垒还不能阻止技术下沉,所以随着人口带着资本与技术向边缘地区的迁移,地区间的经济关系倾向于自给自足而不是强者愈强。这样的市场对于资本的容量自然是有限的,难怪这些社会中成功的商人投资地产、包税权、钱庄而非贸易和工业。
不能在帝国内分化出一个中心-边缘的结构,而是边缘随着技术的传播自给自足,从而遏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和货币化,这是中心地区生产率难以持续攀升的原因。有什么动力是推动着地区间分工细化和贸易量增长的呢?前提是产业部门的数量和纵深得以发展,就像第一次工业革命和第二次工业革命所展现的那些社会组织上的不同(合伙制、民间集资、工匠建厂、自由贸易对应股份制、直接融资/政府投资、产学研一体、李斯特主义),根源也是更高的技术,固定资本投资对社会组织提出的要求。只要产业的规模和复杂性到了一定的程度,分工的效率就会克服流通的成本,扩大统一市场的范围,并形成地理上的产业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