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连收两张罚单
据青岛市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28日,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连续收到市生态环境局两张罚单。
据青环罚字〔2023〕11007号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海月路101号的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租赁山东德圣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用于建设市政工程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包括原厂房1座,新厂房1座,混凝搅拌站2套,设置预制梁生产线8条、起重机10台、预制梁存放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企业现场未能提供市政工程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未能证明已依法报批环评影响评价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市生态环境局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拾肆万玖仟壹佰元整。
据青环罚字〔2023〕11008号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海月路101号的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市政工程材料生产项目正在进行预制梁生产。混凝土预拌中心车间上料口粉尘废气建成喷淋设施,混凝土浇筑车间设备噪音建成隔音门帘,厂区东侧建成移动式隔音屏障。混凝搅拌站、预制梁生产线作为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在厂区西南侧预制梁存放区堆放产品预制梁三十余件。企业未能提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文件。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市政工程材料生产项目即投入生产。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市生态环境局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贰拾万元整。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长水路27号-390,法定代表人周伟,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