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弥呼(补充篇2) 复活之谜解开!
前文提到,“其实卑弥呼是野田监督先发现的”,
情况好像是这样,
野田经营的是艺能公司(村西是业界公司),
一时没顾上卑弥呼,她就从村西那里出道了。
我真的很想签下卑弥呼,
她的条件成为艺人绰绰有余。
但是果然,在堆积如山的钞票面前,我没有胜算。
这表面上是说卑弥呼“贪财”吧?
实际上你和村西之间……谁还没点数吗?
彼时,某个以优优在籍为卖点的店开张了,
招待会舞台上,众多优优站成一排,
但摄影师的闪光灯却集中在一处,就是卑弥呼。

“我最喜欢有点做作的男人了。”
卑弥呼这句话,让世上不受欢迎的男人重新得到希望。
尤其是一个叫日比野的青年,
就是前文提到的,钻石厂另一位监督。
在1990年11月的工作中,担任卑弥呼的监督和莮优,
从此走上了暗恋卑弥呼的不归路。
这在业界人尽皆知,或许只有卑弥呼……假装不知道吧。
1993年夏天,日比野退出了钻石厂,
作为自由监督从头开始。
当时钻石厂已风雨飘摇,很多员工离职。
“我在公司住了6年多,没有休息日,一直在工作。”
潜台词是,“如果没有卑弥呼我早就走了”?
关于这个,另一位监督(本牧)回忆到,
日比野确实住在钻石厂办公楼里,
房间是免费的,也没机会出去花钱,
所以存了很多钱,都堆在抽屉里(存银行也没时间)。
回过神一数,竟然有几千万日元,
还有卑弥呼送的戒指(价值几百万日元)。
对他来说,那是订婚戒指。
在“卑弥呼(下篇)”里,
“村西欠卑弥呼3000万日元失踪,卑弥呼引退,
之后1993年8月从水晶厂复活,
签约6本,每本500万日元”,还有印象吧?
据说这次“复活,契约,破格的演出费”,
所有运作都是日比野完成的。
3000万日元正好抵上村西欠款的数目,
日比野没拿1分钱,但对他来说,
只要能继续与卑弥呼一起工作就等于上天了。
日比野爱着卑弥呼的事已不是秘密(从开始就不是),
没有表白的原因是,
我想公私分明,既然在监督和优优的立场,
就得抑制这份感情。
后来她辞职了,我也退出钻石厂,就想对她说了。
我很笨,能想到的话就是,“交往吧”。
和卑弥呼在一起很紧张。
如果不是工作的话,握住她的手都会心跳不已。
我真的喜欢卑弥呼,她也喜欢我,那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