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Li发声保留bo上场可能?我支持FPX,我支持ChunLi

说在前面:“如果有人想要做个好人,但是却要蝇营狗苟卑微如虫,甚至为虎作伥方能有立足之地,那么一定是环境出了问题。”
“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
吃到了贫瘠、干旱、日照时间短的环境下长出的酸橘子,难道要怪橘子自己不够努力吸收阳光水分让自己甜美多汁吗
“一柄锋利无双的剑,落在恶人手里,可能是一场场的血雨腥风;落在好人手中,可能是雨霁云舒的正义之剑”
恶人持剑杀了人,难道要怪剑太锋利了?
一个年轻人,每天996,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起早贪黑,可是一个月几千的工资还是承担不起几十万的彩礼和天价的买房钱。
这难道是年轻人还不够优秀还不够努力的问题吗?
在我看来,FPX的打野bo的问题也是这样的。

Bo在LDL受到胁迫打了假赛,但是被提拔到LPL,继续受到胁迫,没有屈服于庄家的胁迫,而是选择了检举揭发,这本来是一个橘树从淮北转栽到淮南,结出甜美果实的故事;是一个宝剑得明主,明主用它击杀十恶不赦的恶人,惩恶扬善的故事,我不明白为什么FPX要因此受到“假赛队”的谩骂,怎么会受到谩骂?
那些口口声声说着喜欢LPL,为了电竞发展却在谩骂的观众们,我想问,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个问题,你们想通了吗?没想懂没关系,我来帮大家捋一捋。
我们的敌人是庄家和赌狗,这是毋庸置疑的。庄家为了营利而设置赌场,这首先是触犯了《刑法》的,具体写进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而赌狗,以赌博为业、嗜赌成性或是组织、招引多人聚众赌博从中营利的,也是触犯刑法的。这些人不但严重破坏了电子竞技的纯洁性,对行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破坏,而且更为严重的是违法犯罪的,毫无疑问是我们的敌人。这些人见一个举报一个,那我肯定夸你做得好,对待敌人就要像秋风扫落叶。
那么选手呢?我认为只要不是自己没有电竞精神,罔顾法律,参与赌博,下场操盘,以此营利的宣说,那么就还可以是朋友,朋友犯了错误,我们需要帮助朋友改正,朋友走回正道,我们应该为此感到高兴,否则我们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就像chunli在微博中说的:对于迷途知返的人,我们不能因为其曾误入歧途就将其推向深渊。这是用对待敌人的方式来对待朋友,正可谓是亲者痛,仇者快。犯了错误的人,没有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而是站了出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自己犯错买单,这是值得欣慰的事情。
而FPX敢于声明保留bo登场的可能性,这是好的事情,是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如果受到威胁的选手能够发声,有底气,敢于发声,而不是只能服从安排,不然就会被雪藏被消失。那么心中有底线的选手就会更容易站出来。FPX能做出这个决定,确实是说明热爱着这个行业,希望它更好,甚至为此可以牺牲自己的一些利益,可以说是非常有担当了。
其实说到底还是环境的问题。如果有人想要做个好人,但是却要蝇营狗苟卑微如虫,甚至为虎作伥方能有立足之地,那么一定是环境出了问题。比如LDL。如果有选择,谁不想当个好人呢。
当然除了道德的约束,规则上的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有人说晋级赛,找你演一场,赢了给5000,输了也给你500,那你演不演?如果没有惩罚,那我肯定干了。于我而言,输赢只是一场游戏,无所谓的,更不涉及什么道德问题。当然这对游戏本身的环境是一种破坏,当高分局代练老板横行,普通玩家叫苦不堪,我身为普通玩家的一员,也终会排到演员队友,间接尝到作恶的苦果,而这对正直的玩家更是无妄之灾。但是如果游戏环境十分严格,被抓到了我就要面临封号的危险,我就会想,这个账号本身的价值,它陪伴了我七八年的时光,曾经和好友一同激情开黑的日子——那是一段美好但是已经回不去的青春,老一辈电竞人的初心和热血(误),还有我与某些英雄之间的羁绊,当我选出这个英雄,我就有信心必须carry这盘游戏(阿卡丽老婆永远的神),如此种种,那么我选择当演员的概率就会小上很多。
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看到chunli的发文有所感触,又看到好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就随意开火,实际上根本没有思考过的只有在物种上可以称之为人的家伙们乱叫,有点生气,于是瞎咧咧一通。
总而言之我支持chunli,支持FPX,欢迎对线。我一直相信理越辩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