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旅人-二十四话-我们联合!
布兰迪醒来后,已是清晨,屋内只剩下遍地狼藉,惨不忍睹,看着自己唯一的亲人变成了一堆尸骸,布兰迪悲痛的大哭一场,把尸骨安葬在三棵橡树之下。
他发誓,要抓到那个长着狼耳的家伙,亲手打败他,并且,撕碎他的皮肉!
顺着气味,布兰迪也来到天玑,他报名了群英会,为的是恳求天玑星神能不能把奶奶救回来,在报名后,他来到一家武器店。
“佐拉,这把匕首看上去好顺手啊!”菲尼指了指那把放在柜台的匕首,佐拉点了点头,伸手向那把匕首,却碰到了另一个人的手。
“这把刀,我的。”另一个人对佐拉说。这时,店员走了过来,说道:“这把匕首的价格是50金,三位客人要吗?”一下子,那个人面露难色,佐拉看出来了,笑着说:“朋友,这把刀送你了,钱记我账上!”
“你叫什么名字?”布兰迪问了面前这个灰发少年的名字。
“我是佐拉”佐拉也不掩饰,道出自己姓名。“我叫布兰迪。”布兰迪也说明自己身份。
“说到这个,你是一个人吗?”佐拉很好奇,眼前这个少年年纪与自己相仿,眼睛里却有一种野狼一般的野性。
“是的。”布兰迪点了点头。“我在想,我们三个人联合起来?毕竟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嘛。”佐拉拍了拍布兰迪的肩膀。
就这样,三个人成为了彼此的队友,佐拉善于魔法,布兰迪以匕首进行战斗,菲尼则发挥着自己作为刺客的敏捷与速度。三个人决定,作为一支小队,共同夺取胜利果实。
群英会时间就在三天后,有一些参赛者开始打起退堂鼓,退出了比赛。

“这年的参赛选手整整四百人啊,可恶啊,好难整理……”面试官房间里,工作台上正摆着厚厚一摞的报名表,他正一张一张的检查是否有误。
“狼族,人族,鹿族……天哪,为什么这个世界这么多奇奇怪怪的种族啊!”面试官自言自语着,转身泡了一壶热茶,开始准备明天的参赛者对手名单。

群英会
分为五场比赛
第一次:预赛,四百名选手最终只有两百人进入下一场比赛。
第二场:初赛,两百名选手分为每队一百人,展开比赛,胜利的一百人则会进入复赛。
第三场:复赛:一百人分为两队,五十人一队,决出胜利的五十人。
第四场:半决赛:这最后的五十人,分为两批,决出最后的二十五人
第五场:最后的参赛者会直面天玑星神,当选手撑过十分钟则算胜利,胜利者即可以向星神提出要求或者是问任何一个问题。

啊,对,我就是这本小说作者,没想到吧,时隔这么多集又回来了,我来说一些事情,方便大家理解。
为什么在佐拉和布兰迪认识之前我会采取分割的方法描写两条故事线呢?原因其实很简单,我第一次尝试这种写作手法,没什么把握,但是我就想试试。
剧情走向是两条线
佐拉线:离开天璇→选路线→安营扎寨→守夜→施法打中狼人获得野猪肉→第二天和菲尼进城并遇到追杀狼人的布兰迪
布兰迪线:外出打猎→与野猪大战→回家→遭遇狼人,奶奶被吃→昏到第二天早上,凭着仅剩的气味一路追杀狼人到天玑城→在武器店遇到佐拉
这么梳理就明白了吧?也就是说,佐拉打伤的黑影就是从森林里逃出来的狼人,掉下来的野猪则是布兰迪的狩猎成果。
在接下来我会安排让布兰迪和狼人干一架的,佐拉在接下来会展现自己作为主角的雄风,放技能不带重样那种(把佐拉会的技能全写介绍一下出来怕不是一集几千字,应该没什么人会看无聊的技能介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