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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德斯的狗》:我的文学启蒙书

2022-11-11 23:29 作者:隐迹纸笔  | 我要投稿

  一个好故事可能会让很多人心潮澎湃情不自禁,但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可以感动一代又一代人,让一份美好在心灵的空间里自由地涌流,超越时空的局限。

  《弗兰德斯的狗》并不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小说,但它却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故事之外的美好,也教会我生活中那些炎凉与悲伤。当少年的贫穷,纯真的青春情愫,对大师的崇敬,艺术的执着,祖孙情,小小的人和大大的狗……这些洋溢着情感的元素被女作家奥维达温和平静的笔触呈现在你面前时,你会感受到一种面对教堂时的美好与惆怅,会充分地理解站在面前的,是高贵的人性。

  故事发生在安特卫普,名画家鲁本斯的故乡。主角尼洛,一个穷苦老兵的孙子,一个向往着成大艺术家的年轻人。他和爷爷全部的生活来源就是让自己家的大狗拖着车挨家挨户地送牛奶。这种弗拉芒狗,命运向来悲惨“它们一代又一代地受奴役,驾辕拉车,活着的时候在拉车的苦难中耗尽精力,最后倒在街道的硬石上心脏破裂而死”,书中的主角狗帕德拉奇,童年的 经历更是悲苦交加——无尽的打骂是主人表达自己是个好基督徒的方式,过度劳累后晕倒还要被不能被剥皮做手套诅咒,他一生中唯一的幸运就是遇到了贫苦但不乏爱心的祖孙俩,他们救了这只大狗。狗见证了尼洛拼劲全力画画,对富家女孩阿洛伊斯纯真的爱,老兵的死,尼洛比赛中的落败,磨坊的火灾和尼洛被中伤,中伤之后任然选择归还捡到的、阿洛伊斯爸爸的钱包,最后一人一狗,冻死在鲁斯本的画作前。然后人们发现了尼洛的艺术天才,明白了他金子般闪光的美德,人们伤心一会儿,过自己的生活。

  现在看来,很俗套的故事,不是吗?但这个故事被写成小说的时候,中国皇帝的年号是同治。这个故事的“老套”和“过时”,恰恰证明了有一些爱与温柔是不会被时间抹杀的。小尼洛的少年意气,即使一穷二白也要画画;初见阿洛伊斯的感动而不是欲念;老人和狗先后挺身而出保护这个孩子的梦想。这些美好沁润在字里行间,毫无顾忌地跃动,共同构建出一个丰盈而美好的文学世界。

  每当我长大一点点,离正真的社会更近一点的时候。书中的世态炎凉也会在展现它们的存在。有人残忍地对待动物,有人嘲弄年轻人的梦想,参加比赛第一名的得主虽然不是码头商人的儿子,也会有不浅的关系,当镇子里“最有钱的地主”明确表示对你的反感后,你将再难受到公正的对待和尊重。这些事情什么时候什么国家里都会有的,很多人就完全被这一面推着走,丧失了自己原本的模样,再也不敢再阳光下大声称赞自己。

  这本书很像《边城》,但又比边城更深一点。它为安特卫普又增添了一份荣光,今天人们去到那里,不光可以看见那幅伟大的《升起十字架》,也可以在巷子里看见一个穷苦卑微的男孩和一条默默拉牛奶车的老狗,宏大与低微,共同构成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书中对于宗教的态度很矛盾,一方面它揭露了当时人们打着宗教旗号虐待动物的陋习,一方面它又通过教堂赋予尼洛的死圣洁的意味和殉道的伟大。宗教中有美的成分是无疑的,但把世界上一切都交给神明却是可悲的。

  总之,文学是情感的一种媒介,它可以和世界上的种种结合起来,赋予他们美与力量。一个好的故事自身的曲折离奇是锦上添花,但我们之所以花那么多时间读一堆油墨和纤维的堆积物,绝不是因为我门要去寻求感官的享受、刺激,而是我们相信并期待着美与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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