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连载】《山洞怪客》(4.2)

事实上,我是抱着不恋爱不婚不育的坚定态度开始自己的大学生活的,而且我有个迥异于人的特点:不容易受群体影响。也就是说,别人都做的事情不仅不会引起我的效仿,反而会引诱我逆其道而行之。如果我发现一件人人都做但缺乏坚实内在逻辑的事,我就会想:要是我不那么做,又会怎么样呢?无论是先天的反骨,还是后天的叛逆,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所以说,你应该明白,有可能“喜欢上了”一个女生这件事对我形成了多大的冲击。就简称那个女生为Y吧。Y从外表看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生,没有高挑的身材和引人频频回顾的面容,也不怎么爱打扮自己(当然,着装还是相当得体,并不邋遢)。我就读的大学位于亚热带,酷热的天气让女生的着装异常火辣,而且她们几乎都会化妆,争奇斗艳几乎就是这里每天的常态。在这样一种环境下,Y常年穿牛仔裤,配上一件圆领短袖(各种颜色都有,很难在本质上对它们做出什么区分),简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可是,在开学的第一天,不好的事情就发生了:那一天,老师让我们分成五人一组的小队,互相介绍自己,然后再选出一个队长在全班同学面前介绍自己的成员。我天性羞涩,自然不宜于担任队长;另外三个同学也是嘻嘻哈哈、相互推辞,只有最后那个人——也就是Y——沉静地坐在位置上,耐心地听他们讲话。显然,她才是合适的人选,我们最终也一致推举她当队长。她拿了一个红色小本子,对我们逐个询问,认真记下我们自我介绍的重点内容。问到我的时候,她转过头来,冲我微微一笑,弯弯的眉眼充满善意,说:“那你呢?”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正好洒在她脸上,我甚至感觉她的头发都在散发着光辉。从那一刻起,我的信念开始遭受重大考验。每一次上课,我都要克制自己偷偷看她的冲动;而每一次偷看她之后,我都会深感羞耻。虽然我没有把自己终身孤独的信念告诉任何一个人,即是说,我可以大胆告诉任何人我喜欢上了某某某而不受责备,但还是骗不过自己的良心。背叛自己,是最不可原谅的。
一想到这个,我的脊背一阵战栗,继而全身开始发热、冒汗。我站起来,开始围着这座小人工湖快步走,试图驱散这种不安的回忆,但最终徒劳无功。即使这种活动让我大汗淋漓(快走当然不算剧烈运动,但当时气温在35度以上,加上潮湿,体感温度不会低于40度),那些摄人心魄的瞬间还是不断撞进我的脑海——尤其是她笑的样子。她有各种各样的笑法:微微一笑,温暖如春,神秘如蒙娜丽莎;露齿而笑,极富感染力,皓齿如雪;张嘴大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可爱至极却又不失端庄;还有拉起一半嘴角的冷笑,一般在我试图讲笑话卖弄聪明但效果不佳时出现;最后是假笑,或者说皮笑肉不笑——嘴在赞许,而眼睛在批判——那是我最怕的一种。从个人感受的层面说,与其看到这种漠然和理性,还不如让她讨厌我甚至恨我呢,这样我至少在她的情感里占据了一席之地,说不定最后还有咸鱼翻身的可能……我停下快步走,蹲在湖边,捧起冰凉的湖水,把脸和双臂都狠狠地降了降温,但仍无法抑制扇自己两个耳光的冲动——为了刚刚那个可耻的念头。“来到X城,竟是因为情感问题!”我站起来,在原地默默念了一遍这句话,好像在确定什么重要问题;很快,我便体会到一种甜蜜和无可奈何的混合物。我为什么要把她的形象一直压在心底呢?或许是因为不想再体验那种凄凉的心境吧。这时候我不再快走,而是像曹植吟七步诗一样背着手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每走完一步就顿一顿,以便让隐藏在脑海中的记忆尽快被调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