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变10万?离婚务必擦亮双眼
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财产的审查,一直都是一个难点。近期,在江苏的发生了一起离婚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男方年收入高达300万元,却一直以来对妻子隐瞒,在离婚案件中也称自己存款仅有10万元。妻子张某处于对丈夫的收入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于是向法院提交了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申请。最终丈夫收入曝光,法院依据事实判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女方最终分得到60%。

这种隐匿财产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夫妻间的感情,有悖于夫妻信任原则。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也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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