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校外培训机构如何申请办学许可证
有符合规定的学校名称、培训地址、办学层次、办学内容、办学形式、办学条件等;
有必要的教学和教学辅助设施、设备;
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
有组织章程;
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有符合条件的经费来源。
二、海南艺术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制度(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产生程序,决策机构成员名单,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会议制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办法(经费来源、其他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并承诺对所捐资产不以任何形式用于赢利性活动;
(5)属租用的校舍、场地,须提交租赁协议,载明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赁用途和管理方法;
(6)拟任校(院)长以及拟聘任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园规划平面图;
(6)校舍建筑安全鉴定报告;
(7)消防验收文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
(9)法人登记证书;
(10)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1)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办学条件评估报告;
(12)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3)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海南艺术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的程序
受理。符合办学许可证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对申办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