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生主义--孙中山(视频已做删减,此为全文)
今请进而论民生主义。
民生主义者,即社会主义也。贫富不济,豪强侵夺,自古有之,然不若欧美今日之甚也。欧美自政治革命而后,人人有自由平等,各得肆力于工商事业,经济进步,机器发明,而生产之力为之大增。得有土地及资本之优势者,悉成暴富;而无土地及资本之人,则转因之谋食日艰。由是富者愈富,贫者益贫,则贫富之阶级日分,而民生之问题起矣。此问题在欧美今日,愈演愈烈,循此而往,至发生社会之大革命不止也。俄国已发其端,德国又见告矣,英、美诸国将恐不免也。惟中国之于社会革命也,则尚未种其因,如能思患预防,先为徙薪曲突之谋,则此一度之革命,洵可免除也!此民生主义之所以不得不行也。
中国之行民生主义,即所以消弭社会革命于未然也。夫社会革命之因,从何而来也?曰从机器发明而来也。欧美自机器发明而后,万般工业皆用机器代之。夫用机器以羁勒自然之力,如汽力、电力以代人工,本可减省人之劳力,应为造福于人间,而何以反生出社会之痛苦?所以然者,则机器之发明而施用于工业也,乃突如其来,而社会之旧组织一时不能为之变更,亦不知为之变更,故无从应付也。为资本家者,只知机器之为利,而不恤社会之被其害也。今试以织业言之,当昔用人工以织布,每人日织不过一丈。
使有资本家,日雇千人为之织,日出千丈之布;其所给工值,假设为每人一元,此一元之工值,当与织工独立自织之价值相若也;倘所差太甚,则织工必不愿受资主之雇,而必自织其布也。盖以人工作业之时,则工人容易自行独立以营业,而资主不能为之垄断也。惟一旦以机器代人工,则生产至少可加十倍,前以千人日只出布千丈,今则用百人而出布干丈矣。倘使销场如故也,则用手工生产之时,资主当雇千人,日给工值千元,乃能出千丈之布。今用机器生产,则布仍为千丈也,而工则减去九百人。只用百人而已足。
此百人之工值,若仍其旧也,则资主前费千元者,今费百元已足矣。或更有甚者,则前用手工生产之时,工人能退而自营其业,不专靠资主之雇以谋生活也。惟今失业之九百人,若退而自营其业,则彼手工之生产,必不及机器生产价值之廉,是工人万不能与资主竞争,则惟有仰给资主以为生活,资主所需一百之工,则有千人砭[贬]价以争雇,前之工值一元者,今或半元而已有受雇者矣。
由此观之,用手工生产之时,所出千丈之布,工人日所得工值为千元,资主日获之利亦设为千元。今用机器生产,所出布千丈,工人所得之值不过百元,甚或至五十元,而资主今之获利,每日增加九百元至九百五十元矣。如是,则工人立形困苦,其不迁徙流离,则必坐以待毙而已。倘若销场扩大,则资主所佣,仍不减千人,工资如故也,而机器之生产,则人加十倍,前之每日出布千丈者,今可出布万丈,而资主每日之利则九千元。
倘市场更增,资主能雇用万人者,则日能获利九万元,而工人亦不过日获一元而已。一家如是,家家如是;一业如是,业业如是。市场愈大,机器愈精,则资本家之势力愈宏厚;而工人则生产愈多,而工值愈微。此机器代手工而生产,泰西学者所谓工业革命者矣。
工业革命之后,资本膨胀,而地价亦因而大增。盖机器之生产事业利于集中,故城市首先发达,以易致工人也。其次则煤铁之场,制造事业亦以繁兴,盖便于取材也。其三则交通之地,工厂亦随而林立,以便于运输也。凡有此三要素之地,工业必从而发达,人口则为增加。
此等工业繁盛之城市,其地价之增加,有亩至十[千]百万元者。而地主多有承先人之遗业,不耕不织,无思无维,而陡成巨富者。是地主以地增价而成资本家,资本家以工业获利而成大地主。城市之地,固尽为此辈所垄断,而附廓之田,亦为之所收买,渐而至于郊外之沃野荒原,亦陆续为此辈占有。由是地价则日增,而工值则日贱,盖工人欲退而归农,亦无田可耕,则耕亦不能偿其租值,于是更不得不全靠雇工为活矣。工业愈进步,商业愈发达,则资本家与地主之利愈大,而工人则穷苦矣。此欧美工商发达、经济进步后所生出社会贫富阶级之情形,而社会革命之所以不能免也。
中国近代进步虽迟,似有不幸。然若能取鉴于欧美之工业革命、经济发达所生出种种流弊而预为设法以杜绝之,则后来居上,亦未始非一大幸也。顾思患预防之法为何?即防止少数人之垄断土地、资本二者而已。
中国自废井田而后,土地虽归私有,然因向以手工为生产之具,而资本尚未发达,地价亦尚未增加,故尚少大地主,及今而整顿土地,犹易为力。故同盟会之主张,创立民国后,则继之以平均地权,倘能达此目的,则社会问题已解决过半矣。平均地权者,即井田之遗意也。井田之法,既板滞而不可复用,则惟有师其意而已。中国今工商尚未发达,地价尚未增加,则宜乘此时定全国之地价。
其定价之法,随业主所报以为定,惟当范围之以两条件:一、所报之价,则以后照价年纳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以为地税。二、以后公家有用其地,则永远照此价收买,不得增加;至若私相卖买,则以所增之价,悉归公有,地主只能得原有地价,而新主则照新地价而纳税。有此二条件,则定地价毫无烦扰欺瞒之弊。盖此二条件,为互相牵制者也。倘使地主有瞒税之心,将现值之地价,以多报少,假使在上海市之地,有值万元至十万元一亩者,地主以值十万元一亩之地而报价万元,则值百抽一之税为百元;若十万元一亩,则值百抽一,其税为千元矣。
如此,于瞒税方面,地主则得矣。惟政府可随时范围之以第二条件备价而收买其地,其原值十万元一亩,今照彼所报纳税之价万元而收买之,则地主食亏九万元矣。又倘地主有投机之心,预测公家他日必需其地,将现在所值百元一亩之地,而报其价至十万者,如此则于公家未收买其地之先,每年当纳千元之税,如此则利未见而本先亏矣。故于两条件范围之中,地主当必先自讼而后报其价值,则其价值必为时下当然之价矣。此办法,较之英国数年所行之法,利便多矣。英国自议院通过地价税案之后,政府特设估价衙门,以定全国地价,而又设控诉衙门,以理控诉。
倘地主有不以估价衙门所定之价为公平,可控诉之,由控诉衙门复加裁判以为定。其烦扰为如何耶!夫照价抽税,较之现行之照亩抽税,其公平与不公平,真有天壤之别矣。照亩抽税,只分上、中、下三等而已。设有郊外田一亩,其价一元,而抽其下税若干;又有市内地一亩,其价一万,而抽其上税若干。上税与下税之所差,不能过十倍也。而其价值之差,即一与万之比也,使农民之负担赋税,比之市民重一千倍矣。是照价抽税者,质而言之,即减轻农田之税耳。且先定地价,而待经济之发达,则公共之事容易举办,而能收大利矣。
今以一事证之:如中国交通运输之事业发达,则凡于铁路集中之地,水陆交会之区,大市镇必从而生焉。以中国之大,此种新市镇,当必得百数十处也。如国家为之经营,照现价以收买其地,辟以广大之衢,设备公用之具,如自来水、煤气、电灯、电话等事,则数元一亩收来之地,一转瞬间,其值必加至千倍或至万倍矣。此等所谓不劳而获之利,倘公家不收之以为公用,则必入于私人之手。一入于私人之手,则必生出社会之不平均,而害随之矣。经济家之言,生财之元素有三:土地、人工、资本是也。中国今日地大人众,倘知采民生主义之计划,以谋工业之发展,则资本易致也。资本与民生主义之计划,下章继续论之。
中国土地之问题,自废井田而后,以至于今,无甚大变者也。虽农民之苦,较井田时或有加重。然人人得为小地主,则农民之勤俭者,均有为小地主之希望,而民生之路未尽绝也。惟欧风东渐,我之实业革命,工商发达,亦势所必至,则以后亦成为有者益有,而无者益无。此时而欲由小农而成小地主,欲由小工而成小资本家,为万不可能之事矣。如此则民生之路绝矣。欧美各政治先进之国,而经济革命之风潮则澎湃鼓荡而来者,此也。所幸者,我中国今日尚未经实业革命。资本发达之阶级,未雨绸缪,时哉勿失。土地问题之解决方法,其简便易行,既[而]如上章所述矣。
今专就资本之问题,以求解决之方。欧美资本之问题,激争数十年,而未能得良法以解决者,初以资本之发达,为世人所不及料,故由不知不觉而尽入于少数人之手,是犹政治发达之初,而政权归于小[少]数人之手同一理也。而其平之之法,则必待多数人之觉悟,而决心为大牺牲,不惜杀人流血,始能达自由,平等之目的也。
今欧美之苦工、农民,已全数觉悟矣,而犹未能解决经济问题者,何也?以此问题之解决,其烦难当有百十倍于政治问题也。为此故也,则我当懔欧美前车既覆之鉴,为我之曲突徙薪,不可学俄人之焦头烂额也。夫惟我之资本尚未发生也,则我防患于未然自易。此中国之后来居上,将必为世界第一富强安乐之邦之大希望也。道在今日之仁人志士、先知先觉知之行之而已。
今请进而论资本。
经济家之言曰:资本者,劳力之所获,以给其需要之馀,而用之以为生利之需者,则为资本也。如农之馀粟,工之馀布,用以交易其需要之外,而复用之以广其田园,增其器械,此农之田园,工之器械,则谓之资本也。以此田园、器械能多生其粟、多出其布也。倘此农、工以其所馀,而易肥马轻裘以自娱,此农、工之肥马轻裘,则不得谓之为资本也。
是故如家中之饭,设备以自给者,不得为资本;而饭店之饭,设备以应沽,即为资本矣。由此例推,筐中之衣服,富室之汽车,皆不得为资本;而缝店之衣服,车店之汽车,即皆为资本也。夫资本者,生产三大元素之一。其始也,凡勤俭之小工,以其馀财而再图生利者,皆能为资本家;及机器之兴也,则以一人而用机器,可作百十人之工,则不独小工永绝为资本家之希望,而小资本家亦难于自立,而见并于大资本家;而大资本家又见并于更大之资本家,由是大鱼食细鱼,遂生出欧美等国资主与工人之两阶级,贫富之悬殊,乃以日而甚矣!
欧美资本发达后,其为患于社会如此其大者,以欧美土地问题,未能于资本未发达之前而先为之解决,故地主与资本家二者合而为一,如虎加翼,其横暴遂不可制止矣。今各国政治家之解决社会问题者,亦必先从土地问题着手,雷佐治之于英国施行土地照价抽税之法是也。然英国资本发达已百有馀年矣,而全数早已悉落于私人之手。
故当民国建元之前后,已施行土地照价抽税之法,而七八年来,社会竞争之问题依然激烈也,同盟罢工之风潮依然不止也。惟当此次欧战发生之后,英国曾为社会突飞之进步,铁路、海运,俱收归国有,而一切制造工厂,亦收归官办,以供给军用品也。惟今后战后经营,英国其能力排资本家之优势,以顺世界之潮流,而进英国为一集产之国家乎?抑仍受资本家之握制,而退归私人之所有也?此今后之一大问题也。
据《国父全集》第二册(转录史委会藏孙中山手书原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