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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第二节 国家产生于矛盾的不可调和

2023-08-01 23:23 作者:HIP10826  | 我要投稿

第二节 国家产生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


一、原始社会设有国家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决定国家的结论,是建立在对历史上已经存在过的各种国家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的。但是,人类最初的国家形式是怎样产生的呢?在国家产生之前,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又是怎样决定他们的政治生活形式的呢?这些问题就是所谓国家起源的问题。

       其实,对国家本质的认识,就必然包含了对国家起源问题的回答。如认为国家是神的意志的体现,就必然把国家的起源归之为先知的启迪和创造;认为国家是人的理性的体现,就必然会杜撰社会契约的故事。而把国家建立在社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物质生活中的矛盾运动。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只是人类社会组织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曾经有过一个没有国家的时期。列宁写道:“谈到国家问题的时候,首先就要注意,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有一个时候是没有国家的。国家是在社会分成阶级的地方和时候、在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出现的时候才出现的。”【1】马克思主义称国家产生之前的社会为原始社会时期。了解原始社会时期人们的社会生活状况和社会矛盾运动,对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是根据大量的历史资料,特别是根据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材料,得出其人类原始社会基本情况和国家起源的结论的。马克思在大量阅读和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了卷帙浩繁的《人类学笔记》,但未及成书。关于人类原始社会和国家起源的论述,集中反映在恩格斯于1884年创作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从类人猿经过长期演化而来的。其中的关键是制造工具的劳动。劳动使人与动物有了根本的区别。由于劳动,使得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一种动物界所没有的联系,即劳动上的联系。人们共同制造劳动工具,共同使用劳动工具。因此,人的产生同时就是人类社会的产生。

       在人类社会的初期阶段,由于生产手段非常落后,人们只有携手合作,才能战胜恶劣



【1】《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页。



的自然条件以自存,由此产生了集体劳动的必然性,产生了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公有制的必然性。原始人的劳动,除生活必需品之外,不能创造出任何剩余物,在这种情况下,原始社会也就不能有阶级和人剥削人的现象。与这种经济生活方式相适应,原始社会人类的政治生活方式是原始民主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作为原始社会人类政治生活方式的原始民主制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原始民主制不是一种国家形式,它只是原始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它所依靠的不是强力,而是管理者的威信和被管理者服从的自觉性。在原始社会的氏族或部落里,没有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镇压机器,氏族或部落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生产、分配、调解内部纠纷,办理对外交涉和处理其他公共事务。列宁说:“在原始社会里······还看不见国家存在的标志。我们看到的是风俗的统治,是族长所享有的威信、尊敬和权力,这种权力有时是属于妇女的,——那时妇女还不象现在这样处在无权的被压迫的地位,——但是在任何地方看不到什么分化出来管理他人并为了管理而系统地一贯地掌握着某种强制机构即暴力机构的特殊等级的人”。【1】列宁的话,就反映出原始社会的这一特点。

       第二,原始民主制是氏族全体成员享有的民主制,社会中没有特权和特权人物。原始社会因为还没有阶级,所以原始民主制就不是阶级民主制,权力是为氏族全体成员所享有的。在氏族和部落组织中,人人都参加公共事务的管理,人人都享有平等的个人权利。氏族和部落首领受到全体成员的严格监督,他们不仅由成员们选举产生,而且随时可能被成员们所罢免。

       第三,原始民主制的领袖是“人民的顾问”,而不是以独立权力统治人民的统治者。氏族和部落之所以需要首领,是由于社会组织的需要,尤其是生产的需要,因为原始社会简单协作的集体生产,需要统一指挥,酋长的任务首先就是指挥和安排生产。酋长在氏族和部落中享有很高的权威,但这种权威不同于阶级社会中的政治领袖和宫吏的权威,他们之间的不同,用摩尔根的话说,就在于前者是“人民的顾问”,或“人民的代表”,而后者则是“以独立权力治理人民的统治者”。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处在社会之内的,他们获得的是“自由自愿的尊敬”;后者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东西,是脱离社会的权力的代表人,一定要用特殊的法律,以获得自己的尊重。对于这两种尊敬,恩格斯作了深刻而生动的比较和描述,他写道:“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但是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



【1】《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45页。



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首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后者是站在社会之中,而前者却不得不企图成为一种处于社会之外和社会之上的东西。”【1】

       第四,原始民主制是与原始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十分低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公社所有制。在公社范围内,生产资料和生产品都是全体公社社员所公有,人们的生产劳动是简单协作的共同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是平均按需分配。这里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没有剥削。正是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产生了原始民主制。这是因为:首先,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氏族成员的主人地位,他们是生产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公有制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人们的原始民主主义意识,也决定了民主管理的必要性和氏族、部落管理机构及其首领职权的民主主义特质。其次,由于没有阶级,经济上没有任何依附关系,人人平等地共有氏族公有的生产资料,平等地按各人能力进行劳动,这就决定了个人权利的平等,决定了人人都平等地享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享有选举权、罢免权等民主权利。再次,在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中,人们的利益是一致的,没有根本对立的不同利益,人们之间没有对抗性矛盾。由于不必有处理对抗性矛盾的机构,由于氏族的范围小,生产工具简陋,组织管理简单,不需要有专门的人去管理;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也不能供养专门的管理者,这就使原始民主制中的氏族首领,不可能成为特权人物。人们生活中虽然有些偶然的纠纷,但调解起来是比较容易的。最后,原始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人们的意识形态的一些特点,也有助于原始民主制的形成与发展。原始思维的特征是集体性,或者叫群性。人们十分关心集体的利益,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原始社会人们的公正、诚实、勇敢的高尚品质,使得社会内部偶有的纠纷会容易调解。首领的权威能够纯粹建立在个人的品质、才能、生产技能和对外战斗的经验之上。

       对于原始民主制的这些特点,恩格斯给予了热情的赞扬,他写道:“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呵!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血族复仇仅仅当做一种极端的、很少应用的手段;我们今日的死刑,只是这种复仇的文明形式,而带有文明的一切好处与弊害。虽然当时的公共事务比今日更多,······可是,丝毫没有今日这样臃肿复杂的管理机关。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页。



了。······凡与未被腐化的印第安人接触过的白种人,都称赞这种野蛮人的自尊心、公正、刚强和勇敢,这些称赞证明了,这样的社会能够产生怎样的男子,怎样的妇女。”【1】但是,在作过这样热情的称赞之后,恩格斯紧接着就写道,“我们不要忘记,这种组织是注定要灭亡的”。【2】为什么呢?这是原始社会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私有制导致国家的产生

马克思主义认为,对社会政治上层建筑的任何变动,都应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也即从社会的经济基础中去寻找根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拿这一观点来分析田园牧歌式的原始民主制的解体和在其废墟之上的国家的产生,不难发现,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在其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这样来阐述这一发展过程的:原始公社制度的生产关系在一定时期是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相适应的。在父权制的后期,随着新的较先进的生产工具的出现(铁器时代),原始社会的生产关系就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了。随着生产工具的更新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个家庭已能耕种一片土地并保证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供给。这样,就有可能过渡到在当时条件下生产率较高的个体经济了。共同劳动要求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而个体劳动则要求私有制。生产方式的转变最终引起旧的生产关系的瓦解。

私有制的产生还与社会的分工和交换有着密切的联系。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是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两次社会大分工进一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人们的劳动产品除了满足本身需要之外,还有些剩余,因为只有劳动产品的剩余,才能进行产品交换,才使劳动分工成为可能。但剩余产品的出现同时也提供了剥削的可能性。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零散的奴隶制,有了最初的阶级分化。从前氏族战争中的俘虏不是被杀掉,就是被吸收为本氏族的成员;现在战俘却被保留下来,变为奴隶。奴隶和牲畜一样,成为一些家庭的私有财产。特别是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之后,有了手工业这种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使私有制的发展进一步加速。铁制工具的使用,为一家一户单独进行生产创造了条件,使原来以氏族为单位的集体生产,逐步分解成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生产,生产工具和产品就变成为私有财产。这样,私有制与商品交换一起进一步发展起来。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奴隶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成为社会的一个主要构成部分了。恩格斯写道:“生产的不断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劳动生产率的不断增长,提高了人的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2—9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3页。



劳动力的价值;在前一个阶段上刚刚产生并且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现在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本质的组成部分;奴隶们不再是简单的助手了;他们被成批地赶到田野和工场去劳动。”【1】

不仅如此,社会上还出现了贫富差别。恩格斯分析了这个深刻的变化:“除了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随着新的分工,社会又有了新的阶级划分。各个家庭首长之间的财产差别,炸毁了各地仍然保存着的旧的共产制家庭公社:······耕地起初是暂时地、后来便永久地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它向完全的私有财产的过渡,是逐渐完成的,是与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平行地完成的。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了。”【2】正是这种贫富差别的逐步深化,才使社会最终分裂为两大对抗的阶级——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以及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奴隶主的不劳而获以及对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为整个社会上层建筑所赖以建立的基础。原始氏族公社开始瓦解了。

在私有制产生,人们之间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之后,原始民主制内部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原来的氏族首领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特别是代表氏族和部落进行对外交换的权力牟取私利。定期的族长选举,逐步为世袭制所代替,这样在氏族内部逐渐出现了因血缘关系而形成的贵族阶层。战争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由血亲复仇、争夺狩猎场所等偶然的冲突,变成经常性的、掠夺性的战争了。军事首领成为常设的官职。掠夺性战争不断进行的结果,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强了最高军事首领及其下级首领的权利。军事首领们从战争中多分了战利品,增加了财富。族长和部落酋长逐渐掌握了解释和确定习惯的特权,并进而掌握了裁判权。于是部落酋长和军事首领们不但事实上有许多特权,连外表上也尽量使自己特殊化了。如用特殊的服饰和有别于大众的纹章,制定特殊的礼服,在自己周围设置扈从侍卫,规定在公开场合的种种繁文缛节等等。人们的思维也逐渐发生变化,不但不以特殊化为耻,反以特殊化为荣了。氏族的管理机构也逐渐变了质。它从“人民的代表”、“人民的顾问”变为“人民的统治者”,从受人民监督的机关,变成受氏族贵族控制的机关了。恩格斯指出:在世袭王权与世袭贵族的基础奠定后,“氏族制度的机关就逐渐脱离了自己在人民、氏族、胞族和部落中的根子,而整个氏族制度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9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0页。



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旨在反对自己人民的一个独立的统治和压迫机关了”。【1】就这样,原始的天然生长的民主主义转变为可憎的贵族主义了。原始民主制开始崩溃,代之而起的是国家。

不难发现,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的经济生活的变化,特别是私有制的产生。氏族制度从不知有任何内部对抗的社会中成长的,而且是适应于这种社会的。但是现在却产生了一个社会,它由于自己的经济生活条件而分裂为自由人和奴隶,剥削的富者和被剥削的贫者,这个社会自身不能调和对抗阶级之间的矛盾,反而使对抗更加尖锐。这样,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需要有一个机关似乎代表第三种力量来压制对抗阶级的公开冲突。这个机关就是国家,国家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恩格斯用这样一段话来概括国家产生的过程:“一个这样的社会,只能或者存在于这些阶级相互间连续不断的公开斗争中,或者存在于第三种力量的统治下,这第三种力量似乎站在相互斗争着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的冲突,顶多容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所谓合法形式进行。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2】

正是在全面地考察了国家的起源之后,恩格斯写下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什么是国家的著名论断:

“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列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人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而。而为了使这些对立而,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3】

为了进一步说明国家起源问题,恩格斯还指出了与氏族制度相比,国家所具有的几个特点:第一,国家是按地区,而不是像氏族公社那样按照血缘来划分它的国民。第二,国家设立了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已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而是一种贵族的、用来对付奴隶的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是以特殊的暴力机关,如监狱、军队等体现出来的,而这些东西是以前的氏族社会所没有的。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国家开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1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5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



始向人民征收捐税,这使国家成为寄生的赘瘤。第三,国家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第四,在历史上大多数国家中,公民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经济上的不平等始终是国家中政治不平等的根源。

这样,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通过对国家起源问题的考察,使他们对国家本质的认识获得了历史的依据。国家与氏族的区别不仅说明了国家是在何种情况下出现的,而且也同时揭示出现代国家的一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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