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三CP乱炖】此生幸相逢(三十四)
“今天真是太感谢兄弟你了,真是仗义啊!”
“举手之劳。”
“我可不能白吃你的东西,这张卡你收着吧,密码是******,你想取多少尽管取。”
“你觉得现在这钱还有用吗?”
“怎么可能会没用呢?”
“那你可以试试看,从别人手里买食物,看他们肯不肯。”
“额……我真不是要用钱羞辱你,我虽然是个生意人,但也知道钱货两清。我吃了你的东西,不给钱说不过去呀。”
“不用了,我不需要,也用不上。”
这是实话,现在食物和水都是顶顶重要的东西,而那不能当饭吃的票子甚至还不如一张厕纸有用。杨羽欢没有点破,那人也不得不面对现实。已经过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时代,现在是谁掌握着命脉就能大声说话。顿时嘴里的兔子肉也没了味道,如同嚼蜡一般。他做不到像杨羽欢那样平静,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死了,只有他活了下来。可活下来又怎么样呢,过去的一切成为了浮云,他也不得不为自己的生计而委曲求全。
杨羽欢吃完就自顾自地睡下了,还是背对着他,无疑是不想跟他有什么瓜葛。现在再想拉拢杨羽欢,也只会碰一鼻子灰。罢了,等到混熟了之后,看杨羽欢还有什么理由一再婉拒。这胖子心里是这么想的,还以为杨羽欢什么都不知道。却不知自己的小九九杨羽欢都知道了,只是懒得戳穿而已。现在的人多多少少有自己的私心并不稀奇,只要不像阿邦那种人一样背后捅刀子,他还是勉强能接受带个拖油瓶的。
翌日一大早,杨羽欢早早起来便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那胖子却睡得跟死猪一样,还流哈喇子,看上去实在有些辣眼睛。他没有要喊醒对方的样子,既然他要继续睡,那就让他睡好了。谁知他刚抬右腿要走,下一秒自己的左腿便被人抱住了。他扭头一看,果然是那个胖子嬉皮笑脸地抱住了。他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停下了动作,他倒要看看这家伙能搞出什么名堂。莫非连刚才也是在装睡,就是为了找准时机赖上自己?
“小兄弟你别扔下我一个人啊,带我一起走啊。我保证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你让我干什么都行啊,只求你赏我一口吃的。”
“我自己都吃不饱,哪还有多余的给你。”
“瞧你说的,太自谦啦。”那胖子倒是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反倒是越挫越勇,“到现在还不晓得兄弟你的名字,实在不好称呼。”
“杨羽欢。”
“哈哈杨兄弟,鄙人金福顺,是个珠宝商人。没什么本事,就这双眼睛看人特别准。杨兄弟你可不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咱们一道上路,万一有个什么,你也好有个商量的人。不是咱夸口,人际关系这一块,咱可是这一片数一数二的。”
“可你落难了,有谁拉你一把了吗?”
“嗨,这不是都走散了嘛。他们自己都顾不上了,哪里还会管我呢?杨兄弟你说是吧,现在都是保命为上。保住了命,才能考虑帮别人。”
“……我只保证有吃的会给你留一份,其他的你自便吧。”
“太好了,我就说你最仗义了。”
金福顺笑得连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他就知道杨羽欢不是那种狠心的人,从昨天他的举动来看就知道了。他其实没什么好收拾的,逃难的时候几乎是空着身子跑的,一路上可是吃尽了苦头。他当大老板这么多年,从来没遇到过这种靠钱都摆不平的事。本以为凭借着自己这三寸不烂之舌,混个人样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谁晓得一个比一个心狠手辣,完全不讲道义,好几次死里逃生,若运气差一点,怕是早就死得连渣都不剩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前或许不是那么看重。可经历了种种,金福顺也不得不当作自己的至理名言。他才多想这么一小会儿,杨羽欢已经走出一段路了,再不跟上就要被落下了。金福顺忙不迭地追上去,哪怕是摇晃着身子气喘吁吁,也好过于自己一个人留在这深山老林里。他也不想到这种地方来,可是那些丧尸追得太紧了,他慌不择路来到了这里,却不想峰回路转别有一番机缘。可见老天爷还是眷顾着自己的,不枉自己平日烧香拜佛供着那些神仙们。
金福顺太过自来熟了,倒是让杨羽欢很不自在。他刻意拉开两人的距离不说,对于金福顺伸过来的胖猪蹄也是躲得远远的。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杨羽欢推说自己有洁癖,且不喜欢与陌生人有过多接触。金福顺心里嫌弃,但面上谄媚的笑容就没断过,直言不要紧。毕竟在这乱世中能赖上个免费的厨子,至少吃食不会太糟糕。他有些后悔平日里吃得太挑剔,以致于现在只有饿到眼冒金星,才会吃那些狗都不吃的食物。虽然他百般鄙夷,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孰轻孰重他还是拎得清的。
杨羽欢还算是说话算数的人,一路上不管做了什么食物,都会分他一些。大部分是素食,可总比没有强。金福顺也不敢抱怨,埋头就吃。吃过这些再让他去吃泥土草根充饥,他是死都不肯的。至于他们要去什么地方,杨羽欢也说不清楚。金福顺可不想被一个毛头小子牵着鼻子走,所以总是想方设法地打探口风。却不料这小子口风紧得很,问得多了干脆闭口不言,他也不能真把杨羽欢怎么样。他的命运可由不得别人掌握,等到合适的机会,他便会开口告辞。
然而老话是这么说的,斗米恩升米仇。当初杨羽欢好心给了金福顺一口吃的,还带上了这个拖油瓶上路。可对方的感恩之心却只持续了一小段时间,很快便被现实的残酷消磨得丝毫不剩。明知道不可能每一餐都吃得那么好,杨羽欢已经尽了力,可金福顺却偏执地认为,杨羽欢是故意这样做,为的就是逼自己识趣地离开。天天都是素得不能再素的事物,甚至有的时候只能吃上野菜,这对于金福顺来说,是很丢脸的事情,可杨羽欢却能当作没事人一样吃得津津有味。
他也曾提议杨羽欢去抓些野味打打牙祭,可却被杨羽欢给婉拒了。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次数多了金福顺心里的恨意便一发不可收拾。他太渴望能吃上肉的滋味了,每每都忍不住口水直流。直到有那么一天,他去打水的时候发现不远处的树下躺了一个人,原本以为人已经死了,可当他准备搜刮对方身上的财物时,却突然醒了过来还一把抓住了他的手。金福顺惊慌失措下捡起一旁的石头对着那人一顿砸,硬生生将还有一口气的人砸到气息全无,颅骨破裂。
面对这样的惨状,正常人应该是被吓得直接摔倒在地上。而金福顺却一反往日唯唯诺诺的模样,壮着胆子走上前,弯下腰来舔舐不断涌出的鲜血,似乎是在畅饮一种美味的饮料。这还不止,为了榨干这人最后的一点利用价值,金福顺便大快朵颐起来。如果有人此时路过,一定会被金福顺这癫狂的举动吓坏了。但这里毕竟偏僻得很,连动物都没瞧见几只,更别说人了。当金福顺饱餐一顿后,却惊讶地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很近,说不定杨羽欢已经起疑了。
最后为了不引起杨羽欢的注意,金福顺故意弄得浑身都是泥巴,这样他就可以谎称是从山坡下滚下来,延误了回去的时间,纵使杨羽欢不高兴,也不好出言责备。情况果然如同自己所料,杨羽欢不但没有追问,反而让他好好休息,接下来几天会放缓行程,并且由他出去觅食。这正对金福顺的下怀,他本来就是客气一下意思意思,谁知道杨羽欢居然同意了,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寻找食材,可遭罪了。现在好了,成为了伤员理所当然地享受他人的服务了。
殊不知他心里想的那些念头都被杨羽欢提前侦知了,他没有刻意戳穿就是想知道,这天底下当真没有一个有良心的人了吗?肉肉劝诫他早做打算,这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千万别跟他走得太近,更不要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蒙蔽。杨羽欢宽慰肉肉放心,他都吃过那么多次亏了,要是还不长记性,不如死了算了。这样的人如果不让他自食恶果的话,他是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恶报两个字。他心里已经有数了,至于什么时候行动,就得看那家伙有多心急。
然而杨羽欢还是高估了对方的下限,金福顺在享受着每日三餐饱食的待遇外,眼神中还时不时透出那种想要吃人的冷光。就是字面意义上的,哪怕他一再忽视,可被人当作食物盯着的感觉却不好受。看来自己再不动手,对方就要按捺不住了。于是他也就定下了请君入瓮之计,就等着金福顺上钩了。而金福顺实在是沉不住气,开了荤再日日茹素,那简直比当和尚还惨。每当自己卖惨想让杨羽欢寻些野味来吃的时候,杨羽欢都会找借口推辞掉,让他有气也无处可撒。
其实他有很多机会下手,之前他从那个死掉的人身上找到了一把水果刀,虽然刀口不是那么锋利了,但要捅死个人却不是难事。可据他观察,杨羽欢是个很会掩饰的人,至少从来没在他面前显露过本事。若只是个普通人,怎可能遇事处变不惊、胸有成竹。他料定杨羽欢必然是藏了一手,所以虽然有机会,他却一直隐忍不发。可夜长梦多,一旦被对方察觉,自己再想动手便失了先机。故而他决定尽快动手,也该好好慰藉一下自己的五脏庙了。
这天天还没亮呢,杨羽欢就不见了踪影。金福顺担心他意识到危机迫近趁机逃跑了,后悔没有在前一晚动手。可不多会儿他就听到了鸡叫声,而且越来越近。莫非是有野鸡子吗?他贪婪了舔了舔嘴唇,拔出了水果刀准备宰了这种野鸡,却不妨差点撞上一脸高兴的杨羽欢。金福顺忙把刀子收起来,换上一副乐呵呵的模样,对着杨羽欢一顿夸赞,倒是让对方有些不好意思。眼见此事蒙混过去了,金福顺松了口气。杨羽欢让他好好休息,自己去处理,等会熬好了汤喊他一起喝。
一提到吃的,金福顺眼睛都发光了。心中想要除掉杨羽欢的念头暂时搁置到一边,毕竟杀死了杨羽欢,可就没人烧这么好吃的东西了。再不济也得混过这一顿再说,光是在脑海中想一想,他就忍不住流哈喇子。可他仍旧是放心不下杨羽欢,担心他在汤里做手脚,便起身跟了过去。水潭边杨羽欢已经清理完毕野鸡的内脏,正用清水洗干净满手的血污。他的身边还摆了一片蘑菇,颜色黯淡不似有毒。金福顺毕竟是多疑的人,生怕杨羽欢会毒死自己。
“你怎么跟了过来,腿脚还没好全呢?”
“我这不是担心你忙不过来嘛,想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不用了,我这里都差不多忙完了。你要真想帮忙,就回去赶紧生火,这样汤才好得快呢。”
“好,我马上去。哎,这些是……蘑菇,会不会……?”
“哦这样呀,都是我刚才顺手摘的。你放心好了,这些都没毒。我小时候跟乡亲们进山的时候都进过,不信的话我吃个给你看。”
说完杨羽欢还真的顺手捞了个切好的蘑菇塞进嘴里,嘎吱嘎吱地吃了起来,吃完还向金福顺示意自己没事。看来确实是自己多心了,杨羽欢虽然看上去高冷不易亲近,但性子却单纯得很,所以自己私底下的小动作才会这么轻易地骗过去。罢了,就让彼此好好吃上这一顿吧,说不定这就是最后的一顿了。就算是死,做个饱死鬼总比做个饿死鬼强。殊不知,这是他的最后一顿,而不是杨羽欢的最后一顿。害人者终将作茧自缚,怨不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