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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 第四讲 周代政治社会制度 (北京大学 阎步克)

2023-06-29 09:45 作者:麟凤翔逝  | 我要投稿

第四讲 周代政治社会制度 (中国早期国家形成若干特点在周代比较鲜明,周代的政治体制发展的相当成熟。中国早期政治、文化和制度形成的某些特色实际对两三千年的中国历史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尽管历史前期和历史后期的制度社会看起来相当的不同,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追寻,一直追寻到历史早期。) 一、官员体系 1.王权 “帝”,或说形似花蒂,象生殖;或说是架木燃烧之形,象禘祭。“帝”本指天神而非人王。商王死后,就升到“帝”的左右。如卜辞“贞咸宾于帝”。商晚期,人王开始称“帝”,如帝甲、文武帝、帝乙、帝辛。王名加帝,意味着王权强化。 商汤: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尔。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弩戮汝,罔有攸赦! ——《尚书汤誓》 商汤: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尚书洪范》 胡厚宣:“予一人”的自称,反映了商王高于一切,王权凌驾于臣民之上。 2.商代官员体制 殷朝职官示例: 政务官:殷正百辟、百僚庶尹 事务官:牧正、多工、小众人臣、小藉臣、小多马羌臣 文化官:卜、巫、史、作册 宫廷官:寝、宰 军官:马、亚、射、卫、戍 内服与外服: 内服:王畿,商、中商、大邑商。 外服:诸侯及臣属的方国。 3.周代官员体制 中国政治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 周公庙: 陕西周公庙发现大墓22座,其中4墓道天子级墓10座。卜甲760余片,420余字,其中4片有“周公”字样。 周朝职官示例: 公:太师、大保、太傅 卿事寮(行政性):三事 司土、司马、司工 司寇、司士 大史寮(文化性):大史、内史、大卜、大祝 内廷官:宰、膳夫、守宫、御正、 缀衣、趣马、小尹、庶府 军官:师氏、虎臣 (西六师、殷八师) 分陕制度: 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后成为政治术语,两位重要军政长官分别主管一大片地域,则可以称为“分陕”。 二、分封制度 1.授民授疆土 分鲁公殷民六族,少昊之虚:分康叔殷民七族,封于殷墟;分唐叔怀姓九宗,封于夏虚。 二次分封: 在诸侯国内,诸侯有权力把境内的土地作为采邑继续分封下去,分封给庶子等亲族,作卿大夫的领地。 卿大夫要承担行政事务。可以继续把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家臣。家臣由士一级的贵族来担任,对卿大夫也承担着封建义务。 这样就形成了以“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为等级结构的封建秩序。 2.关于“封建” 以政治制度来看,西周的封邦建国和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在政治体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以生产关系,生产方式来看,欧洲中世纪的生产关系是领主与佃农。 秦至清宜称“宗法地主专制社会”。 三、井田制 1.国野制 国:都邑,都城。 国人:广义的国人包括贵族,工商业者,自由农民。国人是自由人,可以作甲士,可以进入学校学习,可以做低级官吏,国家有大事君主常召集国人商议讨论,是氏族民主制的残余。 乡:都城附近的土地,也可以称为国。 六乡,六师:六乡的土地由统治部族的成员占有和耕种。实行全民皆兵,成年男子有义务和权力当兵,每乡出一支军队组成六师。 六遂,六野:六乡之外的土地。土著与被征服的部族。 野人:野人没有政治权利,不能作战士,只能从事后勤,也没有受教育的权力。 郊:“交”是国和野之间的界限。 国野制下的生产方式: (野人实行井田制,劳役地租。国中实行赋税制度,实物地租。)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 ——《孟子·滕文公上》 2.井田制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孟子·滕文公上》 公田的渊源: 公田来源于氏族公社,公田的收入最初用于祭祀与公共事物的支出。由集体耕作,其余的土地定期重新分配给各家。进入阶级社会后,公田的收入逐渐被国家或领主所占有。 3.“农村公社” 【氏族公社】原生型公社,依血缘关系构成氏族。 【父家长制家庭公社】次生型公社,仍以血缘关系为主。 【农村公社】再次生型公社,地域性的互助合作单位。 “公”:土地公有,定期重新分配,互助合作传统,强大凝聚力。 “私”:被编制的地域单位,包括非家族成员,君主或领主占有其剩余产品。 四、宗法制 1.宗法制 宗族构成:高祖父下四代子孙构成的血亲集团;尊卑秩序:族人尊奉宗主,小宗尊奉大宗; 继统原则:嫡长子继承制(妻生嫡子,妾生庶子。由嫡子中的长子优先继承。),称宗子。 四世而细,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则亲属竭矣。 ——《礼记大传》 2.宗法制的政治意义 封建的“亲亲”原则和宗法性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同姓为兄弟之国,异姓为甥舅之国。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结合: (宗法制在商代已有萌芽,周代宗法制完善达到了顶点,与分封制紧密交融。 天子是天下大宗,他把自己的子弟分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而诸侯在其国内是大宗,继续分封自己的亲族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又是小宗。但卿大夫在自己的家族内仍是大宗,可以把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庶子为士,士对大夫而言是小宗。而士对自己的家族来说仍是大宗。) 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卿大夫称家)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左传》桓公二年 广义的宗法制: 战国以后,严格意义的宗法制度衰落了,个体小家庭大量出现。但取而代之的家族制度,在中国社会依然发挥着重大影响。 (宗法制治家治国不分,深刻的影响了中国政治观念,直到后代仍有以孝治天下的说法,如汉代选官设孝廉科。宗法制治家治国一体化,家国同构的理念对中国政治文化留下了深刻的痕迹。) 五、礼文化 (礼是周代政治文化的主要形态。) 1.“礼”的来源和内容 礼的来源: (“禮”左为示字旁,神主。右为玉珏与钟鼓。)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论语阳货 礼的内容: 八礼: 冠、昏(黄昏时举行婚礼)、丧、祭、 射、飨、朝、聘 五礼: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 以凶礼哀邦国之忧; 以宾礼亲邦国; 以军礼同邦国; 以嘉礼亲万民。 (汉代重视八礼,魏晋以下重视五礼。历代王朝编制礼典时,分门别类以五礼为纲领。) (周礼不仅仅是社会生活中的仪式,还涵盖了政治制度,如朝礼,聘礼。) 2.周礼的政治精神 (礼既指社会生活的习俗,也指一些礼节性的制度,尤其是祭祀制度。 此外宴会上的礼节是一种文化性的。 礼又可以升华为道德准则,比如礼仪是一种抽象的政治原则。 礼制可以把国家制度包括在内,所以礼是一种无所不包的概念。礼之所以有这么大的涵盖性,与中国人处理政治事物的特殊方式有关,礼制是中国政治的特征。) (“礼也非礼也?”礼成为衡量道德是非的原则之一。) 周礼的基本精神: 尊尊之礼,维护尊卑贵贱的政治等级。 亲亲之礼,维护亲疏远近的亲缘等级。 贤贤之礼,维护君子小人的文化等级。 周礼传统中,尊尊、亲亲、贤贤三位一体。 中国传统社会中,君、亲、师得到了最大尊崇。每一个居身上位的人,对于其下属,都同时具有君、亲、师三重身份:他既是官长,又是兄长,又是师长,同时拥有施治、施爱和施教的三重权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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