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挨打不能还手?互殴和正当防卫如何区分?

案件经过+详细笔记+总结参考+参考法律
━━━━━━━━视频总结
1、各打50大板不合理也不合法!按照指导意见,女方事后回击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与互殴最核心的区别是,前者是正对不正,而后者是不正对不正;只有不正对不正才能各打50大板,如果是正对不正,那么对正是不能进行处罚的。
3、人类所有的情感都需要节制,溺爱的溺就有无节制的意思,这种爱它会让所爱的对象变得越来越弱,最终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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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案件经过
二、律师及AI观点
三、案件参考法律条款
四、公安机关各打50大板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五、总结
一、案件经过【来源:山西晚报、封面新闻】
近日一女子乘坐高铁时,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并进行反击,此事引发关注。5月7日,该女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她最终被警方罚款200元,对方则被罚500元,目前她正提起行政复议。
此事发生在5月2日夜间的C6276次列车上。据当事女子自述,当天她独自乘坐高铁,后排坐了有两大三小共五个人。列车行进过程中,熊孩子在玩闹中撞了很多次椅背。女子回头制止时,孩子妈妈却称孩子还小,不至于说孩子。后双方发生口角,争执中,孩子妈妈扇了博主一巴掌,博主也进行了还击。事发后,双方报警处理。
5月3日,女子称其已经到四川江油做笔录,过程中,其向警方提供了手机上的视频作为证据。该博主发布的信息显示,其“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赔偿。”只希望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女士发到网上的传唤证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警方认定的事发经过是:违法行为人王女士因座位背后小孩吵闹,与小孩家长杨女士发生争吵,进而互相用手殴打对方,导致双方脸部轻微受伤,违法行为已经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4日,女子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女子表示不接受和解也不需要赔偿,最终出手打人的女子被行政处罚500元。
7日凌晨,当事女子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她觉得,仗着人多最先恶意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道歉就能和解的话,那以后谁打一巴掌都可以哭哭和解没啥后果,这样的结果她说服不了自己。

二、律师及AI观点
1、律师:警方处罚合理合法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认为,这起事件,从很多网友的角度来看,这位博主可能有些无辜。她先被熊孩子侵扰,而后又被对方家长扇耳光继而还手,而且她一个人面对对方多人,很容易唤起大家的同情。但是从社会、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个过程就是互殴,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察处理的尺度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2、 AI观点:是互殴,遇到危险应寻求帮助
在面对暴力行为时,我们应该尽力保持冷静,并避免使用暴力。如果您感到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联系当地的执法部门或寻求帮助。

三、案件参考法律条款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这个案件中,由于这个博主不接受和解,所以公安机关也就没办法进行调解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四、公安机关各打50大板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1、不合法
如果在本案中存在正当防卫,公安机关不予认定,那么显然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什么是正当防卫?
①《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②《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③《治安管理处罚法》
只字未提
虽然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一百一十九条中并没有像《刑法》一样有专门规定正当防卫的第二十条,但2017年1月8号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执行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释二)中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在实际上明确了正当防卫在治安案件中的法律依据。
2、不合理
1、思考
法律不外乎天理人性,所谓合理性就是要代入当事人的视角,设身处地的去想问题,不要开启圣人视野,也不要开启人工智能的超理性事业。
我们都不是完人,我们都是理性和感性艰巨的普通人,这个世界上没有完人,有的都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如果是你被熊孩子不停的踹椅背,在你制止之后反而遭到孩子母亲的辱骂和掌掴,你会如何反应呢?
正当防卫与互殴最核心的区别是,前者是正对不正,而后者是不正对不正;只有不正对不正才能各打50大板,如果是正对不正,那么对正是不能进行处罚的。
2、参考法律
《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2023年2月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五、总结
①在本案中,案发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这个不合宜的行为,年幼不代表没有对错,每一个熊孩子背后几乎都是熊父母,家长方属于过错方,在孩子被指责后还辱骂他人,而且还先动手打人,手段明显过激。按照指导意见,女方事后回击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
②不要说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害,即便属于轻微伤甚至轻伤,其实也是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啊法律责任各打50大板的处理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③行政处罚也是对他人的否定性评价,是有违法记录的,他也会对个人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④人类所有的情感都需要节制,溺爱的溺就有无节制的意思,这种爱它会让所爱的对象变得越来越弱,最终走向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