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信念、探究和意义(皮尔士)

第二章 信念、探究和意义(皮尔士)
“实用主义的”就是指对各种思想、信念、理论政策或行动计划要根据它们产生的后果和造成的影响来判断和评价。“根据其结果而认识之”。
皮尔士、詹姆斯、杜威使用主义倾向的比较:
皮尔士的主要兴趣是澄清科学探究的某些方面,其实用主义是其科学方法论的一个核心部分。
詹姆斯的使用主义是关于解决形而上学争端的技术的一种理论一种支持“宗教假设性正当性”的哲学根据。
杜威的实用主义(他称之为工具主义),在他那里,探究方法(实验理智)很广泛,它包括我们可以使用理智来解决问题、满足需要,适应环境的人类经验和文化的一切领域。人类和社会问题才是他主义的中心。
皮尔士最初学说决定性优点:从实用主义的任何其他形式中能得到的每一个真理都可以从这个最初的形式中推出,而其他实用主义者会陷入的谬误则可在这种最初的形式中得到避免。
贝恩曾把信念定义为“人们的行动准则”。
英国哲学的概念虽然似乎既贫乏又粗糙,但这种哲学是由较可靠的方法和较精确的逻辑推进的。
信念的性质(本质):信念就是断定被认为是真的命题;它是一个人愿意以某种确定的方式据以行动的东西,它标志着心灵的一种习惯,它是一种同怀疑相反的状态。
命题:每一个信念都是对一个命题的信念。而每一个命题都有谓词(它表示人们所相信的是什么)和主词(它表示关于什么东西被相信)。
一个命题有一个谓词和任何数量的主词。
谓词所表达的是我应当期望的东西,而主词则告诉我应当在什么情况下有这种期望。
断定:断定一个命题就是要使自己对它作出保证:肯定、赞同或实际上打赌,它是真的。这也就是使自己为它的真理性作出保证。
断定和赌注的区别:一个人想打赌时,他希望别人能以相同的方式保证相反命题的正确。
而当一个人作出断定时,他却始终(或几乎始终)期望那个他向其作出断定的人也像他那样行动时受到这个命题指引。
共同方面:皆心甘情愿忍受恶果。
断定以往事件的意义:如果在将来能查明真有其事,那是应当被查明为真的,似乎按道理说不能不是这样。
信念是一种习惯:在时间上是持续的,可以被怀疑、被消除或被其他信念所代替。
检验在信念中是否有真正有差别的唯一标准:看行动过程是否不同,期望的习惯是否不同,具有信念的个人所表现的行为中的习惯或实际结果是否不同。*******仅仅在意识这些信念的方式上的差别就决不能使它们称为不同的信念,正如用不同的音调弹同一个曲子不能说是在弹不同的曲子一样。
怀疑和信念:它们是对同一命题的不同态度。
信念标志着断定或接受这个命题而怀疑则表明出现了一种对命题提出责问,而不想断定或接受这个命题的积极的、真实的心灵态度。
怀疑对我们的行动有影响,他使我们犹豫不决,确信使我们一某种特定的方式行动,而真正与信念对立的是无意识的无知则毫无影响。
人为的怀疑:笛卡尔的“怀疑方法”,它要求我们怀疑的都是我们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丝毫理由、没有任何机会加以怀疑的东西。
皮尔士认为:拥有许多无可置疑的信念,我们没有感到,也不能感到任何真正的怀疑。
“不可置疑”:是指对一个信念在特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理由加以积极的怀疑,我们就不可能真正地对它有所怀疑。
怀疑跟信念一样,有其表现于外部行为程度上的差别,即实际的差别。(怀疑本身亦为信念)
信念的确定:“获得”、“证明”。
“获得”一个信念是指人们着手寻找或取得某个用来代替怀疑状态的信念的方式。
“证明”一个信念是指在这个信念受到指责时,人们维护这个信念的反应方式(做事或说话的方式)。
确立信念的四种方法:
固执的方式:用非理性的方式获得了很多信念,并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那些东西,把自己本身所相信的东西当做不成变异和摆荡的,并把这种信念当做个人步履的指南。
权威(强迫)的方法:接受国家、教会或其他强力和权威机构所规定来确定信念。
先验的方法(倾向性、理性的方法):它不是依照个人的固执或者外在的强加,而是依照于直观的、自明的原则出发。不是去观察经验,而是从天性出发,只要是理性的,就能看到自明的元素。 他们企图证明(相信)信念的本身具有充实的常识根据,符合永恒理性的要求。
科学的方法(探索、研究和推理的方法):皮尔士认为这是确定信念的最好方法。科学以客观的、外在于你我的事实制约为前提和标准,由外在的恒久性来决定。只根据不受个人意识影响的外部永恒因素,即客观事实。
权威方法的有效性程度取决于两个方面:
(1) 权威有足够的权利规定和强制人们接受统一的信念。
(2) 社团愿意接受权威授予的一切。
“可错论”是皮尔士哲学的起点,在他看来,一切人类只是都是不确定的,可错的。
他提出了“信念-怀疑-探索-信念”的探索过程,信念不但是我们怀疑的前提,也是克服怀疑以后的结果。真理实际上内在于我们的信念,它是越来越为人们一致同意的信念,信念是我们思想的自然或普遍的状态。
科学的方法所确立的信念是探究或研究的结果,而不是像其他三种方法那样一下子给予的。探究就是使我们摆脱怀疑,建立一种稳固的信念。信念决不能一劳永逸地建立起来,它要不断经受怀疑考研,通过探究消除怀疑,达到新的信念。信念、怀疑、探究、信念这样一个刚才永远不会结束。并且,探究是探究者共同体的代代相传的事业。科学真理就是科学家共同体在无穷的未来最后达成的共识。
实用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为了正确理解我们的概念,我们必须看到它们的结果”。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原则是以思想与行动的关系为坐标的,意义的标准不再是对象客观存在与否,而是思想能否产生实际结果以及什么样的实际结果。这实际上扩大了真理的范围,也改变了传统认识论的静观模式,使得认识与行动直接挂起钩来。
形而上学理论:皮尔士认为有三种形式:
(1) 绝对的质的可能性的存在。
(2) 现实事物的存在。
(3) 只配未来事实的规律的存在。
相对于这三种存在形式,皮尔士提出三种基本范畴,我们的一切经验事物都包含着这三种范畴。
1. 第一位范畴是简单的一阶关系:它只是它自身,与任何别的事物都没有关系。
2. 第二位范畴是二价关系,它只是它自身,与任何别的事物都没有关系。
3. 第三位范畴是指两个事物之间的中介或联结,最典型的是符号关系,规律和必然性、连续性和一般性也是如此。
这三个范畴也是构成世界的最基本范畴,他们分别代表事物的可能性、现实性和一般性。“第三位”把“第一位”和“第二位”代入相互关联,使它们称为自身所是的本质。
(例如,试理解一下,孔子是孔子。孔子是春秋时期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就是他,这是第一位范畴。而“孔子”这个名字是一般性的语言符号,它又指向了以为特殊的、具体的人,这是第三位范畴。孔子必然与外界环境发生联系,这就是第二位范畴。)
简述皮尔士的意义理论:
(1) 他的意义理论与其符号学密切相关。
(2) 为了使意义或者说逻辑解释具有实际内容,必需提出一种实际的意义标准,就是它们所引起的实际效果的总和,即皮尔士原则。
(3) 他非常强调作为意义标准的可感觉效果应从行动和实验中去把握,感觉效果就是引起行动和实验的效果。
皮尔士对实在的最后看法是:实在是与真理即作为一个彻底的研究过程相等同的东西。这种实在观并不强调实在的因果独立性,或者说它之独立于思想、语言或研究过程的结果的存在。
皮尔士实用主义的标准:“断定任何关于实在的对象或想象的对象的概念,就是宣布,如果在这个对象上是施行某种与这个概念一致的操作,那么对所出现的结果是可以作确定的一般的描述的。”
实用主义的意义理论和真理理论都强调后果:
信念概念的意义:所谓重视后果就是要看有哪几种效果和结果。
信念的真假:所谓重视后果,即要查明在有关的特定事实中实际上是否有那种预期有的可感觉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