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上论“挂人”是否可取
从形式上论“挂人”是否可取
一、导言
自进入网络信息化时代后,人类不可避免地被卷入“网上冲浪”的大潮,由此诞生了种种鳞次栉比的行径,这些行径以其内容与形式上的复杂性而无法轻易对其做出一个盖棺定论的判断,进而导致了互联网中不乏乱成一锅粥这种现象的存在,十分严重地阻碍了构建清朗网络环境的要求方针。
“挂人”这一行为毫无疑问就是上述所提到之行径的一种,与互联网深度接触的人们定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即便没有办法具体精确地描述这种行为,但这两个字赫然出现在眼前时人们脑海中大体也可以形成一种具有共识特性的想法,就是这种想法让我们对“挂人”这一行径有了朦胧的认知,这也可能是互联网给予人们的极大便利之一点。
二、“挂人”的定义
由于该词出自网络流行语,因而其宽泛性与易变性就表明了对其下一个精确定义的困难。但要将其作为讨论对象,定义是不可或缺的,且这个定义也不应该是一家之言,这会导致独断,进而失去了证明的效能。
“挂人就是把人挂出来,在某个平台上面将别人的相关身份放出来让其他人都可以看到。”【1】“挂人就是把其他网民的信息挂出来,在平台上面将别人的身份以及一些相关的信息放了出来让其他人都可以看到。这是违法侵权的行为,不能效仿。挂人的原因通常是网民双方因某事争执不下,所以采用的挂人手段去恐吓或者伤害对方。”【2】
上述是在互联网上检索到的对“挂人”的两则较为明晰的说明。虽然其专业性备受质疑,但要考究网络流行现象,采取其观点也无伤大雅。两则定义具有通俗宽泛的特点,不可否认其一定的价值。
针对第一条,“挂人”就是把人挂出来,这一点将组成该词的二字拆开,通过对二字的解释来定义这一词语。它所章示的“挂人”二字就本义上并无任何褒贬色彩。但对其总体的解释,“在某个平台上面将别人的相关身份放出来让其他人都可以看到。”很明显表明该行为有犯个人隐私。
针对第二条,该定义对“挂人”的态度比较明确,明显注明了“违法侵权”等字样,虽说仅是一家之言,但对“挂人”的性质亦非常明显的做出了阐释。
只陈列他人观点的话就没有办法取得自身的进展。在此一种独立观点的抛出亦是非常有必要的。对此定义如下:“挂人”即把人挂出来,是把个人相关信息在公共平台上挂出公示的行为,并往往伴有“挂人”者的相关陈述。
此定义的提出并不是信手拈来,提出时进行了以下考量:首先在于与百度百科之定义重合的部分。解释一个词,将其内部结构拆解开来进行阐释有助于读者更方便理解词的原义,进而理解该词的引申义,故在此加以保留;第二个分句便阐释了该词的引申义,据大众均认可之经验来对“挂人”进行具体定义;重点在于第三个分句,这也是该定义的独特之处,若是仅客观地陈述了被挂者的个人相关信息,那其实更可以称之为“信息泄露”。而“挂人”与一般信息泄露的不同之处,便在于这第三个分句所阐释的内容。在“挂人”时,除了个人相关信息泄露的部分外,往往还掺杂了“挂人”者对这些信息的主观陈述。而对这一主观陈述,自然可以将其分为褒扬与贬斥两个方面,而“挂人”与一般信息泄露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挂人”者对所挂信息的相关陈述,且事件往往因此陈述的贬斥性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
在这里,妄断“挂人”的好坏是不合理的,一方面是因其违反法律本身就被带上了消极的面具,另一方面则是根据“挂人”者主观陈述的褒贬有可能造成截然不同的结果。现代社会尤其是现代网络世界,以层次分明的好坏两极来论断一件事情本身就不可取,因为实际上一切都是复杂多变的。
但“挂人”的这一新定义仍是可以得出一定的结论的,虽言无法断其好坏,但可说其无理。从定义便可以看出“挂人”的不合理之处便在于它向大众所展现的往往是“挂人”者的主观陈述而非客观事实,这一点就有可能使大众舆论对事件真相进行误判,且该误判还可能因为“挂人”者的意图而被刻意放大,更甚者有可能颠倒黑白,造成不可估量的恶劣影响。因而作证了,“挂人”是不合理的。
三、从解决问题的途径来看“挂人”
明确了挂人的定义并对其具有初步明确的认知后,应将其与现实结合让它为人所用。
按时间逻辑次序首先来阐明它的发生。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挂人”往往发生在问题双方激烈的争吵过后,没有办法进一步做出协调而产生的后果,以其借助舆论等公开化特点而使问题进一步扩大。从这一点看来,“挂人”显然是过激的。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不仅针对“挂人”双方,若是整个社会都席卷起这样的风气,那清朗的网络环境也就不复存在了。
“挂人”发生后,其过程往往伴随着大量舆论的发酵,这是一个“了事化小,小事化大,大事化得不可估量。”的过程,由此会占用诸多人的诸多时间,严重些可言之社会资源的浪费。
从“挂人”的结果看来,舆论等公开化的特点使问题扩大,进而被解决,的确完成了解决问题的目的,但实际上这也仅仅是解决了问题而已,由此带来的恶劣社会影响、对于“挂人”双方的影响则完全不在这一解决问题的范围之内。
综上所言,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挂人”是不合理且不值得被提倡的。
四、结语
本文就“挂人”在形式上的不可取之处进行了粗略地探究,证实了“挂人”的不可取之处。但实际上对于“挂人”这一行为的界定仍十分复杂,郑渊洁批曹文轩算不算“挂人”,都美竹批吴亦凡算不算“挂人”,诸如此类表面上看起来很合理的“挂人”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因为本文所针对的,仅是“挂人”这一形式,与“挂人”的具体内容并无关联,对于“挂人”具体内容的陈述,自然交给大众就事论事。本文自始至终想要传达的,是对“挂人”这一形式旗帜鲜明的反对。
参考资料:
【1】 挂人 - 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6%8C%82%E4%BA%BA/19089093?fr=Aladdin
【2】 挂人是什么意思-生活百科——https://www.bimeiz.com/shenghuo/48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