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民法速判题汇总:何以解忧,唯有刷题!
大家好,我是合合菌~
当前阶段的任务就是刷题。合合菌整理了岳岳老师的民法速判题,大家可以试着做一做哦!

民法速判题汇总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中哪些条款效力?
1.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以上两种情形均包括
答案:1.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即使相对人不知情,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除外。但当事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小花对马某有 50 万元债权,车某以其别墅作抵押。小花于 2020 年 8 月 1 日通过书面协议将其债权转让于岳某。8 月 3 日通知了马某,8 月 6 日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岳某何时取得对车某别墅的抵押权?
1.8 月 1 日 2.8 月 3 日 3.8 月 6 日
答案:1.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故必须经合同相对方 同意。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发生原因包括合同承受和法定承受。合同承受须债的当事人一方与承受人订立转让协议,并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法定承受无须取得承受人同意,且对另一方当事人为通知或公告即发生效力。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合同已成立超过五年的,该权利消灭。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小花与大壮签订了服务合同。因小花提供的服务严重不符合合同目的,大壮以对方根本违约为由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合同何时被解除?
1.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确认合同解除判决之日
2.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之日
3.大壮解除权产生之日
答案:2.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小花与大壮签订了服务合同。因小花提供的服务严重不符合合同目的,大壮以对方根本违约为由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小花认为其提供了优质服务,提起异议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未解除。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合同解除,请问合同何时被解除?
1.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确认合同解除判决之日
2.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之日
3.大壮解除权产生之日
4.大壮解除通知到达小花时
答案:4.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人民法院查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依法予以适当减少。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可以直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买受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车某和马某许久不见,约定在北京饭店聚会,共花费 1 万元。车某付款后,表示“这顿饭就算我请你了。”马某称还是按照惯例 AA 制,三天内一定微信转账给车小花。第二天二人交恶, 车某请求马某偿还 5000 元,马某则以车某请客为由拒绝。哪方主张可以成立?
1.车某
2.马某
答案: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马大花拒绝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不成立。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其他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有权主张免于承担责任。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般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只有一般保证人可以基于该规定免责。
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取得应收账款;均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取得应收账款;均未登记的,按照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的比例取得应收账款。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保理均未登记的,由最先到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既未登记也未通知的,按照比例取得应收账款。
承揽人将其承揽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责任。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1.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结婚需要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事实婚姻,均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合法夫妻关系。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1994 年 2 月 1 日前同居并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当事人之间形成夫妻关系。
小花和大壮一见钟情,未经父母同意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父母见面时才发现二人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二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小花和大壮结婚后夫妻恩爱。但小花在结婚登记五年后才发现,大壮隐瞒了自己患有艾滋病的事实。小花有权在一年内请求婚姻登记机构撤销该婚姻。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小花和大壮结婚后夫妻恩爱。后大壮婚内出轨,双方均同意离婚,可先办理离婚登记。二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花与大壮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后大壮与初恋女友岳美美同居,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大壮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经查明,岳美美已怀孕三个月。法院应当驳回大壮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请求。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民法典限制男方离婚请求的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关系中女方的合法权益,该限制规定不适用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即不因女方已怀孕而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小花与大壮为夫妻,双方未约定财产制。小花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大壮以个人财产予以补偿。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1.关于家庭付出的经济补偿,民法典不再要求分别财产制为前提。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该说法是否正确?
1.正确
2.不正确
答案:2.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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