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的自证困境:有病即无权?
今年35岁的程江飞,在七年前曾被诊断出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后续诊断中,他被上报到“严重精神疾病障碍管理系统”,因此无法报考驾照。程江飞十分不解,他觉得自己经过药物治疗和心理疏导后已经恢复正常,现在精神状态与常人无异。
车管所告诉他,想要报考,需要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和“驾驶行为能力证明”才能继续推进。然而程江飞去就诊医院询问时,医院表示需要车管所提起委托才能开证明。多方申诉无果后,走投无路的程江飞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被霸凌后情绪波动,多年后确诊精神疾病
关于确诊“双相情感障碍”这件事,程江飞表示要追溯到自己读初中的时候。初中时,程江飞遭到同学霸凌,他不敢说出去,但一直无法忘记。半年后的一天,那根被情绪勒紧的弦断了,程江飞开始无故痛哭,情绪波动。
2012年,已经是大学生的程江飞,和室友发生了冲突。程江飞的家人注意到他的情绪极度不稳定,于是带他到北京安定医院就诊。据他的病历显示:“9年来每与同学冲突后情绪波动强烈且持久,报复心强。”此次就诊,程江飞被诊断出人格障碍。
2015年,程江飞又在与人发生矛盾后到医院就诊,当时医生记录的病情是“情绪不稳定、敏感、想回学校报复”。第二次就诊,他的诊断上多了“双相情感障碍”。2016年3月,程江飞病情再次发作,病历上记录着“有自杀冲动,家属否认患者有病,不愿带其就医”。经过此次就诊,医生将程江飞上报到“严重精神疾病障碍管理系统”。
为了拿不到的驾照,陷入自证困境
7年前的诊断,绊住了程江飞,让他无法报考驾照。车管所向程江飞解释,凡是被“严重精神疾病管理系统”登记的,都不允许考取或持有驾照,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才能交由交管部门推进。程江飞想让医院证明其痊愈,有能力报考驾照。但医院表示需要办案机关委托才能进行鉴定,况且从医学角度而言,双相情感障碍存在“临床痊愈”状态,但始终有复发可能性,无法开具“完全痊愈证明”。
层层困阻让程江飞走投无路,他只能将医院告上法庭。在诉讼前,程江飞通过司法鉴定,证明自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对于诉讼的结果,程江飞并不乐观,他只是想要知道答案,一个精神疾病患者该如何证明自己“痊愈”了?
曾和程江飞一样被确诊双相情感障碍的小庞,被吊销过驾照,随后她在父母的帮助下得到了当地派出所和社区的同意,提供了近两年没有住院和发病的记录,以及每个月社区和派出所的探访记录,在医院进行了重新鉴定,最终成功从当地登记的精神疾病管理名单中“出库”。小庞表示,“每个地方处理方式不同,很多都没办法申请重新鉴定,是我运气比较好。”
遭遇“制度性歧视”
长期关注精神疾病患者权益的黄律师提到,许多患者遇到类似程江飞这样的情况时,容易陷入证明“自己没病”的处境中,她觉得“医学上的疾病不能直接剥夺患者的法律权益”。有医生表示,系统很难按照患者的患病程度分级,而是根据诊断名称一刀切。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制度性歧视”,即被规则接受和保护的歧视。
关于“精神疾病患者能否报考驾照”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共同讨论以及制度的细分细化。有医生表示,坚持服药、情绪稳定半年以上的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在没有服用致困药物的情况下是可以同常人一般有正常驾驶状态的。
经过多月的申诉,程江飞依旧苦恼,即使他能顺利报名驾考,也很担心考到驾照后会不会随时被吊销。精神疾病患者确诊后又好转,应该如何证明痊愈,如何从数据库中移除,这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当这些问题落到程江飞身上时,就凝聚成了一张得不到的驾照,而其他精神疾病患者也正遭遇着种种困境,被社区拒绝入住、隐私被泄漏等等……
(文中出现的人名均为化名)
参考资料
剥洋葱people:《得不到的驾照:精神疾病患者的艰难“自证”》
中国社会工作:《青少年服务案例 | 我与一名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551天》
简单心理:《一秒天堂,一秒地狱:「双相情感障碍」万字科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