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笔记(32)
1.《恋爱中的女人》这本书比《虹》更内敛和深沉一些,不那么直白。因为文字不直白,所以也没什么特别想说的、直白的感想。
ps:看劳伦斯的作品总是能激起写作灵感。
2.同样,亨利詹姆斯的《专使》和《金碗》(《金钵记》)这两本书写得也都很晦涩,用作者自己的话说,便是“以间接迂回的方式呈现人物的行为”。
这种写作方式导致读起来很累,但因为我在新修改的那篇实教同人中也有在尝试运用《金碗》中类似的手法(通过描写A眼中的B来描写B),所以我还真不能说这种方法什么不好,只能怪自己审美底蕴还不够深厚吧。
同时,劳伦斯和亨利詹姆斯的作品都能看出,成熟期的作品相比早年的作品要更加内敛,它只是讲一个故事,其他许多东西都不再像最开始时那样直白,这也是我觉得自己新修改那篇同人第三章做得不好的地方。再如,奥斯汀的作品中,晚期的《劝导》明显比早期的《傲慢与偏见》更加深沉。
尽管如此,晚期的三部作品里,我还是更喜欢《鸽翼》,总觉得这篇的文风没有那么那么地迂回(虽然读起来依然很晦涩),而且相对来说,这种迂回也比较契合主题。
伍尔芙也不喜欢这种弯弯绕的文风,尽管如此,在读到《鸽翼》时,伍尔芙一口气读完并在读完后大病一场。我也不喜欢《专使》和《金碗》,但读《鸽翼》时的那种震撼也是久久不能忘怀。为自己能和伍尔芙有一样的感想而感到自豪。
不论《金碗》还是《鸽翼》的梗概拿出来放到今天,怎么看都是烂俗的言情剧本,这也就给了我一个很强的、这个专栏最开始反复在提但最近没怎么说的感触:写什么不重要,怎么写才重要。
3.虽说如此,若想写一个大主题的小说,且想要去重视剧情上的精彩,因为情节意味着因果关系,所以在推进情节时,基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会使得在情节的进展上存在瑕疵。而如果只关注一个小问题,深入去挖掘这个问题下人们的内心等等,整体逻辑就更丝滑一些。
这么说来倒有些像写论文了,比如我写一篇论文叫《什么是正义》,以我的功力肯定漏洞百出,但写一篇更具体的文章,比如用某个正义理论分析某个社会问题,就好多了。
情节这个东西真的是,如果做得不好就太粗糙(基本所有作品都是这样,是否能发现其中的粗糙取决于鉴赏水平),如果做得太好又可能会显得刻意。
因此,自然最为难得。
4.《布登勃洛克一家》
看这本书让我自闭了,托马斯曼写这部作品的时候也就22岁,出版的时候也只有26岁...
初看第一章的时候,那种对细节的掌控,我觉得这本书应该出自中年大作家的手笔,但他这时只有22岁。
曼获得诺贝尔奖是因为这部作品,但这部作品在他心中并没有那么那么高的地位——我隐约可以理解这种想法,因为在一些地方仍然显得相对有些直白(对他们这个等级的作家来说),或者说只是显得开始具有大师风范而不能直接说是大师手笔(《魔山》)。
看《红楼梦》时,我曾觉得有一根无形的线在引导着走向衰落,这部作品也是一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在让这一家衰落。要写一个纯粹的败家子让大家族衰落很简单,但将每个人的个性展现出来,让他们按着自己的轨迹去行走,家族在这个过程中不知不觉衰落则很困难。
我觉得这本书比《红楼梦》要好(《红楼梦》因为没写完而欠缺的部分在这本书中得到了补完)......可能我没读懂《红楼梦》吧,反正我是这么想的。
5.《鲁滨逊漂流记》
很多人说它奇差无比,只是因为出版得早才成为名著的。看了一遍之后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它文字的紧张度以及对细节的把握程度都和拙劣毫不相关。
以下两段是我在起点以“种田文”搜的关键词,选了个总推荐票最高的:


再来看看《鲁滨逊漂流记》(跳过介绍家庭情况的前两段):
我是家里的小儿子,父母亲没让我学谋生的手艺,因此从小只是喜欢胡思乱想,一心想出洋远游。当时,我父亲年事已高,但他还是让我受了相当不错的教育。他曾送我去寄宿学校读书,还让我上免费学校接受乡村义务教育,一心一意想要我将来学法律。但我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只是想航海。我完全不顾父亲的意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告。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我父亲头脑聪明,为人慎重。他预见到我的意图必然会给我带来不幸,就时常严肃地开导我,并给了我不少有益的忠告。一天早晨他把我叫进他的卧室;因为,那时他正好痛风病发作,行动不便。他十分恳切地对我规劝了一番。他问我,除了为满足我自已漫游四海的癖好外,究竟有什么理由要离弃父母,背井离乡。在家乡,我可以经人引荐,在社会上立身。如果我自己勤奋努力,将来完全可以发家致富,过上安逸快活的日子。他对我说,一般出洋冒险的人,不是穷得身无分文,就是妄想暴富;他们野心勃勃,想以非凡的事业扬名于世。但对我来说,这样做既不值得,也无必要。就我的社会地位而言,正好介于两者之间,即一般所说的中间地位。从他长期的经验判断,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阶层,这种中间地位也最能使人幸福。他们既不必像下层大众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而生活依旧无着;也不会像那些上层人物因骄奢淫逸、野心勃勃和相互倾轧而弄得心力交瘁。他说我自己可以从下面的事实中认识到,中间地位的生活确实幸福无比;这就是,人人羡慕这种地位,许多帝王都感叹其高贵的出身给他们带来的不幸后果,恨不得自己出身于贫贱与高贵之间的中间阶层。明智的人也证明,中间阶层的人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圣经》中的智者也曾祈祷:“使我既不贫穷,也不富裕。”
两相比对:论文字的紧凑程度,后者完胜;论文字描写的内容,前者几乎空洞无物;由此引发的,论文字品味,前者太过俗气(描写太过雷同了);论人物描写,第一张图片勉强称得上浮光掠影......
我实在不理解,说这本书比不上网文的到底是什么鉴赏水平。
这本书的情节确实比较简单,但那是时代所限,而且这本书前面部分文字的紧张程度也完全不是网文可比......或者说,根本就看不到“情节”那关,看几行就因为文字没有内容而关掉了。
顺带一提,出于好奇我瞄了一眼《诡秘之主》的第一节,水平确实比那两张图片高了很多......当然,它的描写远非无暇,一些地方太俗、一些地方太浅,以及我觉得文字虽然在句法上没问题,但读起来有些拗口,或者说文字的韵律感不是很强......
和下面摘取的《愤怒的葡萄》第一段相比,不论是对细节的感知能力还是文字应用能力的差距都很大,它的第一节属于那种不严格要求的话没什么毛病的水准(换句话说,便是平庸),至于是不是为了迎合市场而刻意降低水平就不知道了。
6.《愤怒的葡萄》
这个书名一听就很有趣,虽然wrath和grapes在《圣经》中都有其含义.....
看看第一段吧:
俄克拉何马的红色原野和一部分灰色原野上,最近不紧不慢地下了几场雨,雨水并未冲裂结了一层硬壳的土地。耕犁在雨水流过的印迹上来回地划了一列列的犁沟。最近这几场雨很快就催起了玉米,并使大路两边到处长出了野草,于是灰色原野和深红色原野开始呈现一片绿色。五月下旬,天空渐渐变成灰白,人春以来,长久悬在高空的一团团浮云消散了。太阳天天逼射着成长中的玉米,使每一片绿色托叶的边缘上都出现了棕色线条,并逐渐扩展。天上的云出现后又飘散了,有一段时间再也不见影踪。野草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存变成了深绿色,再也不蔓延了。地面结了壳,一层薄薄的硬壳。天空变成灰白,大地也跟着变成了灰白,红色的原野变成了淡红色,灰色的原野变成了白色。
看看这个描写的丰富程度、对细节的把握程度,是不是强过那两张图片无数倍?
这本书属于那种...我觉得写得非常非常好,但却不太感兴趣的类型,于是也就只是扫读了下。
7.左拉的《萌芽》
这本书是讲矿工罢工斗争的,一般来讲我对这种题材不太感兴趣,但这本书写得真是太好了:
首先是整本书对节奏的把控,像是从小溪发展成江河一样,在文字之中、在章节之中的涌动感,全篇有一种完整的“发展”痕迹——孕育、发展、高潮、黯淡、新生......
其次是对一些场景的描写,我不知道是否真实,但很感人,且并不滥情(也许在摄影技术普及之前,文字的力量比今天强得多得多)。
再次是这本书的可读性很强,读起来很畅快......
8.莫里森的《宠儿》
我一般不太喜欢接触有关黑奴、犹太人、印第安人等方面的文学,一方面是无法感同身受,另一方面是话题比较沉重会反过来影响审美判断,不过这本书展现出来的“狂热的爱”我很喜欢。我在写“葵”这个角色时也有过类似的想法,但相比之下我实在是太保守了。同时,因为我缺乏足够的感悟能力和想象力,所以我无法让其在不刻意夸张、不博人眼球的情况下完整起来。此外,我也缺乏足够成熟的文笔将其(不那么直白地)展现出来。
宠儿勾引保罗的类似情节我也有构想过,大概是葵让彩羽去勾引,彩羽反过来会生气(或者葵亲自勾引)等等,但后来因为我觉得葵很聪明所以不太会做这种成功率太低的事+行文克制,就废弃了这个做法。
摘一句印象比较深刻的话:
塞丝始终被宠儿的眼睛舔着、尝着、咀嚼着。
9.《在路上》
不太读得下去这种题材,随便扫了眼。
10.《好兵帅克》
这本书很搞笑....插图也非常多
11.《弗兰肯斯坦》
因为它是怪物,所以它的性格就像长相那样可以被作者任意捏造,且不用太严格顾虑合逻辑性——这种写法很讨巧,不太喜欢。
12.《麦田里的守望者》
高中时候读过这本,没太读懂,只是依稀觉得这本书不错。好像有很多人觉得这本书很差,我完全不这么认为:
第一,它的文风和自述这篇小说的主角十分相符,我没读英文原版,但我猜也许不太会有那种让主角说出自己见识外的话来。同时,因为主角是一个“叛逆”少年,所以这种文风非常独特。
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的废话,可我老实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首先,这类事情叫我腻烦;其次,我要是细谈我父母的个人私事,他们俩准会大发脾气。对于这类事情,他们最容易生气,特别是我父亲。他们为人倒是挺不错——我并不想说他们的坏话一一可他们的确很容易生气。再说,我也不是要告诉你他妈的我整个自传。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诞节前所过的那段荒唐生活,后来我的身体整个儿垮了,不得不离家到这儿来休养一阵。
第二,对人物的塑造。主角是一个处在叛逆期的少年,非常非常厌恶世俗的虚伪(但他本人却在细枝末节上是撒谎大王,这是一个有趣的对比),同时内心也有善良的一面——我真不愿意这么形容主角,因为这样看,他和那些热血漫的主角(比如“樱木花道”)的区别实在不大。然而他们的区别很大,男主有着极其丰富敏感的内心(樱木花道等类型则是笨蛋),是不良少年但却骨子里却很懦弱(甚至几乎不打架),很聪明但是因为厌恶学校所以5门课挂了4门(没挂的那科相当于我们的“语文”)。男主厌恶世间的一切,却唯独喜欢孩子,因为孩子身上不存在那种矫饰。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一-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一一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在“是什么”上,这个人物既存在类型性(厌恶虚伪的叛逆少年),又在此基础上因为其他特质而十分丰满,并且还不流于形式(很多不良虽然也厌恶成人的虚伪,但他们只是在复读这句话,对其含义并不真正理解)。
在“如何”上,作者给他在几天内安排了各种各样的事件,不管是事件本身还是作者对事件的描写我都觉得十分丰富。同时,因为这本书字数不多,所以也可以称得上是精炼。
13.最近打算重读一些作品,细细体会下其中写得好的地方。
14.应该可以继续动笔写《辉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