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股票大宗交易行业研究分析(第二章)

类质押模式

在类质押模式中,通过大宗交易结构,大股东可以获得50%至70%的保证金,另外30%至50%的资金作为初始保证金留存在该券商机构,待6个月后接受客户委托逐步卖出股票,股票卖出后进行多退少补。这种方式强于信托银行,是因为券商较为专业,减持时对于市场冲击较小,实质上相当于常规股票质押模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实现。
具体可分为:
路径一:

通过私募EB减持,并非是实际意义上的大宗,但是对于大股东来说,发行私募EB的需要质押100%的换股总数,实现了一次性融资,也被作为新规之后大宗减持的一种手段。
相比于公募EB,发行私募EB的抵押品可以是处于禁售期的股票;与股票质押业务相比,由于私募EB的债性(债券持有人享有债权权利),质押相同的股票市值,大股东可以获得更高的融资额。而对于债券持有人在换股期内逐渐换股,对于股价的冲击也较小。
路径二:

通过大宗交易折价进行套利的模式,上市公司股东需要转让一大笔股权,而由于有6个月的限售期,买入方为防止6个月后股票大幅下跌,向券商借入相应的股份6个月,同时在市场上立即卖出,从而达到提前锁定利润的目的。在6个月后股票解禁,将解禁股份还给券商即可。
而券商承接大宗减持一般会有8%-10%的折价,而6个月的融券利息为3%,于是便可无风险套利至少5%-7%。
路径三:

资金接盘方由于大宗接盘后有锁定6个月的要求,并且如果接盘的是大股东、董监高、特定股份等在期限和减持额度时间节奏上还要延续,类似于一致行动人。
所以为了规避这一段时间接盘方所接盘的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跌风险,资金接盘方一般要求减持方承诺兜底,即在股票价格下跌后,接盘方最终在二级市场处置完股票,价格损失部分由减持方按照约定价格予以补偿。如获利则获利部分为接盘方所得。
路径四:

银行资金“差额补足”。因为银行机构资金体量大,与银行的合作可以有较大的流动性快速补充。这一种方式为,银行通过买入信托发行的通道产品,信托利用产品去大大宗接盘,购入减持方股票。
但需要减持方给与充足的抵押和担保,减持方快速大额回笼资金。待6个月后,信托将股票在二级市场进行处置,处置完毕的资金量多出大宗交易资金量的部分返还减持方。少于大宗交易资金量部分由减持方进行补足。其间减持方要支付信托机构约定利息。最后资金回流银行。
如果减持方不补足金额,机构有权处置抵押物。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于代持叠加股票质押,但抵押物是先前抵押,如价格下跌幅度较大造成抵押物不足以覆盖成本加利息,才会补充抵押物。减持方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到期按照规定进行减持回笼资金。
路径五:

与券商签订“收益互换协定”。这种方式类似于对赌,达到对冲效果。首先接盘方通过大宗交易取得减持方股票。然后接盘方与券商签订收益互换协定,按照约定价格,超出部分由接盘方给与券商差额资金,低于部分由券商给与接盘方差额资金。
这样相当于接盘方把价格锁定,由于接盘方通过大宗交易获得股票有一定折扣,所以锁定了获利空间。
路径六:

员工持股计划”,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资管进行大宗接盘,股票转换为员工所持,从而激励员工。
大宗交易+代持
路径一:结构化产品代持

银行资金作为优先级资金,与减持股东的自有劣后资金认购结构化资管产品。结构化资管产品作为代持方,通过大宗交易接盘减持股东的股票,减持股东需承诺回购或提供担保。结构化资管产品在受让股票满六个月之后大宗或二级市场卖出。
这种模式下,减持方可以实现1:2甚至1:3的高杠杆,并且6个月后若股价上涨,可节省股价上涨部分的税收,但需要付出一定的融资成本,审批时长也相对较长,适合有融资、避税需求且对减持时间要求不高的股东。
路径二:场外期权+大宗减持

减持股东将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过户给大宗接盘方,大宗接盘方按照约定价格将资金付给客户后,成交金额的30%~50%由减持股东以认购场外期权的方式作为期权费支付给大宗接盘方。待6个月锁定期满后,大宗接盘方将限售股票卖出,所得款项扣除成本后的剩余款项返还给减持方,并多退少补。
这种模式可实现5-7折的高杠杆,且审批效率高,只需1-2周的审批时间,资金成本也较低,但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适用于对时效要求高的减持股东。
路径三:过桥资金+大宗减持+质押

使用过桥资金给代持机构放款,代持机构大宗受让减持股东的股票,受让后代持机构再将股票以3-4折的质押率质押给过桥资金,获得流动资金。
这种模式能够满足目前的监管要求,并且质地优良的股票可以提高质押率,但融资额度较小,不适合对资金有较大需求的股东。
路径四:直接代持减持

这种模式实质上是减持股东利用自己的体外账户进行接盘的方式,具体操作是减持股东将股票过户给自己指定的代持方,待6个月期满后,代持方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卖出股票并将收益返还股东。
这种方式比较私密,全程无需金融机构参与,简单高效,但无法在实际卖出前取得减持资金,适用于没有资金需求的减持股东。
延伸阅读:
2023年股票大宗交易行业研究分析(第一章)
股票非交易过户实操问题分析(含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及税务风险)
关于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3.6.1
上市公司业务:交易,质押,投融资尽调查询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