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二手绕线机进口报关_海关监管要求【进口便利通关指南】

宁波二手绕线机进口报关_海关监管要求【进口便利通关指南】
绕线机能够通过电机、电动元件、气动元件、传动装置、传感器、控制系统等组合成一台具有高自动化程度的设备。通常可以自动排线、缠头、断夹线、捻线、上下料。操作工只需要保证原料的充足,在没有工件或铜线时及时更换即可保证连续生产,通常轴数较高,以实现高效率生产。
进口二手绕线机申报所需资质: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二.海关注册登记
三.签约通关无纸化
二手绕线机清关海关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A、海运提单/空运运单
B、Invoice
C、Packing List
D、Contract
E、产品信息(进口二手绕线机申报要素)
F、协定优惠产地证(如需要享受协定税率)
G、CCIC报告(如属于需要装运前检验检疫的范围)
H、进口机电证(如涉及)
I、产品资料(设备图片,铭牌图片,功能原理用途信息)
J、估价资料,价格依据(付汇水单,新机的发票,同品牌相同设备的参考报价等)
二手绕线机报关流程一般为:
换单——海关申报(可以和话都难同时进行)——核归类估价——缴税——查验(概率)——提货——目的地查验——可以使用
PS:有目的地查验的在没完成前不允许使用
二手绕线机的一些相关问题
①二手绕线机收货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②二手绕线机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③二手绕线机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④二手绕线机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⑤二手绕线机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⑥二手绕线机申报等其他问题
⑦二手绕线机进口估价需要什么资料?
⑧二手绕线机海关审价的依据是什么?
⑨二手绕线机进口年限是否有限制?
以下供参考:
进口二手绕线机海运通关费用:
换单服务费
换单费
监管库费用(如海运拼箱)
报关报检费
估价服务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滞箱费(如整箱)
港杂费(如整箱)
堆存费(如整箱)
进口二手绕线机空运通关费用:
机场仓库费
报关报检费
估价服务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其他杂费
进口二手绕线机清关申报注意事项
(一)不确定的货物可通过“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咨询确定;
(二)申报时货物信息必须与到货保持一致性、完整性、正确性;
(三)列入预检验范围的旧机电产品必须在预检验后才能进口;
(四)装运前预检验注意事项如下:
1. 货物外表检查:
(1)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明规定验证明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明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2)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2. 按照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项目检查: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3. 按照国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查:
(1)检查货物卫生状况;
(2)检测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4. 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证明。
5. 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通关完成后,及时与属地海关的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到货物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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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进口煤炭检验要求
(一)商品煤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灰分(Ad)
褐煤≤30%,其它煤种≤40%。
2.硫分(St,d)
褐煤≤1.5%,其它煤种≤3%。
3.其它指标
汞(Hgd)≤ 0.6μg/g,砷(Asd)≤ 80μg/g,磷(Pd)≤ 0.15%,氯(Cld)≤0.3%,氟(Fd)≤200μg/g。
(二)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 600 公里)的商品煤除在满足基本要求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褐煤
发热量(Qnet,ar)≥16.5MJ/kg,灰分(Ad)≤20%,硫分(St,d)≤1%。
2.其它煤种
发热量(Qnet,ar)≥18MJ/kg,灰分(Ad)≤30%,硫分(St,d)≤2%。
其中运距是指(国产商品煤)从产地到消费地距离或(境外商品煤)从货物进境口岸到消费地距离。
(三)放射性检测
按照《进口矿产品放射性检验规程》(SN/T 1537-2005)对煤样进行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检验,根据《可免于辐射防护监管的物料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GB 27742-2011)进行判定。
(四)外来夹杂物检验
进口商品煤外来夹杂物,按《进出口煤炭外来杂物控制与监管技术规范》(SN 1549)进行检验。
清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其他贸易
一、定义及代码
其他贸易是指除本章上述各节列名的监管方式以外,列入海关“其他贸易”统计的进出口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9739”,简称“其他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适用:
1.我国境内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进出口货物、物品。
2.外国驻华使、领馆在我国内购买货物出口。
3.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常驻人员和外国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以及持有长期居留证件和来华定居的引进专家等进口自用汽车。
4.进入厦门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人员带出台湾产品,每人每日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出部分照章征税.监管方式“其他贸易”。
5.外国企业常驻我国办事机构进口不复运出境的陈列用企业产品样品。
6.未列入运输工具进口载货清单、提(运)单、或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或溢卸货物的收货人申请办理进口溢卸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入境旅客在境内购买5万美元以内的旅游商品托运出境,其监管方式为“旅游购物商品”(0139)。
2.本国籍运输工具在境内添加进口保税油、物料,其监管方式为“国轮油物料”(1139)。
3.外国常驻机构进口办公用品,其监管方式为“常驻机构公用”(2439)。
4.驻华商业机构进口不复运出口的陈列样品,其监管方式为“陈列样品”(2939)。
5.对台湾小额贸易,其监管方式为“对台小额”(4039)。
6.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其监管方式为“货样广告品B”(3039)。
7.除援助、捐赠以外进出口其他免费提供的货物,其监管方式为“其他进出口免费”(3339)。
8.我国驻外机构在境外购买的公务用品、机动车辆运回境内,其监管方式为“驻外机构购进”(4239)。
9.海关拍卖处理超期未报货物、走私违规货物,其监管方式为“海关处理货物”(9639)。
10.驻华外交机构转售境内非外交机构或个人,国际文体交流活动进口物品获准留赠或放弃,其监管方式为“留赠、专卖物品”(9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