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信息科技核心素养和课程目标

1.信息意识: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
①善于利用信息科技交流和分享;
②辨别信息可靠性、时效性。具有较强的数据安全意识;
③崇尚科学、原创精神

2.计算思维:个体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涉及的抽象、分解、建模、算法设计等思维活动。

3.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个体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通过选用合适的数字设备、平台和资源,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开展探究性学习,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4.信息社会责任:个体在信息社会中的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