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对贝克莱“存在即感知”的思考
在旧电脑里翻出了我在大学时写的一篇哲学校选课的期末作业,虽然不够客观,感觉还是挺有意思,发上来看看。可能现在我已经不会像以前那样思考了。
原文,一字未改。
问题:贝克莱认为“存在即感知”,你赞同吗?
开门见山,贝克莱的“存在即感知”显然不能被驳倒,而我也的确赞同这个观点。
“存在即感知”完整地说,应该为“存在即被感知和感知”两个部分,更精确一点,这个存在是“精神之外”。贝克莱认为,虽然精神不能被感知,但它确实存在。和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观点相似,当我们感知到观念时,事实上已经自然地承认了“我”的一个精神实体的存在。
在贝克莱眼中,物不过是观念(在此处接近“属性”)的集合,观念以外不存在任何事物。对于一朵花来说,我通过看、摸、闻等方式来确定它是一朵花,但如果取消这朵花用以看摸闻的观念,我又何从得知它是一朵花?进一步讲,这朵花何以成为一朵花?没有不存在属性的事物,物作为认识客体时必然通过观念证明自己存在。
由于观念不能独立存在,必然需要一个主体来感知这些观念。洛克将物的性质分为第一性质(形状、广延等)和第二性质(颜色、温度等),而贝克莱否认这种区分。对于一朵红花来说,人不可能单纯地看到红色,而只能看到某一或数块红色,但同样的,人也不能单纯地看到广延,而只能看见红色的广延。这两种性质本质上都是视觉、触觉等感知工具在人的精神参与下,互相关系中形成的经验。因此说,感觉的对象不是外物,而是观念,世界也是由主观经验所构建。以上便是整个命题中“被感知”的部分。
同理,对于那些我们无法感知到的事物,我们是无法知道它是否存在的。反过来说,人若想知道某个物是存在的,就必须先感知这个物的观念,而不可能跳过感知观念去知晓物的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该命题与王阳明心学中“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的观点虽有相似之处,但贝克莱明显比王阳明温和得多。按贝克莱的说法,未感知到这朵花,并不意味着这朵花不存在,只是不知道它是否存在。
但如果是这样,那必然会有部分观念是尚未被我们所感知的——譬如宇宙这种对于当时人来说根本无法理解的存在,一定有另一种主体感知这些观念,而这个主体需要是“一个无处不在、永恒无限的心灵,知晓万物,理解万物”,也就是所谓的上帝。此为命题中“感知”的部分。
为了回答一些疑点,我假设一位质疑此命题的小王。
一、物是观念的集合。小王问:“照这么说,物岂不是虚无缥缈吗?”对于贝克莱说,何止是虚无缥缈,物这个认识客体直接被取消了。当“虚无缥缈”这个念头产生时,我们实际上已经重新陷入到常识中去,不能正确理解观念。
小王又问:“我承认,没有不存在任何观念的事物。但像空气这种五感都不能直接感知的物,古人是如何得知其存在的?”我相信,经验论者决不会同意芝诺提出的悖论。空气是运动的,而气的流动,古人称之为“风”。而风可以通过触觉感知,古人以此判断气的存在。
二、精神不可被人感知,但确实存在。小王问:“按贝克莱的说法,人又如何断言精神的存在?”贝克莱的思想受到了笛卡尔一定的影响。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观念依赖认识主体的感知而存在,那认识主体的感知能力从何而来?这与休谟“人通过经验知道自己的存在”的观点不矛盾。我们通过不断地感知外物或是自身,确信是精神的存在使得感知成为可能。
三、人无法确定自己无法感知的事物是否存在。小王问:“你看了眼眼前的这朵花,然后闭上眼睛,不再接触它,难道会不知道它是否存在吗?”虽然说我已经通过那一眼感知到花的存在,但在我不感知这朵花的时间内,无论长短,我都不可能知道这朵花的状态。仅仅凭脑中的印象而不是靠经验感知去判断对象是否存在,显然是不可取的。
小王又问:“但存在是一个过程,如果这朵花的状态要发生变化,必然需要时间。如果感知中断的时间小于这个变化的时间,不就可以知道这朵花存在了吗?”我不打算用赫拉克利特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来反驳,小王的这种说法,是拿出了一种毫无缘由的“变化”时间,并比较两种时间的长短,这本来就很奇怪了——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控制不感知这朵花的时间,但我既然已经停止感知,我又怎么知道这朵花变化的时间比这段时间长呢?
小王追问:“我们难道不能假设变化的时间确实更长吗?”可以这么假设,但那又如何呢?倘若我在停止感知前就已经明白这种假设,我将形成“花会在我不感知时保持存在”的观念,在不感知时去谈“存不存在”的问题,不就毫无意义吗?倘若我是在不感知花时接受到这样的暗示,岂不是让我又形成了新的观念吗?那样一来,我的确可以判断花是否存在,但在那之前,我已经因为新观念的形成而不再处于无感知的状态了。这意味着,假设可以做,但我不能够了解这个假设,那么假设其实毫无作用。
四、感知的对象是观念而非外物。小王问:“那假如你不知道这朵花,但你可以想象有这朵花存在,而这朵花不需要你在旁边感知它。”这就是对“存在即感知”的一个经典反驳,旨在证明感觉的对象是外物而非观念。可实际上,在我开始想象时,我就已经开始在心中构成这朵花的观念了。如果要让我不构成花的观念,而仅仅去想象其存在本身,这就好比让我去想象康德口中的“物自体”一样,去想象一个拥有千差万别的表象的对象的存在,又硬要把它当成是一朵花,这显然不能被接受。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够在没有观念的情况下去想象一朵花。按照贝克莱的原话,“当我们尽力设想外物存在时,我们仍然只不过在设想我们自己的观念而已。”这种例子只能证明人有在心中构成观念的能力,而不能证明思想的对象可以在心外存在。
五、上帝的精神无限,可以感知人所无法感知的观念。小王问:“存在即感知的命题,离不开上帝的存在,引入上帝不就是在回避问题吗?”贝克莱与莱布尼茨不同,莱布尼茨说上帝存在,是为了证明他“前定的和谐”的观点,是把“上帝”作为无法解决的问题的保证,应了黑格尔对上帝“大阴沟”的评价。但贝克莱口中的“上帝”是被推演出来的——由于尚有未被人的精神感知的观念,那么除了精神以外,必然有“一个无处不在、永恒无限的心灵,知晓万物,理解万物”的主体去感知包括这些观念内的所有观念,而这个主体并不一定是上帝,只是在当时人观念中习惯称之为上帝。因而在贝克莱这里,上帝不是推论的保证,而是推论的结果本身。如果不能够推倒前半部分的“存在即被感知”,就不能够质疑这个“理解万物”的主体。
小王问:“我可以用马哲反驳这个观点吗?”在我看来,马哲对“存在即感知”的反驳根本不能算反驳,用“说教”这个词或许还更合适些。我无意对马哲表示不满,只是它的确不适合用来解释这个观点。
由此看来,“存在即感知”的确是驳不倒了。但不能否认的是,随着经验原则逐渐抛弃“凡有属性,必有实体”的常识世界观,经验论距离现实世界愈发遥远。不论“存在即感知”的观点多么牢固,贝克莱的其他思想成果与之结合,最终引向了认识客体的消失(观念不能与客体符合,第一二性质不能区分,且观念也可以用来解释观念,认识客体因而不需存在),而到了休谟那里,“我”也成为了经验感受的结果,认识主体亦不复存在。“认识源于经验”的经验原则,到终点居然演变为“经验也获取不了知识”。经验论以怀疑论作结,实为可惜,却也必然。
不过,如果单独把这个观点挑出来看,尽管它不符合常识世界观,却也没有脱离现实。一个人确实在循序渐进的感知中逐渐认识到各种事物的存在,从而形成对世界的认识,虽然对各个人来说,表象世界是不同的,但仍能通过信息的交换构建出世界,这没有不妥。而对于上帝的引入,我觉得也完全能接受,只是我不会称之为上帝,而只是理解其为永恒无限的心灵。实际上,上帝是否存在,仍然是一个得不出结果的问题,一般人往往只用意识形态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并不认为世界真的像佩利所言那般完美运行,否则亦不会有那么多自然界的未解之谜。认为科学最终将解释这些问题,否认无限精神的存在,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独断。贝克莱以严密的论证推出无限精神,虽同样是独断,但也比盲信科学可靠些。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偏信,人在作为认识客体时,精神的存在必然会被另一个精神感知,而这个精神脱离了常识与科学,因而无人发现。因此,我赞同存在即感知这个观点。
此外,贝克莱也告诉我们,人也确实不一定要屈从于常识,常识以外,同样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凡有属性,必有实体,现在这个常识因为贝克莱而变得不再可靠。然而,太多人为了方便自己的理解,不惜放弃深思的机会,选择他们所习以为常的形式。我所赞同的,不单单是存在即感知这一个观点,是所有那些不被常识束缚,为了寻求真知识而深刻思考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