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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成绩!停考3年!自考这个信息必须关注

2021-09-27 15:29 作者:对啊自考成考君  | 我要投稿

考前应该关注什么?

准考证?防疫信息?答题卡使用方法?

千万别忘了这个!


很多同学都在官网看到过这个文件,

但也有很多同学只看了一个标题或者扫了一眼大概就过去了

以为不过是关于作弊那一套

自己不作弊,就不用看了

在作弊之外,还有太多的细节需要注意~

每年都有人掉下去的坑,你确定不来看看开在了哪里嘛?


基本原则

  •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 2.凭准考证和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 3.考前25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 4.按规定时间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这一部分就是老生常谈啦,不过仍有一些细节点要注意:

在我们参加自考一段时间后难免会认识一些当地的朋友,如果恰好在同一考点就不免会相约结伴。

如果你提前交了卷(不建议)的话,建议在考点而不是考场外等待哦~

  •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 6.考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号等栏目。

  •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这一部分的知识点就比较多啦~

考试不允许用文具涂改,不要带任何多余的文具进考场!

考试难免会带手机和书本,方便考前“抱佛脚”,但要记得,考前一定不要懒惰

听从安排将物品放到指定位置~不要心存任何侥幸!

一个热知识:手机关机了闹钟也会按时响哦

不可以私自向别人借文具或者借给别人文具,

考场中一切交流都要经过监考老师

考场中一切交流都要经过监考老师

考场中一切交流都要经过监考老师

最后,记得把准考证摆好,虽然没有摆好也不会受到处罚,

但在考试中被监考老师搭话让你摆准考证,还是很影响情绪的啊!

  • 8.所有答题均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要求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 9.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 11.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注意用笔!

笔出现问题就举手示意监考员,轻声请求监考员帮你借一只

考场中一切交流都要经过监考老师

考场中一切交流都要经过监考老师

考场中一切交流都要经过监考老师

当然,这里还提及了,不要作弊哦~

  • 12.考试结束前要交卷出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平放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答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 14.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 15.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我们不建议提前交卷哦,所以如何正确提前交卷就不嘱咐大家了~

考试铃响马上停笔!!!

或许有时老师会网开一面,但遇到严格的监考可能真的会因此找麻烦哦~

不要把考试的纸带出来!!!

自考有严格的保密制度,我们一次考过试卷什么的对我们也没用啦~

不要给自己添不必要的麻烦哦~

最后,给大家附上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划分》

违纪

《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

  •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这里的部分条目是即使你没想作弊也可能会触发的哦~

做到知己知彼的了解后,要记得规避问题~


作弊

《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

  •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八条:

  •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

  • 1.组织团伙作弊的;

  •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这里的条目就基本都是作弊实锤的啦~

无论因为什么,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踏踏实实学习,堂堂正正做人。

为了提前半年毕业反被抓住禁考1-3年实在得不偿失呀!

(文中政策主要参考北京市《自学考试考试规则》,建议各位同学进一步去地方官网浏览当地政策)

距离10月自考还有19 天

大家都复习得怎么样了?


为了帮助大家考前冲刺~

为了树立大家考试信心~


今天开始,对啊自考公开课正式进入考前特辑——

《考前速成公开课》

每节课一个科目,一小时回顾考试重难点!

每天11:00——12:00;15:00——16:00;19:30——20:30;22:00——23:00,4个时段,轮番开讲!

走过路过真的不能错过!

快掏出自己的小本本,记好自己需要科目的上课时间吧~


加油呀,自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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