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2019法考-行政法-08-行政强制

2019-08-19 10:42 作者:蔚蓝的⑤  | 我要投稿


行政强制

08-行政强制

  • 概念解释

    • 行政强制的种类

      • 强制措施

        • 预防性、制止性、保障性

        • 人身性、财产性

      • 强制执行

        • 行政机关自行、申请法院

        • 间接强制、直接强制

        • 代履行、执行罚

  • 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区别

    • 强制措施(控制)

      • 实施主体

        • 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

        • 被授权组织

          • 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

        • 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 行使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 不得委托

      • 适用目的

        • 为制止而强制

        • 为预防而强制

        • 为保障而强制

      • 主要类型

        • 限制人身自由(除拘留之外)

          • 盘问

          • 传唤

          • 扣留

          • 检查

          • 隔离

          • 带离现场驱散

          • 禁闭

        • 财产

          • 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基本特征

        • 强力性

        • 物理性

        • 临时性

        • 单方性

        • 使用权

    • 强制执行(剥夺)

      • 主体

        • 行政机关

        • 法院

      • 适用目的

        • 为实现前提性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而强制

          • 第二次行为

      • 主要类型

        • 间接强制

          • 代履行

          • 执行罚

        • 直接强制

          • 划拨

          • 拍卖

          • 排除妨碍

          • 恢复原状

      • 基本特征

        • 强力性

        • 物理性

        • 替代性

        • 从属性

        • 有时带惩罚性

        • 所有权

    • 注意

      • 区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

        • 先找行政处理(处罚、征收等)

        • 措施在前,执行在后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比较考查

    • 行政处罚

      • 行政机关

      • 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 其他行政机关 + 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受委托机关或组织)

      • 国务院决定或国务院授权省政府决定(相对集中实施)

    • 行政许可

      • 行政机关

      • 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 其他行政机关(受委托机关或组织)

      • 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决定(相对集中实施)

      • 一并审批 + 联合办理(统一办理)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

      •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 冻结可申请法院执行(法院)

      • 国务院决定或国务院授权省政府决定(相对集中实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公安、税务、海关、国安、县级以上政府

      • 依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进行非诉执行

  • 行政强制的设定

    • 法律保留:限制人身自由、冻结

      •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

    • 行政法规

      • 除法律保留之外的

    • 地方性法规

      • 只能查封、扣押

    • 规章及以下

      • 无权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设定权限的比较

    • 行政处罚

      • 法律

        • 保留限制人身自由

      • 行政法规

        • 除限制人身自由

      • 地方性法规

        • 除限制人身自由         +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 规章

        • 警告         + 罚款

          • 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均有权

    • 行政许可

      • 法律

        • 经常性许可

      • 行政法规

        • 经常性许可         + 非经常性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决定)

      • 地方性法规

        • 经常性许可

      • 规章

        • 省级政府规章设定1年内临时许可

    • 行政强制措施

      • 法律

        • 保留限制人身自由         + 冻结

      • 行政法规

        • 除法律保留之外

      • 地方性法规

        • 查封、扣押

      • 规章

        • 无权

    • 行政强制执行

      • 法律

        • 法律保留所有

      • 行政法规

        • 无权

      • 地方性法规

        • 无权

      • 规章

        • 无权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 一般性程序

      • 内部程序 = 报告批准

        • ① 一般情况

          • 情况紧急时,执法人员当场实施,24小时内向机关负责人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 ② 在实施前,执法人员报告

        • ③ 机关负责人批准

        • ④ 确定实施人员(2人以上)

      • 外部程序

        • ① 现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 ② 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权利

          •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

        • ③ 听取陈述申辩

        • ④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 ⑤ 制作现场笔录(签名盖章)

    • 特殊程序

      • 限制人身自由

        • 紧急情况,返回机关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手续

      • 查封扣押

        • 主体

          • 行政机关

          •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 对象(三不得)

          • 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不得查封、扣押个人 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不得重复查封

        • 文书

          • 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决定书载明事项

              •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 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 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 期限(不得超过60日)

          • 一般期限:不得超过30日

          • 延长期限: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30日

            •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期限扣除: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 费用: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保管处理

          • 保管

            • 行政机关或者委托第三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

            •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处理

            • 违法事实清楚           → 没收           → 销毁

            • 解除查封扣押的适用情形

              • 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 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 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 解除的后续处理

              • 应当立即退还财物

              • 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宜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所得款项

                • 价款、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造成损失的给予补偿

                  • 拍卖无补偿

      • 冻结

        • 文书和程序

          • 行政机关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 金融机构接到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

          • 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 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 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

            •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

            • 冻结期限已经届满

          • 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

          •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 期限(不得超过60日)

          • 一般情形:不得超过30日

          • 情况复杂: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30日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强制执行程序

    • 执行主体

      • 原则

        • 罚执分离

          • 无强制执行权的 机关,原则上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罚执合一

          • 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原则上只能自己强制执行

      • 例外

        • 无强制执行权的 机关

          • 在满足4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己执行

            • ① 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

            • ② 作出的是金钱给付类行政处理行为

              • 如:罚款

            • ③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

            • ④ 只能以拍卖的方式实施强制执行

        • 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

          • 税务和海关既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申请法院非讼执行

    •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程序

      • 催告

        • 原则:书面形式

          • 催告书内容

            • 履行义务的期限

            • 履行义务的方式

            •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例外:立即实施代履行、执行罚

          • 执行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具体情形

        • 中止执行

          • 履行能力、第三人主张权利且确有理由、执行导致难以弥补损失

        • 终结执行

          • 死亡无财、终止无财、标的灭失、决定被撤销

        • 中终转化

          • 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3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 执行回转

          • 财物类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后,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退还财物或赔偿

        • 执行和解

          • 原则:执行协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内容: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

            • 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 恢复: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 文明执法

          • 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执行,情况紧急的除外

          • 居民生活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电、热、燃起等方式

            • 对企业可以采取停止供水、电、热、燃起等方式

        •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可以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加处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 实施加处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

            • 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例外:

                • 在满足4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己执行

                  • ① 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

                  • ② 作出的是金钱给付类行政处理行为

·       如:罚款

                  • ③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

                  • ④ 只能以拍卖的方式实施强制执行

            • 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 代履行

        • 范围

          • 非人身性义务及非金钱给付义务

        • 主体

          • 行政机关或者委托的第三人

        • 程序

          • ① 机关与第三人签订委托书

          • ② 向当事人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 ③ 3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

          • ④ 机关或者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

          • 派员到场监督

          • ⑥ 制作法律文书并签名盖章

        • 费用

          •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原则上由当事人承担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立即实施代履行

          • 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撒物

        • 强制拆除

          • 责令拆除违建应当公告

          • 责令拆除告知书:通知

          • 责令拆除决定书:行政处罚

          • 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催告程序

    • 法院非讼执行程序

      • ① 前提:当事人不履行、不复议、不诉讼

      • 行政机关向当事人书面催告

        • 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自行履行义务

      • ③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仍不履行

      • ④ 行政机关在当事人起诉期限届满(6个月)后3个月内申请

        • 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5日内执行

        •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六文书)

          • 强制执行申请书

          • 行政决定书

          • 事实、理由和依据

          • 当事人意见

          • 催告情况

          • 执行标的情况

      • ⑤ 管辖

        • 一般案件:申请机关所在地法院

        • 不动产案件: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 ⑥ 法院受理or不受理(5日内)

        • 受理

          • 符合条件的,书面审查          → 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予以执行裁定

          • 明显违法,实质审查          → 听取行政机关与双方当事人意见          →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执行的裁定

            • 裁定执行

              •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 裁定不予执行

              • 应当说明理由(书面拒绝),5日内送达            → 行政机关15日内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            上一级法院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 不受理

          • 行政机关15日内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 上一级法院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 注意

        • 期限:

          • 由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行执行

            • 15天           + 30天           +催告履行期

          •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6个月           + 3个月

              • 6个月:义务人的复议诉讼期

              • 3个月: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期限

          • 行政裁决案件权利人

            •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

              • =            6个月            + 3个月            + 6个月

ヾ(◍°∇°◍)ノ゙Fighting~


2019法考-行政法-08-行政强制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