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诉法知识点小案例我错了(鉴定意见的认定,讯问视频属于?有关部门的报告...

【参考答案】
1,不能。因为鉴定意见属于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的专门问题,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意见。而该医生不是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不是鉴定人,该诊断报告不是鉴定意见。
2.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甲过程中形成的录音录像,原则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甲供述或者辩解的载体,属干供述或者辩解。但如果该录音录像是用于证明讯问程序是否合法这一争议问题时,则属于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
3.不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100条的规定,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价格认定书),是合法的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不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101条的规定,有关部门(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形成的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是合法的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