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定退税
01
增值税——即征即退
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税负率=应纳税额/收入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02
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03 研发支出——
加计扣除
双软企业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准确归集后(研发支出辅助账),可享受研发支出100%加计扣除。 04
减少纳税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