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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维说考研】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2021年法律硕士复试名单公示

2021-03-22 15:59 作者:华图法硕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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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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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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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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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名单公示

法学硕士分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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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分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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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为超出计划名额,比例越大,复试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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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时间:3月24日7:30开始   地点:徐汇校区工程馆218教室

2.复试考生须携带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英语CET4、6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他外语证明;

(4)本科成绩大表;

(5)历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历验证程序,均需原件、复印件;

(6)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均需原件、复印件;

(7)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均需原件、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结业生、大专生,需大专毕业两年,另需提交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八门本科专业课成绩);

(9)退役大学生计划验证需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验证报告及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单独考试考生审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函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函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11)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我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3.请考生务必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的系统中确认复试信息。

请复试考生提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补充材料。登录网址为http://ga.sjtu.edu.cn/ksxt,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号码,密码为考生编号。

上传材料内容如下(文件后缀为jpg、pdf和zip):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照片);

(2)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和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完成学历验证程序;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完成学籍验证程序;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5)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6)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电子版;

(7)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照片);

(8)单独考试和非全日制考生请下载附件《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知情同意书》,打印手写签字后扫描件(照片)上传(其他类别考生不需要)。

4.复试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与社会实践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六、拟录取规则

1.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120分,将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不予录取。

 

七、防疫要求与说明

1.考前健康排查

(1)考生提前14天自行进行健康管理,填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交至监考员,如有发热症状(体温≥37.3℃)须提交考前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线下复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参加线下复试,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2.复试当日,考生按规定提前到达复试地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入场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复试场地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中途离座去厕所,须佩戴口罩。

4.若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等可疑症状,由专人带至临时留观区,并在稍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复测合格后方可入场。两次测温仍≥37.3℃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经由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考生入场时体温检测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八、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我院专业硕士学位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交大财计处网站收费公示(https://www.jdcw.sjtu.edu.cn/xzsyxsfgs-2021-01-19.pdf )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934340;021-62934400 

联系人:袁老师、张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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