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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论道:忠恕之道

2023-08-07 11:46 作者:淮阳子轩起  | 我要投稿

孔子的仁爱精神,就是博爱、忠恕、尊重和平等,来自上古三代中华先民的美好人文价值。最初的孔孟之道充满了人文主义温情和人道主义精神。在孔子看来,人与人就应该彼此相爱,此之谓“仁者爱人也”。儒家所说的爱,其精神实质乃是尊重、平等、宽容、个性、自由、给予。儒家把这样具体的道德诉求,用两个字概括,即“忠”和“恕”,合称为“忠恕之道”。

《论语·里仁》:“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在孔子及其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其核心和基本原则是“仁”,而忠恕正是“仁”的道德原则的进一步发挥和体现。忠恕既是“仁”的重要内容,也是一种推行仁德的基本方法和践行仁德的行为规范。

仁是孔子整个学说的核心,这贯穿在孔子整个学说的各个方面,其基本精神乃是“仁者,爱人”,而忠恕之道又是他学说中“一以贯之”的东西。忠恕之道是达到仁、实施仁的方法和途径。忠恕之道的本义是人与人既然都是同类,因而在欲求上是相通的,故应该以己度人,推己及人。

忠恕之道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而又层次递进的要求:从消极方面讲,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积极方面讲,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前者是要求人们能够将心比心,对于不愿别人损害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自己也不应当以这种思想和行为去损害别人;后者是要求人们能够视人犹己,由自己之心去理解、推知他人之心,去积极地利人、助人。

相比而言,在这两者之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乃是基本的、起码的要求,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尽己之心为忠,推己及人为恕。”

《论语·卫灵公》:“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孔子看来,人们可以终身奉行的信条大概就是“恕”道了,即自己不愿意要的东西,也不要强加到别人身上去。儒家的恕道实际上蕴含着一种情感互动和心理换位的思维模式。可以说“恕”的要求本身内含着一种尊重与关心他人的人道精神以及人格平等的价值理念。

按照“恕”的要求,人们在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中不能只关注自己,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而应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充分理解他人的感受和需要。人们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也应想到和顾及他人的利益;在满足自己的需要时,也应考虑和照顾到他人需要。

“恕”不仅有推己及人的含义,也包含着宽恕、容人的意思。孔子提倡“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也就是说要严格地要求、督责自己,而对他人则不能求全责备,要善于理解、体谅和宽容他人的不妥或不周之处。

“恕”要求我们承认他者存在的合理性,承认事物的丰富多样性,而不是强求一致、整齐划一,它内含的是一种包容意识和宽恕的情怀。可以说“恕”的要求本身内含着一种尊重与关心他人的人道精神以及人格平等的价值理念。

宽恕既可以融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消除彼此的误解或隔阂,化解人与人之间许多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有助于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也有助于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和感化他人,达到共同向善的目的。就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来说,“忠恕”反映着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的愿望和要求,也体现着人与人之间以诚相待、宽容大度、友好相处的精神和品格。

“忠”强调“敬”、“诚”之意。自己有某种要求需要满足,也推想他人也有这种要求需要满足。在许多情况下,忠恕是作为同一个概念使用的,其基本精神就是诚恳信实,敦厚善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具有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内心自觉和道德情怀。

“忠”是从积极的方面来说,自己有某种要求需要满足,也推想他人也有这种要求需要满足,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是从消极的方面来说,自己不愿他人如何对待我,我也就不要这样去对待他人,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通过忠与恕,儒家希望道德主体能够从‘亲亲’的狭隘之爱中推扩出去,打通己与人的隔阂,从而建立人与己、主体与他人一体的和谐伦理秩序。

《二程集·程氏外书》卷二:“忠者天下大公之道,恕所以行之也。忠言其体,天道也;恕言其用,人道也。”王夫之:“尽己之理而忠,则以贯天下之理;推己之情而恕,则以贯天下之情。推其所尽之己而忠恕,则天下之情理无不贯也。”

在儒家看来,只有人人践行“忠恕”,“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才会实现。或者说,忠恕不仅是一项治世原则和道德要求,也是君子圣贤甚至普通人都应该追求和具备的道德修养和精神素质。

在儒家看来,只有克己尽忠,推己及人,讲信修睦,才能实现四海一家、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忠恕的思想理念和处事方法不仅适合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也适合于处理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一项具有普世价值的伦理原则。国际社会在处理相互关系的过程中,如果能够践行忠恕的思想原则,做到相互理解、换位思考,就会减少或避免冲突,有利于和谐的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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