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我不是药神”影响有多大?迫使立法机关直接修改法案!

“我不是药神”的原型是陆勇。陆勇2002年患白血病,那当时要吃一种药,叫格列卫位。
大家都知道。格列卫当时一个月的药费是24000块钱,大家想一想2002年24000块钱什么概念。2002年我们上海浦东区的房价是多少钱?我估计2002年上海浦东区的房价可能也就4000块钱,
因为那个时候北京的二环以内房价也就4000块钱左右。那你想一想,一个月你要吃掉二环以内五平米房子。现在二环以内的房子大概是十万块钱一平米,你一个月吃50万,
那你是什么人,你肯定不是乡下人,对吧?像我们这种乡下人吃不起,所以没有住二环以内。
所以他没办法,那后来他就去听病友介绍啊,印度有仿制药啊,印度的仿制药只要2000块钱,一下就便宜了十倍,其实2000块钱也干嘛?也不便宜对吧?但后来因为呢有很多这个病友一起组团托他买,最后别人跟印度的药厂一合作,价格降到了几百块钱,。就长期以来形成了这样一条线,就是我不是药神所演的嘛,大家应该都很非常的熟悉。结果2011年出现了问题,因为2011年。
这个罪名从具体危险犯变成了抽象危险犯。而且药品管理法当时的法律规定,海外的代购药品就是进口药品,如果没有批文的话,
这个是属于以假药论的。那于是2011年之后,陆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最后就把他抓了。但是还好,
我觉得我们湖南省那个检察院的检察官真的是很厉害。刑事上他完全构成犯罪,但最后对陆勇做出的是不起诉决定。这也是为什么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规定两种免责条款,就是这种海外代购药品如果销售数量有限,情节显著轻微,
不认为是犯罪。但显然这针对陆勇有没有效,陆勇的销售数量大吗?极大!是这意思吧,这就是为什么我们2019年药品管理法把之前所说的按假药论取消了。现在在假药的类别中不再包括进口无批文药品。药神看到了曙光,
但是我们不定你这个罪,其实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罪可以收拾你。至少你从海外把这些药运进来,你是个什么行为?走私普通货物品罪,
只要逃税在50万就妥妥的是走私。那么,在本次刑法修正案十一过程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志还是认为,如果这种海外代购药品传统上所说的以假药论的药品,
一律不管,是不是也不太合适呀。所以他又增加了一个新罪,“我不是药神”2011年之后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没问题吧?2019年12月1号之后,有一个短暂的春天,
不构成这个罪。但是现在司法机关觉得还是要管,所以规定了一个什么罪呢,妨碍药品管理秩序罪,这个罪是什么罪?
是抽象危险犯。还是具体危险犯。法条说的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它是具体危险犯。那也就是说“我不是药神”构不构成犯罪?还是不构成。他只是违反行政法的行为,
他不构成犯罪。因为他危害人体健康没有?他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他对人体健康是有好处的。所以这
其实呢,就是一些个案推动了法律的前进。因为我不是药神这种案件,我们发现生产销售假药罪打击力度太大,所以把假药的定义给改了,
对吧?但把假药的定义给改了呢,又觉得又会导致有些行为不打击。不好!我们增加了一个新罪,
妨碍药品管理秩序罪,但是还好这个罪没有采取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模式,采取的是具体危险犯。因为如果是抽象危险犯,那就不得了,
那就导致“我不是药神”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开始构成哪个罪了?妨碍药品管理秩序罪。那不都一样吗?
所以现在还是处于春天。2019年12月1号之后,药神的春天还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