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鉴赏】第二十一期:雷格西

(全文约2500字,阅读约需6分钟)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唐】杜甫《饮中八仙歌》
【基本资料】
姓名:雷格西
日文名:レゴシ,罗马字Legoshi
别号:灰狼先生
出处:《BEASTARS》(简称《BEA》)
学校:切里顿学园高等部
年级:二年级
年龄:17岁
生日:4月9日
身高:187cm
三围:不明
体重:77kg
星座:白羊座
CV:小林亲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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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和兔子能恋爱吗?在正常人的感知中,狼是吃兔子的,这就像猫抓老鼠一样天经地义。连交朋友都不可能,更何况是恋爱呢?
可是,今天所鉴赏的雷格西,确是一个离经叛道的角色。
他也发挥过本能,在第一次见到春——一只兔子时,出于本能,雷格西也袭击了她。但是也是不打不相识,后来两人共同进餐——因为,此时的雷格西发现自己已经开始爱上春了。也是从此时开始,雷格西内心的本能逐渐被压抑,自己身为肉食动物,逐渐压制了自己内心捕食草食动物的欲望,反而是开始守护身为草食动物的春。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有了后来春被狮子组抓走时,雷格西不顾一切,成功解救了春,也正式从那时起两人开始了相爱关系。第一季的最后,雷格西终于对春说出了“我喜欢你”四个字,春也意识到自己已经不能离开雷格西的肯定了。

尽管在第二季,春的出场次数不多,但是在有限的出场机会中,春一直在给予雷格西支持和引导。而回到第一季,尽管对待春的态度上,雷格西的本能看似出现了转变,但是在解救春的过程中,他的本能并没有消失——不顾一切,舍生忘死。

或许他压制了自己捕食草食动物是因为出于对规则和法律的敬畏——因为在那个社会中,捕食同学是被禁止的。而这,也是对自身的欲望的控制和节制。
这里我穿插一个故事。
在阿尔及利亚的首都阿尔及尔的农村地区,有一种猴子,特别喜欢偷吃农民的大米。当地的农民一开始也是束手无策,毕竟,猴子敏捷又灵活,经常能够逃脱人类的抓捕。可是后来,当地的农民抓住了猴子的特性,制作了一种瓶子,并在瓶子中装满大米。瓶口很小,猴子的手恰好可以伸进瓶子中,但是当它们的手中抓满大米的时候,是怎么也取不出来的。于是用这方法,农民抓到了很多猴子,因为,猴子一旦抓到大米,就一直抓着不放,一直蹲坐在原地。农民之所以能抓住猴子,无非就是利用了猴子贪婪的天性——它们放不下自己的欲望,放不下手中的大米。
换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不也如此吗?我们升学、工作也罢,在前半生,我们如同背着空篓的人们,即将上路远征,为了自己的舒适,我们往往会往自己的背篓中添加诸如“成绩、功绩、名誉、财富”的石子。但是,当这些欲望过重的时候,我们终有不堪重负的一天,比起那些适可而止的人,不断扩大欲望的人的背篓总之那么重,使得自己举步维艰。

就举个比较现实的例子吧。假设你参加了一项登珠峰的比赛,原本你是第一名,可是就在你即将登上峰顶之际,你发现第二名的人离你越来越近了,眼看就要超过你了,你会怎么做?是铆足动力不让第二名超过自己,还是拱手把第一名让出去呢?

这是美国一个优秀登山队的测试合格题目,基本上10个面试者中,有9.1-9.2人会选择第一种答案,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会选择后一种答案。无疑,后一种答案才是合格答案。为什么呢?因为8000米的高峰不是闹市,不是平原,而是氧气极为稀薄、气温在零下三十几度的地方,如果随便铆足力气,很容易造成缺氧,就很容易在又冷又缺氧的环境中永远倒下。都说“志在参与”,既然拿不了第一名,就让别人拿吧,毕竟自己能登上世界之巅,也已经足够了。所以说,欲望往往是一个无形的陷阱,当我们为了功名利禄,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时,我们很有可能已经跌入了欲望的深渊中。只有内心坦荡,不计较得失的人,才能登上巅峰。

回到番剧来。雷格西克制了自己的欲望,这不仅体现在对待春的事情上,还有对待路易上。路易和春一样,也是草食动物,但是路易是一只公鹿。一开始路易和雷格西也只在演出同一部剧中结识,后来雷格西发现路易和春也是相爱关系,结果两人就成为了情敌。

直到后来,春和雷格西之间确立了相爱关系,雷格西和路易的关系才逐渐微妙了起来,两人之间的羁绊也逐渐升温,路易也逐渐从“情敌”转变为“挚友”。后来食杀案阴影越来越大,也逐渐笼罩在切里顿学院的上空,雷格西也逐渐查出了时间的真凶——里兹。而挚友路易的右腿也被编号——这是活饵编号,是狮子组准备用来捕杀路易的。于是,路易一方面为了活命,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激发雷格西的本性,决定让雷格西吃掉自己的右腿。万般踌躇之下,雷格西最终吃掉了路易的右腿。
这一情节,在原漫画细分很足,也把雷格西的踌躇过程刻画得相当详细,但是动画却把很多细节删去了,使得这部分剧情因为太过突兀而成为了第二季的败笔,这在之前的TV的长评我也有所提及。这里我不详细讨论剧情的设定问题,而是回到刚才的话题上来——雷格西为什么还是要吃掉路易的右腿?这只是为了制服里兹吗?显然不是。In my perspective,看上去,雷格西伤害了路易,但是这恰恰是对路易最好的保护。试想,假设路易保住了右腿,但是里兹如果不被制服,可能后续路易还会受到狮子组的纠缠——当然这样之后狮子组应该不会善罢甘休,姑且我认为至少不会那么严重;而现在雷格西吃掉了路易的右腿,至少还是能让路易逃脱了里兹的侵袭。当然,这一行为也打破了雷格西内心的准则,所以后来雷格西也主动退了学。但是在我看来,我觉得这不失为一种“以退为进”的智慧——尽管路易失去了右腿,但是至少能保住性命。

切里顿学园也还有许多动物,比如母狼茱诺、公犬杰克等。雷格西和茱诺的关系同样十分微妙,因为,茱诺和自己是同类,但是雷格西舍弃了同族,而爱上了春——这在实际生活中实在是离经叛道的东西,只因为自己想守护春,但是也正是这样的“畸形的守护”,造就了一个气质满满的雷格西。这也是我题记的意义所在——如同杜甫笔下的崔宗之一样玉树临风。
那为什么要把雷格西塑造成狼,而不是老虎、狮子之类的其他肉食动物呢?因为,在人的印象中,狼阴险狡诈,凶狠恶毒,但是雷格西塑造出来的形象却是温柔而有气质,和我们印象中的“恶狼”大相径庭,构成极大反差,从而留下了深刻印象。
温柔但不失原则,又能克制欲望,这就是雷格西,一个气质满满的雷格西,一匹热血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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