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德国如何摆脱经济危机

第一节纳粹党的经济主张
纳粹党在1933年1月之前,工作重心是争取获得更多民众的支持,伺机获取政权,而在1933年1月之后,则是全盘控制国家和民众,重整军备,扩张领土。在这两个阶段中,经济变革诉求都处于从属的位置。同时,它并不是一个经济党,希特勒作为党魁,又严重缺乏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因而纳粹党作为整体来说,并无系统的经济思想。然而,纳粹主义作为一个要求改造国家和社会的思想体系,免不了要在经济方面提出自己的设想,纳粹党作为一个政党,为了宣泄诉求,吸引追随者,又不得不在纲领和宣传中涉及经济方面的主张。
如前所述,纳粹党建党之时提出的《二十五点纲领》和1925年的《革新纲领》,都涉及经济方面的要求和主张。然而《二十五点纲领》中的某些条款,如取缔不劳而获的收人、没收战争利润、托拉斯国有化、参加大企业的分红、土地改革等,不仅内容含混,缺乏系统性和可行性,而且更多地着眼于社会结构变革而不是经济体制重组。施特拉瑟兄弟拟制的《革新纲领》,其相关条款同《二十五点纲领》相比,突破了口号式的诉求,深化了中下层民众的经济社会改革要求,提出了操作层面上的量化要求。然而,该文件在希特勒主导下,被班贝格会议否定,因此影响更小。
世界经济大危机初期,纳粹党内部分人又打算发出声音,结果由于党内意见不统一没有奏效。1930年10月,格雷戈尔·施特拉瑟和元老弗德尔共同策划,由纳粹党国会党团提出议案要求把银行利率限制在4%以下,无偿征用银行、股票交易所和所有东方犹太人的财产,将大银行收归国有。希特勒闻讯后立即进行干预,强迫他们撤回议案。而当共产党国会党团提出类似的议案时,希特勒命令纳粹党议员投反对票
随着经济危机的深化,纳粹党开始重视这个问题。1931年初,纳粹党在全国指导处内设立了以建设新社会为目标的“第二组织部”,由康斯坦丁·希尔领导,下设由奥托·瓦格纳(OttoWagner1877-1962)主持的经济政策处和迪特利希·克拉格斯(Dietrich Klagges1891-1971)主持的经济学科处。同年3月5日,奥托·瓦格纳和格雷戈尔·施特拉瑟共同提出了一份名为《纳粹党关于经济政策的基本观点和目标》的文件。从以后的历史发展进程看,该文件基本上反映了纳粹党对未来经济政策的看法,许多设想在纳粹执政后得以贯彻,然而希特勒担心其内容会引起经济界不安,故而阻止其公开发表。①文件要求推行中央集权的国家统制经济,强调“国家应为了整体利益限制个人的自由,应该拥有国民财产的支配权,有权干涉经济生活,实施调解,制定规范。国民经济因服从政治策略。……对自由企业家的自主权,在涉及财产获取和使用方式上,将通过法律进行限制”。它还提议要以法律形式对企业主获取和运用财产的自由进行限制,监督投资、物价和工资,声称“扩大生存空间”是解决德国经济危机的必由之路。
1932年是德国政坛斗争激烈诡异的时刻,纳粹党的经济纲领也几易其稿。5月,该党发表格雷戈尔·施特拉瑟起草的《经济紧急纲领》,并以纳粹党国会党团的名义向国会提交。该纲领要求国家通过举办公共工程,扩大就业机会,缩减失业规模,并提出征收高额收入税、“粉碎利息奴役制”,实行的。”德国必须“攫取新的土地”,“避开一切世界工业和世界贸易政策的尝试,代之以集中一切力量,旨在为它的人民在下一世纪的分配获得一块立足的生存空间开辟出一条生存之路”。
第二节摆脱经济危机
希特勒执政后,一方面着手摆脱经济危机,为扩军备战提供经济前提,另一方面实施经济体制和机制的改组,逐渐建立起具有浓厚纳粹特色的战争经济体制。整个纳粹统治时期,根据主要经济任务的差别,德国经济大致可以划分成三个阶段。1933-1935年为“沙赫特时代”,重点是在纳粹党和企业家之间构建起新的合作平台,摆脱经济危机,减少失业人口;1936-1941年为“四年计划时代”,以组建“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为抓手,较大幅度地实施纳粹的经济体制机制改造,构建备战经济体制;1942-1945年为“施佩尔时代”,推动经济为总体战争服务。
希特勒就任总理时,德国经济已经走出了危机的谷底,但仍陷于困境之中,失业人数高达601.4万。②1933年2月1日,即希特勒出任总理的第三天,就发表了《告德意志国民书》,宣布政府将实施“伟大的”四年计划:在四年内““彻底克服失业”“拯救德意志的工人”“拯救德意志的农民”。希特勒强调:“政府保证避免一切可能危及通货的尝试”,“不靠由国家组织的经济官镣机构的间接方法保护德国人民的经济利益,而是依靠私人创造力量最大限度地推动依靠承认财产所有权”。他说:“胜利的原则在于对企业的组织和引导以及从赔款和不可能履行的债务与利息义务中解脱出来。”③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当时他必须尽快解决两个主要的经济难题:失业和农业危机④国家历史的经济危机,大多依靠“自我均衡调节机制”来应对,政府较少干预。1929 年爆发的大危机,使资本主义原有的一切旧的经济理论、旧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纷纷失灵。不少西方国家开始在经济大风暴中寻找一叶方舟。德国从布吕宁起的三届内阁,也都在围绕着克服失业、恢复经济、解决赔偿和债务问题来运作,但都未能奏效。希特勒要想快速摆脱经济危机,赢得民心,同样存在着很多困难。
德国由于长期承担赔款责任,早已耗尽了黄金与外汇储备。《道威斯计划》(Dawes Plan)实施后,其经济实力快速增长,但赔偿义务仍然如影随形。严重制约其黄金储备的增长。经济大危机所导致的国际关税战、倾销战、货币战和资源战,使德国工业品出口受阻,黄金外汇储备大量流失。1931年银行危机,外汇储备流失20亿马克,布吕宁政府下令将所有外汇业务集中于国家银行,但仍未能遏制住这一趋势。国家银行的外汇和黄金储备,1932年分别降至10.48亿和8.06亿马克,1933年降至6.03亿和3.86亿马克1934年再降至2.38亿和0.79亿马克。反观纳粹分子,尽管队伍中也有少量获得博士学位的高学历“人才”,但数量更多的,却是文化水准较低的中下层民众,其元首希特勒,更是连高中文凭都无力获得。这样的政党要驾驭难度极大的经济问题,在起步阶段必须同气味相投的专业人士联手,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为自己服务。此外,利用资产阶级的代表人士来管理经济生活。还能在新政权尚未巩固之时起到安抚有产阶级的作用,有利于争取他们的合作。“沙赫特时代”由此而起。
沙赫特是一位精通金融业务的银行专家,传统经济学金本位论者,政治上信奉民族主义和君主主义。1923年德国入恶性通货膨胀的困境后,他出任国家银行总裁,以社会民主党人、财政部长鲁道夫·希法亭(Rudolf Hilferding,1877-1941)的创意为基础,主持发行“地产抵押马克”(Rentenmark),成功地稳定了金融,成为国内外经济和政治界的显赫人物,被誉为““金融奇才”“民族救星”。1929年世界经济大危机爆发后,沙赫特以拒绝接受《杨格计划》(Young Plan)为导火线,同魏玛政府分道扬镳,积极支持希特勒上台。纳粹党掌权后,他于1933年3月重新出任国家银行总裁,并担任国家开支管理委员会主席,翌7月兼任政府经济部长,1935年5月又兼任“军济权代表”成为直对希特勒负责的纳粹德国经济独裁者”。沙赫特执掌经济大权后,总结布吕宁、巴本、施莱歇尔三届政府的经验教训,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但是在具体方法上,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方针:松财政,紧货币。
松财政,就是由国家大量投资,兴办公共工程,如修筑道路和高速公路,兴建机场,建造住宅,整治水道,改良农田土壤等,用以刺激需求。在 1933和1934两年内全国用于公共工程的开支,达到50亿马克。这些非生产性项目的投资,既繁荣了经济,又不会加重已有的生产过剩性危机。紧货币,就是控制通货膨胀,控制外汇,稳定物价。
国家兴办公共工程和扩军备战,需要大量资金。国家筹集资金,通常有三种不同的途径,即增税、增发货币和借债。大幅度增加税收不仅会引起民众的不满以致反抗,而且会直削弱本来已经不足的“社会有效需求”,抵销扩大就业的好处。增发货币会直接引发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德国经过1923年的恶性通货膨胀,全国上下对这一点都非常敏感。因此沙赫特采取了以借债为主的筹资方法,以实现紧货币的目标。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沙赫特除按常规举借内债,发行“劳动国库券”(Arbeitswechsel)外,还建立了一套依靠发放短期商业债券的“兴工券”机制。这种短期商业债券,一般期限为3个月,但可延长20次,最长达5年,每年兑现1/5。它作为商业债券可以自由交易,实际上成了马克之外的一种“辅助货币系统”。这种变相的货币,避免了公开的财政赤字和公开增发货币,不会直接引发通货膨胀。“梅福票”(Mefo-Wechsel)是“兴工券”中知名度较高的一种。
“梅福票”的全称是“冶金研究股份公司(缩写Mefo)期票”,由发行公司支付给军火承包商和生产商,最后由国家银行保证到时贴现。在一般情况下,该票在5年后开始贴现,这样就能暂时缓解战前预算支出的负担。“冶金研究股份公司”是1933年5月由四家军备康采恩建立的假公司,其成员均为国家银行的工作人员,两位领导人则分别来自国家银行和政府国防部。当时,在危机冲击下,一般德国银行已经冻结了贷款业务,缺少可投资金与流动资金。国家银行虽有放贷能力,但原有《银行法》规定它不能直接从事公开的市场活动,也不能代表国家兑现债券。1933年10月17日,希特勒政府颁布法令,授权国家银行在证券市场上收购国家证券,授权一般商业银行承担再贴现。这样,大企业承包国家的公共工程或军事订货之后,即可按合同规定的开支总额(包括利息)领取相应的债券。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此种债券。然后,由国家银行再贴现。沙赫特利用这种债券机制,为纳粹政府实施大规模公共工程和军备计划筹措了资金。
德国国家银行账目①
1933年3月31日 1939年3月31日
货币流通量 3.52 8.31
现存商业票据和支票 2.76 8.14
黄金和外汇 0.84 0.077
到1939年欧洲战争爆发前,全国共发行“梅福票”约120亿马克,占同期军费开支的1/5,其中1934-1936年,占到了约1/2。②此外,国家还有总计达80亿马克的中长期债务和15亿马克的其他短期贷款。换一个角度看,在1933/34-1938/39年6个财政年度内,国家总开支约为1000亿马克,其中只有80%来自税收和国家企业(特别是铁路和邮政)上缴的利润,其余主要通过借债的方式解决。
“松财政,紧货币”方针实施的结果是,德国以很低的通货膨胀率换得了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1937底与1932相比德国国民收入增加63%,而纸币流通量仅增加48%。然而,预算支出的增长对财政平衡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以至于从1935开始希特勒下令禁止公布政府预算希冀以此避免引起民众恐慌,并伺机寻找其他途径来缓解寅吃卯粮的空缺。在筹措资金的同时,增加就业机会、缩减失业人数的行动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1933年6月1日,政府发布了由纳粹党人、财政部国务秘书弗里茨·莱因哈特起草的《扩充就业面纲领》(Arbeitsbeschaffungsprogramm,旧译《关于缩减失业人数的法令》),该纲领因其起草人的姓氏而被俗称为“第一项莱因哈特纲领”。根据该纲领规定,国家财政部将发行总数为10亿马克的“劳动国库券”,用于增加工作岗位,尤其要保证下述各类工作的开支:
1.修缮与改大楼、和桥梁,以及各州、地方局和其他公共机构的建筑物;
2.修缮农村住房和办公楼,分割原有住房,以及将其他用房改造成较小的住房;
3.城郊房产;
4.农业移民;
5.河道整治;
6.增设为民众提供煤气、水和电力的装置;
7.州与地方政府建筑物地下室的建造与整修;
8.为办理上述各项工作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纲领对上述第7项工作作了专门的补充说明,内容为:
1.补助金只有在该项目能产生收益,而业主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无
力承担的情况下才能提供;
2.项目至迟在1933年8月1日前开始实施;
3.所有的工作必须用人力完成,除非必须使用机器,或者人力的
使用是非常昂贵的;
4.只使用当地的失业工人,除非有些工作必须由熟练工人承担。纲领还具体规定,上述第13456工需用贷款的形式支付用支纲领预计可在短期内吸收约100万名失业者进入生产领域。
同年9月1日,政府颁布“第二特纲领”。件续了“第一项莱因哈特纲领”的基本原则,但吸取了部分私人企业主的建议,把工作重心转向增加就业岗位,而不是以缩减在岗者的劳动时间来扩大就业面,它将没有效益的5亿马克津贴用于1933/34维修住宅和农业用房屋,还提供价值3.6亿马克的利息偿付券,大力促进修建居民点增加铁路和邮局的投资,扩大紧急救难工作。在具体实施两个莱因哈特纲领的过程中,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减少失业人数。
第一政府兴办了大量的公共工程,直接拨款投资用于修建运河、铁路国家建筑物等,尤其是从1933年6月底起大张旗鼓宣传动工的“国家高速公路”,增加了很多就业岗位。
第二,政府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尽量以人力代替机器操作,替换下的旧机器必须销毁,以免被变相使用。
第三,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妇女放弃工作回到家庭。1933 年政府颁布政令,规定“如果妇女愿意放弃工作回到家庭,她们每人可以获得政府1000马克的免息贷款,此后每生育一个孩子即可免除其中的1/4”(以后由于劳动力短缺,1937年10月政府下令取消关于不参加工作的规定)。②这种贷款被称为“婚姻贷款”(Ehestandsdarlehen),其功能是多重的,除本书第六章中将要涉及的鼓励生育的目的外,还有减轻就业压力、鼓励妇女回归传统角色的功能。政府通过向月收入高于75马克的单身男女抽取所得税,每年获得大约1.65亿马克的资金作为贷款基金。1933-1934年,政府共发放了36.6万笔婚姻贷款,1935年发放了15.7万笔。③此外,政府还对回到家庭的妇女提供诸如减税和安全保险等其他优惠政策。同时,政府还颁布各种法规阻止妇女就业,规定“凡35岁以下或其父亲或丈夫的经济状况足以维持生活的女性,都禁止从事任何职业,女性从事工作所得的工资要比同等情况下的男性少”。如此,不少女性退出了劳动岗位。
第四,适量减少在业人员的劳动时间以扩大就业面。根据“第一项菜因
哈特纲领”的规定,每个劳工救济性工作的劳动时间必须限制在每周40小时之内,①以增加就业人口的数量。纳粹党还在“维护民族共同体”的口号下.号召在职职工自愿交出自己的一部分工作时间给失业工人。例如在煤矿业·在职职工每月交出了1/4的工作时间给那些失业工人。②对那些“双工”(Doppeleverdiener,即一个家庭中有两人就业)家庭,政府于1933年11月颁布相关法规,规定其中一人必须退出就业岗位,空出的位置由救济金领取者补充,规定“不执行此政策的企业主将受到包括关入集中营等在内的惩罚”③。
第五,严格控制城市的人口数量,禁止农业劳动力流入城市。1934年5月15日,政府发布指令,规定“城市中的企业不得雇佣在此三年之前从事过农业的人员”④。同年8月28日,政府又颁布指令,要求“每个企业必须检查
内部劳动力的年龄构成情况,如果25岁以下人员的比例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超标人员必须被有家庭的失业男性劳工取代,而被取代的人员将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第六,在就业方面强调种族政策。按照纳粹党《二十五点纲领》规定,只有德意志血统的人才是“民族同志”,希特勒政府在解决失业问题时,采取“扶内抑外”的方针。纳粹党对““民族同志”范围以外的人,不仅限制其就业,而且还剥夺他们已有的工作岗位,把有限的机会让给属于“民族同志”的失业人员。
第七,大力扩充纳粹党和政府的官僚机构,实行劳动义务制,规定男女青年必须服劳役半年至一年,以吸收剩余劳动力。
希特勒就任总理后,随着全国上下民族主义情绪普遍上升,1933 年私人资本的投资在前一年减少30亿马克的基础上反向而行,增加了26.3亿马克,私人消费比前一年增加约8%,在沙赫特主持经济的几年里,官方公布的工业生产指数持续上升,失业人数逐渐下降,企业主的利润也稳步上升。德国逐渐摆脱了经济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