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10月7日【常识晚餐】

2022-10-07 17:56 作者:公考李梦娇  | 我要投稿



1. (单选)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过程中,以绿色、有机农产品为载体,用会员制拓展用户的“定制农业”发展十分迅速。下列不符合“定制农业”的做法是:

A.消费者缴纳会费后成为农产品销售企业的会员

B.基层领导利用知名电商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带货

C.城市居民在郊区农场认种地块并体验农耕生活

D.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约向城市超市配送农副产品

【答案】B

【三级知识点】常识判断-政治-时政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定制农业”以绿色、有机农产品为载体,用会员制拓展用户,是一项顺应新需求的农业模式。B项中领导利用电商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带货,销售对象是随机进入电商平台的购买者,不符合“会员制”的形式。故该选项不符合“定制农业”的要求。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定制农业”以绿色、有机农产品为载体,用会员制拓展用户,是一项顺应新需求的农业模式。它的卖点并不只有农产品,还可吸引城里人前来体验、观光、消费,与旅游、养老、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乡村振兴。其核心点包括:城市消费者成为中小农业企业会员;中小农业企业按照约定生产并按时配送农副产品;农旅结合的一种,会员可以定期来到农场体验农耕生活,既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

A项:消费者缴纳会费后成为企业会员,属于“定制农业”的做法。但与题干要求不符。A项错误。

C项: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在郊区农场认种地块体验农耕生活,通过种植一些有机蔬菜,既能吃到新鲜蔬菜,也能让老百姓增加收入,这是“定制农业”的一种最好例子。选项C属于“定制农业”的做法,但与题干要求不符。C项错误。

D项: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约配送产品,属于定制业务,符合“定制农业”的做法。但与题干要求不符。D项错误。

 

 

 

2. (单选)因家中失窃,谢某在楼道里安装了摄像头,该摄像头能拍摄到邻居胡女士家的大门,胡女士为此要求拆除,遭拒后,便将摄像头碰坏。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谢某安装摄像头无须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

B.谢某的行为侵害了胡女士的隐私权

C.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直接强行拆除摄像头

D.胡女士应当向谢某赔偿被其破坏的摄像头

【答案】C

【三级知识点】常识判断-法律-民法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本案中,谢某安装的摄像头侵犯了胡女士的隐私权,物业公司可以采用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方式予以制止,如果当事人拒不配合,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但是没有权利直接强制拆除摄像头。C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民法典》第272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公民个人安装摄像头。但个人使用时,必须注意不能侵犯他人隐私。安装者如果确实需要安装,在安装之前最好要告知邻居住户和物业部门,但无需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故A项正确。

B项:《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本案中,谢某个人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虽是自我防范的手段,但该摄像头监控的范围也包含了他人的私有空间,其行为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B项正确。

D项:《民法典》第120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胡女士私自将谢某的摄像头破坏,属于侵害了谢某的财产权,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项正确。

 

 

 

3. (单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范围广泛,需要因势利导综合施策。下列举措不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是:

A.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设立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B.金融系统对绿色循环农业的项目提供无息贷款

C.大力推广河流湖库和近岸海域的投饵网箱养殖

D.建立多主体参与的农村水系共建共管共享机制

【答案】C

【三级知识点】常识判断-法律-法律其他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其他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应为“严格控制”,而非“大力推广”。且C项大力推广河流湖库和近岸海域的投饵网箱养殖不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故C项错误,符合题。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6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选项A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设立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有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题意不符。

B项:利用生态循环理论的成果,对于当地的农业以金融支持,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有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题意不符。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37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村级组织、企业、农民等各方面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综合整治农村水系,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和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加强乡村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选项D有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题意不符。

 

 

4. (单选)我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下列对我国共同富裕的理解正确的是:

A.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

B.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富裕

C.共同富裕主要通过第三次分配来实现

D.共同富裕的目标将在2035年基本实现

【答案】A

【三级知识点】常识判断-政治-时政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

第二步,2021年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指出,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样,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要持续推动,不断取得成效。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文章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应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B项只有“物质生活富裕”,过于片面。B项错误。

C项:文章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故共同富裕主要通过三次分配来实现,而非“第三次分配”。C项错误。

D项:文章指出,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应为“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而非“2035年基本实现”。D项错误。

 

 

 

5. (单选)下列行政执法文书部分内容的表述,符合《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的是:

A.某非法运营案件处罚决定书的违法事实:“非法经营客运出租汽车”

B.某治安行政案件的物品扣押清单:“宝马3系(320)小轿车一辆”

C.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事故地点:“312国道南京方向286公里处”

D.某广告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的法律依据:“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

【答案】B

【三级知识点】常识判断-法律-行政法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法。

第二步,《扣押物品清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制作的专门记载扣押物品的文书。填写时,应填清编号、物品名称、数量、单位、特征,“宝马3系(320)小轿车一辆”符合本项规定。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案件事实表述要完整准确,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要素。“非法经营客运出租汽车”过于简单,没写清楚车型车牌等信息。A项错误。

C项:交通事故认定书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其中,交通事故地点的填写应当具体,选项C中表述312国道南京方向286公里处,过于笼统。应该具体到具体地点,比如:事故地点是312国道六合段南京方向286km+120m 。C项错误。

D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选项D中表述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表述太笼统,正确表述比如“依据《广告法》第1条第一款规定”。D项错误。

 

 

 

6. (单选)村民姜某承包了村里的果园。因铁路建设需要,征地部门在未与姜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清除了果园的果树。姜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强制清除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复议机关作出由征地部门与姜某补签补偿协议的决定,姜某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与征地部门是本案的共同被告

B.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合法合理,法院应当判决维持

C.征地部门应当赔偿姜某的损失,赔偿数额不低于补偿标准

D.姜某应当对清除果园所造成的损失数额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三级知识点】常识判断-法律-行政法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因铁路建设需要,征地部门可以征收征用姜某土地,但是在未与姜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清除了果园的果树,属于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应当进行赔偿。选项C中表述为征地部门应当赔偿姜某的损失,赔偿数额不低于补偿标准。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复议机关作出由征地部门与姜某补签补偿协议的决定,并未确认征地部门的行为,属于复议改变,因此被告应为复议机关。选项A表述为复议机关与征地部门是本案的共同被告,与法条内容不符。A项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因铁路建设需要,征地部门可以征收征用姜某土地,但是在未与姜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清除了果园的果树,属于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应当进行赔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明显不合适。选项B表述为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合法合理,法院应当判决维持,与法条内容不符。B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果园中果树已被清除,姜某已无法举证,属于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选项D中表述为姜某应当对清除果园所造成的损失数额承担举证责任,与法条内容不符。D项错误。


10月7日【常识晚餐】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